《囹圄》是2013年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簡明。
基本介紹
- 書名:囹圄
- 又名:第一類型危險
- 作者:簡明
- ISBN:9787212064075
- 頁數:345
- 定價:32元
- 出版社:安徽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年5月
書本信息
作者
內容
目錄
四人晚餐,一張長方形桌子,兩男兩女。按邏輯應該是唐英虎與盛薔薇坐在一邊,洪三木與於玫君坐另一邊,可見面一招呼,唐英虎被於玫君吸引到對面,洪三木舉著雙手跟盛薔薇並肩投降湊在一邊。坐定之後,四個人都沒有覺得異樣。這非常奇怪,四個人卻見怪不怪。難道唐英虎與洪三木在球場上玩“交叉換位”不過癮,還玩到生活中了,玩到女友、未婚妻身上了?!
二章
唐英虎的動作像貓一樣敏捷,唐英虎很快就完成了有效的置盛薔薇於死地的姿勢擺放。同樣迅速的是,他也完成了嫁禍於洪三木構想。
“我讓你們圓房!讓你們圓房!操!”盛薔薇命歸黃泉之前聽到了這句話……事後,眾刑警七手八腳,上前制伏洪三木。洪三木掙扎著雙手去掐人家的脖子,還繼續嚷嚷:“你們放跑了唐英虎!你們放跑了殺人犯!你們……”後腦挨了一警棍,洪三木倒下之前嘴裡吐泡泡似的冒出“薔薇”兩個字。
三章
洪三木當場拒絕法庭為自己指定律師,死不認罪,在法庭上亂喊亂罵,聲稱自己沒有殺人,聲稱唐英虎才是兇手。在法警的強制措施下,洪三木才勉強安靜下來。公訴人宣讀洪三木的殺人證據後宣判,其中有一條罪狀是“擾亂法庭、蔑視法官”,與殺人罪加在一起“二罪並罰”,洪三木領刑十六年!在獄中,老大給懷中的洪三木普及法律知識,說:“本來咱沒有罪,現在有了!大庭廣眾,喔,法庭之上,躲都沒法躲,賴都沒法賴。本來沒罪,現在有了。”
四章
你越獄出去沒問題,可是,有一天你要是再回來,不能怪我們,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嘛。你不要瞪眼睛,進就是出出就是進,上就是下下就是上,好就是壞壞就是好,生就是死死就是生,看你站在什麼角度看問題。比如說你青春年少,荷爾蒙分泌旺盛,你需要女人,可是真的有了女人,你又必須面對一系列的麻煩。比如唐英虎陷害你,他也陷害了他自己,陷害了他的父母,還有他現在的妻子和女兒,而且災禍還會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擴散。你又瞪眼睛。時間有限,你急著走人,先扯這么兩句吧。別說我們沒告訴你:出了監獄的大門,就不要回頭!
五章
洪三木閉著眼睛說:“隊長,對不起。為了安生,我的想法是這樣:我沒有殺人,所以不能認罪伏法,但我不認罪伏法大家都不得安生。大家都安生的話我就必須跟您回監獄。回監獄我還是不能安生。不是我不安生不叫大家安生。我必須是有罪的才能安生。這一點很重要。我有罪。我的罪第一次是大鬧法庭,第二次是挖地洞,第三次是越獄,第四次就是現在我傷害政府您。這四次罪加起來也沒有殺人罪那么大,對吧?但是,‘四罪並罰’也可以判上五六七八年吧。這樣,這五六七八年我就會安生了,我就有理由安生了。至於五六七八年之後,到時候再說吧。”
六章
身為司法處長的唐英虎希望有什麼辦法,有什麼人能夠暗中助力,搞個什麼事故,神不知鬼不覺地奪取洪三木的性命。但是,他不會把自己全部亮出去,授人以柄,尤其是不能在任何人面前露底。洪三木已經在電視上認罪,他死了還是活著沒有什麼緊迫的根本的區別,只是常常或者偶爾讓唐英虎想起來厭煩。有朝一日,就算洪三木刑滿了,見了面,他又能怎么樣?!跟唐英虎拔刀相向?“再殺人”?洪三木要是再找唐英虎,就是“再殺人”!
七章
唐英虎鋃鐺入獄。當得知他的獄友一個是洪三木在看守所遇到的“村長老大”,二進宮;一個是在黑磚窯救了洪三木命卻犯下殺人罪的“兄弟”,三進宮,唐英虎尿顫似的打個激靈。在獄中,唐英虎知道了一些在外面得不到的“知識”。原來,頂替服刑是一種“竅門”。但都是“靈機一動”。比如三人團伙犯罪,一人擔;父子殺人父親擔。還有頂替服刑拿工資的,有的按月發,有的按年發,有的“一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