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貪受騙案

因貪受騙案,此案發生在清朝乾隆年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因貪受騙案
  • 發生年代:清代
  • 涉及人物:金陵老翁
  • 出處:《新齊諧》卷五
案件詳情
金陵有一老翁,拿著幾兩銀子到北門橋邊的錢店裡換錢,故意和別人比較爭論這些銀子的成色,亂嚷亂叫,爭辯不止。這時一個少年從外進來,非常有禮貌,叫老翁為老伯。說:“令郎在常州做事,與我為同事,他有銀子和信一封,托我帶給老伯,本想親往府上拜訪,沒想在此遇到。”他把信和銀子交給老翁,然後作揖而去。老翁把信交給店主說:“我老眼昏花,請你念一下。”店主接信,見信中為家常瑣事,最後提到紋銀十兩,作為老爹補貼之用。老翁大喜說把紋銀十兩換錢,店主拿出秤稱,為十一兩零三錢。懷疑他兒子匆忙之故。故按當時價格給老翁九千錢。老翁辭別。店內有一客人說老翁為騙子,為銀的真假擔憂。店主仔細一看,銀內果然為鉛胎,後悔不已。客人說出老翁住處,店主人追出,在一酒館追到老翁,說明情由,老翁不慌不忙地說:“我用兒子的十兩銀子換錢,不是鉛胎,店主人說我是假銀,我原來的銀子可以拿出來讓我看嗎?”店主人拿出剪破的銀子給眾人看。老翁笑著說:“這不是我的銀子,我的銀子只有十兩。所以只換九千錢。現在這些銀子好像不止十兩,不是我原來的銀子。”酒店人一稱,果然為十一兩三錢。眾人大怒,痛罵店主。店主不能作答,只能含恨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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