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使者署

四方使者署

四方使者署,署名合稱。隋煬帝大業(605—617)初置,為東夷、南蠻、西戎、北狄四方使者署,掌四方方國及互市事,各置使者一人及典護、錄事、敘職、敘儀、監府、監置、互市監、監副、參軍各一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方使者署
  • 性質:官署名合稱
  • 朝代:隋朝
  • 職能:掌四方方國及互市事
沿革,職責,

沿革

四方使者署,署名合稱。隋煬帝大業(605—617)初置,為東夷、南蠻、西戎、北狄四方使者署,各置使者一人及典護、錄事、敘職、敘儀、監府、監置、互市監、監副、參軍各一人; 錄事主綱紀,敘職掌其貴賤立功合敘者,敘儀掌小大次序。

職責

掌四方方國及互市事,監府掌其貢獻財貨,監置掌安置其駝馬船車,並糾察非違,互市監及副掌互市,參軍掌出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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