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戈

甲骨卜辭中的“四戈”即指四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戈
殷墟卜辭有“四戈”,與四方相配,例如:丙寅卜,拜於四戈。《前》.63.83
甲子卜,王從東戈,乎侯哉。
乙丑卜,王從南戈,乎侯哉。
丙寅卜,王從西戈,乎侯哉。
丁卯卜,王從北戈,乎侯哉。《甲》622
“四戈”猶言“四方”。《釋名·釋兵》雲:“戈,句子戟也。戈,過也。所刺鑄則決過,所駒引則制之,弗得過也。”方亦有過義,《莊子·人間世》雲:“與之無方。”《釋文》引李注:“方,過也。”古兵器中矛與戈相合為戟,漢代稱為“有方”。戈形如矩,《荀子·不苟》雲:“五寸之矩盡天下之方也。”楊驚注:“矩,正方之器也。”
下兩版卜辭是同時的:
壬寅卜,拜,其伐歸,惠北五用。廿示一牛,二示羊,以四戈禾。《粹》221
壬寅卜,「拜],其伐歸,惠北五用。廿[示一牛],二示羊,[以]四戈[豕]。《粹》222
“歸”是方國之名。因伐歸而舉行拜祭,向祖先及四方神祈福。“五”讀為“伍”,《釋名·釋州國》雲:“五家為伍,以五為名。”《逸周書·大聚》雲:
發令以國邑,以邑為鄉,以鄉為間,禍災相卯,資喪比服,五戶為伍,以首為長,十夫為什,以年為長,合間立教,以威為長,合旅同親,以敬為長。
商都內的居民依居住方位分為“四單”。伍是最基層的居民組織。“北伍”當是商都北部的居民,受王徵召,將參加伐歸的軍事行動。殷墟卜辭中又有:
惠新五用。《佚》211、《京》4101
茲五用。《京》4099
“新五”應是新組建的編戶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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