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管理、指導全區文化事業和民眾文化活動;負責少年兒童文化、社會文化、村鎮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軍營文化工作。
工作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工作職能
(一)文化和新聞出版工作
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全區文化工作的政策、法規,並監督執行。
2、制定文化事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
3、發展文化經濟、統籌安排文化經費,規劃並指導文化設施建設。
4、指導以文補文工作,審計、檢查、管理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
6、管理指導文化市場,制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負責管理文化市場的稽查工作。
7、管理全區的新聞出版,綜合管理全區書刊、音像製品出版物(含電子出版物)及出版、印刷、複印和發行業務,查處不法行為。
8、負責著作權管理,貫徹著作權法,保護著作權,提供著作權服務,管理全區各類出版物的著作權貿易工作,指導全區反盜版工作。
(二)體育工作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全區體育事業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發展全區民眾體育運動,提高競技體育運動水平;對街、鄉各部門及各行業貫徹國務院和省、市有關體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負責組織制定全區體育事業發展的長期規劃和具體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戰略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統一規劃全區競賽活動,指導業餘體校建設和訓練工作。
3、承辦全區體育比賽和綜合性運動會競賽工作,組織區代表團參加省、市各級各類賽會。
4、發展體育經濟,管理好體育市場和社會體育活動。
5、負責協助教育局、鄉政府、機關黨工委等部門開展職工體育活動,指導和開展競技體育和民眾體育。
6、指導體育總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文體局內設3個職能科室:人秘科、文化新聞出版科(行政審批辦公室)、體育科。
1、人秘科
負責人事調配、職稱評定、工資調整、財務、立卷、統計等工作。
2、文化新聞出版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綜合管理新聞出版業,加強著作權保護,研究制定書刊、印刷電子出版物和音像事業發展規劃,依法管理全區出版物市場,對全區書刊、印刷、電子出版物、音像行業實施審批監督管理,匯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全區掃黃打非工作。
負責《音像製品經營許可》、《印刷業經營許可》、《娛樂場所經營許可》、《出版物經營許可》的審批;負責音像製品單位設立、變更名稱、業務範圍或者兼併其他音像製作單位,或者因合併、分立而設立新的音像製作單位的審批;負責設立省內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開辦少兒體育學校、武術學校以及舉辦健身氣功及設立站點的審批。
3、體育科
負責制定體育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各項體育健身活動;負責體育器材及業餘體校教練員、運動員的訓練、參賽的管理;負責社會指導員的培訓、審批、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區文體局使用行政編制4名。
部門領導職數3名(含紀檢組長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按1科1長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