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根據吉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設立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審核意見》(吉編行函【2013】39號)精神,設立四平市人民

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機構規格為正處級。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既是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也是政府政務大廳的管理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
(二)組織推動市直部門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進入政務大廳,實行“一廳式”集中受理和辦理。
(三)負責進入政務大廳的行政審批和建設項目、政府採購招投標及其他業務的管理、協調和督查,督促政務大廳各“視窗”和派駐單位規範、高效、優質服務。
(四)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秘書科
負責文字綜合、檔案收發、文書檔案、黨務人事、網路維護、信息化建設、行政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運行管理科
負責市政府政務大廳日常運行、監督管理;對各部門進駐市政務大廳的行政審批(並聯審批)、服務事項等業務辦理進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對進駐視窗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培訓和日常考核;受理投訴舉報並進行協調處理或轉辦、催辦。
(三)政務公開科
負責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檢查指導、綜合調研等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及各縣(市)、區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依申請公開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

人員編制

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核定行政編制11名,從市政府辦公室抽編帶人劃轉。核定部門領導職數2名(1正1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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