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農業大學學生管樂團成立於2005年4月,是該校規模最大的學生藝術團體。在學校各級領導的關心和校團委的精心指導下,樂團成立以來,落實國家“高雅藝術進校園”的方針,秉承“愛樂 團結 苦練 堅持”的團訓,經過一屆屆團員的不斷努力,樂團各項事業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對傳播高雅藝術,服務社會,服務校園,豐富校園藝術文化生活,提高大學生文化素質起到了積極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農業大學學生管樂團
- 外文名: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Wind Orchestra
- 成立時間:2005年4月
- 類別:學生藝術團體
- 團員:大一到大四的同學以及部分研究生
簡介,樂團主要成就,團章,紀律管理條例,主要幹部職務,
簡介
管樂團現有團員由大一到大四的同學以及部分研究生組成,他們是來自各個學院不同專業的在校學生。現有聲部包括長短笛、單簧管、降E薩克斯、降B薩克斯、圓號、次中音號、上低音號、長號、大號、小號、打擊樂。樂團外聘教師共8人,首席指揮南方老師,教研組組長呂祖俊老師,以及各聲部專業指導老師。通過幾年來不斷的努力,團員們利用課餘時間刻苦排練,不斷積累中外音樂作品,並加強樂理知識的學習。在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的同時也增強了自己的文化藝術修養。
學生管樂團的建設在逐漸走上正軌後每學年都會舉辦一些特色活動,如新年音樂交流會,迎新生、慶國慶音樂會、金色交響專場晚會以及暑期集訓等,隨著我們的業務水平的不斷提高,參與的活動及比賽也越來越多,在這些比賽活動中樂團不斷地成長,逐步地壯大。
樂團主要成就
2008年的第五屆四川省大學生藝術節,參賽作品《紅旗頌》榮獲二等獎;2011年的第六屆四川省大學生藝術節,參賽作品《萬歲,偉大的祖國》榮獲二等獎;2014年的第七屆四川省大學生藝術節,參賽作品《華夏隨想》榮獲一等獎;2017年的第八屆四川省大學生藝術節,參賽作品《長征組曲-交響序曲》榮獲二等獎。
團章
第一章:團訓 宗旨
一、管樂團團訓:
團結 勤奮 開拓 創新
二、管樂團精神:
愛樂 堅持 苦練 協作
三、管樂團性質:
四川農業大學學生管樂團是在校黨委的關懷下,校團委的領導下自主開展工作,代表學校整體藝術形象的藝術組織。
四、管樂團宗旨:
建設校園文化,培養發展團員興趣,積極主動完成各項演出任務,以為四川農業大學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為己任,開拓進取,勇攀高峰,將四川農業大學學生管樂團建設成為一支具有影響力、創新力的大學生管樂團。
五、管樂團任務:
1、豐富學生文藝生活,提高學生藝術修養,為學校培養新時代具有綜合素質的創新型大學生做貢獻;
2、排練出風格各異的管樂曲目,定期或不定期舉行匯報演出音樂會,在學校營造良好的音樂氛圍;
3、認真組織、完成校內外演出任務,代表學校參加上級組織舉辦的文藝匯演和文藝比賽;
4、邀請或聘請校內外文藝界知名人士來管樂團授課,並與各類社會藝術團體進行藝術交流,促進管樂團整體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團員守則
一、管樂團團員守則:
1、熱愛管樂團,積極維護學校和管樂團聲譽,敢於同有損學校和管樂團的不良言行作鬥爭;
2、嚴格遵守學校和管樂團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違紀行為的發生;
3、認真學習文化課,杜絕不及格現象;
4、積極完成管樂團的訓練和演出任務,一切行動聽指揮;
5、刻苦訓練,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音樂素質;
6、勇於吃苦,無私奉獻,艱苦奮鬥;
7、愛護樂器,做好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
8、尊敬師長,團結團友,互幫互助,共同努力進步;
9、會議、演出、訓練課其間除樂器正常演奏外須保持安靜。
二、責任與義務:
1、團員應自覺學習先進的理論知識,不斷用共產主義的世界觀改造自己的思想,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2、團員應將自己的學習放在第一位,在搞好學習的同時,規範地遵守團內紀律,認真訓練,努力提高業務水平,達到學習、工作兩不誤;
3、團員要深刻理解團訓的要求,繼承並傳播管樂團的各項優良傳統和作風。通過管樂團4年的生活,團員應培養出“愛國敬業,艱苦奮鬥,團結拼搏,求實創新”的川農大精神,全面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
4、團員的業務服從老師和幹部的合理安排,業務較好的新老隊員有義務參與指導新成員訓練的工作;
5、團員有義務維護樂團的形象和聲譽,不得散布有損於樂團聲譽的言論或做出有損樂團形象的行為;
6、團員有義務愛護、保養自己的樂器,維持所使用訓練室和辦公室的衛生;
7、團員應積極主動以主人翁的責任感關心並參與到樂團的建設中去;
8、任何團員都有對預備成員進行“傳、幫、帶”的義務。
三、團員權利:
1、團員均有權利在服從管理的同時監督團內幹部的工作,有權利在適當的場合對幹部提出批評;
2、團員認為自己在團內受到不公正待遇或不適當處分時,有權利向團內幹部申辯事實,如不受理,可如實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
3、團員有權利請求樂團為自己提供在樂團工作期間有效的、真實的證明材料,為自己在校內的發展和以後的就業提供方便;
4、團員積極參加演出,享受綜合測評加分的權利。
第三章:管理組織機構及其產生
一、組織結構:
管樂團設團長一名,副團長三名。下設八個聲部:長短笛、單簧管、圓號、薩克斯(降B和降E)、長號、中號(次中音、上低音和抱號)、小號、打擊樂。
二、樂團幹部
1、樂團幹部管理機制:
樂團實行團長負責制,按民主集中原則進行管理。
2、樂團幹部參選條件:
(1)、凡熱愛樂團,志願為樂團服務的團員均有權利參加競選;
(2)、團長人選為在樂團學習期滿兩年的團員,專業、文化學習優良,組織管理能力強,擔任過團內幹部和小班負責人以上職務;
(3)、副團長人選為在團內學習滿兩學年的團員,專業、文化學習優良,對團內事務有一定的了解;
三、產生辦法:
1、團長、副團長人選由團員志願申請,由團委老師和上屆團長商議確定候選資格,在全團大會上參加民主選舉產生;
2、聲部長、首席由組內推優產生;
3、幹部考核期為一個月,此期間為代理幹部。考核期間工作情況優良者方可成為正式幹部。
第四章:管理組織制度
一、訓練演出制度:
1、樂團訓練由各組老師統一指導,形成“一幫一”的練習方式,由老師和業務水平較好成員有針對性的對本聲部同學進行業務上的指導和訓練安排;
2、每位團員均應在規定的訓練時間參加訓練,不得借上課的名義逃避訓練,也不得以參加訓練為藉口逃課;
3、團員在訓練時間內必須認真訓練,努力提高訓練效率,不得以聊天或從事其他與團內工作無關的事,嚴禁手持樂器互相打鬧或故意破壞性使用樂器;
4、有臨時或重大演出任務時,正式成員必須按照要求準時參加彩排和演出,並及時到副團長處簽到,遲到者不得參加演出,並作深刻檢討;
5、如無正式通知,任何訓練及演出均照常進行;
6、重大演出任務與教學任務有衝突時,由校團委統一安排請假事宜;
7、演出時必須按規定著裝,團員必須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得有隨意揭開衣扣、在公共場合嘻笑怒罵等有損於樂團形象的行為;
8、演出時必須嚴格遵守佇列紀律,合練及演出中的有關事宜由團長統一安排;
9、到校外執行演出任務時,一切聽從安排,返校前未經帶隊老師同意,任何人不得中途離隊。
二、財務管理制度:
1、管樂團團員每學年開始每人上交二十元作為團費,由副團長統一管理;
2、團費用於組織開展各項團內活動及日常工作開支;
3、管樂團實行財務決算制度,活動前必須進行財務預算,必要時需報校團委;
4、管樂團在報銷財務支出時,應當出具發票,由經手人簽字,並由團長簽字後到辦公室報銷;
5、發票的手續要齊全,書寫要清楚,記錄要真實,不得私自塗改、虛報、冒領,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6、財務定期審核,無誤後及時報銷,現金及時返還經辦人;
7、樂團財務情況定期公示,團員有權查詢資金使用情況,有權查賬,對此副團長必須密切配合。
三、檔案管理制度:
1、為加強對管樂團內所有成員的管理與培養力度,促進團員個人的成長,樂團在團內為團員個人建立和完善個人檔案,加強對團員個人檔案的正規化管理;
2、每學年統一制定團員通訊錄,以加強團員間的交流及了解;
3、團員檔案和相關信息表每學期結束後由團長整理並上交至校團委。
四、入團管理制度
1、入團條件:
凡具有該校學籍的學生,愛好音樂,樂於學習一種樂器,具有奉獻精神和較強的團隊精神觀、大局意識,願意在學生管樂團為學校服務者,均可申請加入學生管樂團。
2、入團程式:
本樂團在每學年秋季學期招收一批新團員,預備期為一個月,在此期間有基礎者經老師確認後可直接進行專業知識學習;無基礎者須先進入樂團培訓班進行樂理基礎知識的培訓並進行專業知識的學習。預備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方頒發團員證並成為正式團員。
紀律管理條例
一、按時參加小組合練、小組課、大合練,所有訓練及大小會議要求提前十分鐘到位,大合練提前半小時到位校音,小組課由聲部長、大合練課由副團長提前點到,將出勤情況及缺勤原因向老師匯報。聲部長、首席、正副團長提前十五分鐘到,組織好訓練,由副團長負責考勤。
二、因事、因病不能按時參加訓練或演出者必須請假並遞交書面請假條和相關證明。具體可請假情況如下:
1、實驗課、輔修課、培訓班等相關課程學習;
2、考試;
3、黨校上課、討論;
4、生病;
註:除上述情況外,如要請假需徵得團長同意,因考試請假需在請假條內說明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若因個人時間安排衝突,應與團長聯繫。
三、無故缺席1次者給予警告處分,2次者給予團內通報處分,3次者開除團籍;每人每月請假次數不超過2次,超過三次者在本月最後一次大合練之後表演;遲到者負責本組衛生一周,遲到2次者進行團內通報,累計遲到6次者開除團籍;
四、對於處分結果,任何人都有權根據事實質詢、申辯或為他人申辯,被質詢者必須做出答辯;
五、團內幹部如有違反團內紀律的情況,根據事實給予更嚴厲處分並撤銷職務;
六、副團長每周不定時對各組練習情況進行檢查;
七、退團條件:
1、團員統一畢業時光榮離團;
2、由於健康等客觀原因不能堅持訓練和演出者,憑相關證明可申請退團,經團委批准後方可離團,得到批准前應繼續履行團內的責任和義務;
3、由於學習原因一學期有兩門必修課不及格者本人可申請退團。一學期有三門必修課不及格或累計五門必修課不及格者強制退團;
4、退團批准手續:書面說明及相關證明,交聲部指導老師批准、交團長及主管老師簽字、交團委書記批准後方可退團;
5、針對訓練態度不認真、嚴重影響樂團整體訓練效果以及樂團聲譽的團員,團長及副團長經核實後有權將其開除。
主要幹部職務
一、團長、副團長職務——統管樂團的大小事務
1、代表樂團做好與團委的銜接工作,傳達團委指示;
2、做好樂團的發展計畫及安排;
3、督促各組的訓練狀況、考勤、衛生、值班、會議等會議;
4、處理好人員流動問題以及獎罰問題;
5、嚴格監督紀律問題;
6、管理好全團的樂器、譜架及其他公共物品;
7、及時處理好各組反饋上來的信息;
8、副團長做好樂器維護和日常考勤工作,並協助團長處理各項事務。
9、做好每次全團大會、團長例會、組長例會的會議記錄;
10、做好各檔案、資料的列印、保存,管理好各小組的上報資料;
11、安排好辦公室的值班工作;
12、負責完成樂團向團委的各項申報資料;
13、負責向每位團員傳達團內的大小事務。
三、聲部長(行政組長)主要職務
1、做好考勤,每周上報考勤表;
2、組織召開小組會議,了解組員思想情況;
3、傳達組長例會內容及精神、通知等給該組組員;
4、演出時組織好組內組員,服從安排;
5、負責好活動室的衛生問題;
6、向團內提出好的意見和建議。
四、首席(業務組長)主要職務
1 、詳細了解該組樂器的狀況,及時匯報樂器損壞情況;
2 、強化自身演奏水平並指導小組訓練;
3 、每周帶領小組成員進行樂器的維護和保養,及譜架的維護;
4 、組織每周的小組合練,擬定每周訓練安排並做好記錄,並反饋團長;
5 、做好各組之間的交流,與其他首席協商開展組間活動;
6 、定期組織召開小組內的學習交流會,交流方法,共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