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長江流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

《四川省長江流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是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全面提升總磷污染治理水平,推進長江水生態環境提質升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的方案。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7月5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長江流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3年7月5日
  • 發文字號:川辦發〔2023〕19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四川省長江流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的通知
川辦發〔2023〕19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長江流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7月5日

方案全文

四川省長江流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深入打好長江保
護修復攻堅戰,全面提升總磷污染治理水平,推進長江水生態環境提質升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二屆三次全會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四化同步、城鄉融合、五區共興” 發展戰略,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部署,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和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緊盯長江總磷污染突出問題,系統推進總磷污染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長江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統籌兼顧、綜合施策。統籌資源開發和污染治理,推動涉磷產業全鏈條全流程最佳化,提高綜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水平,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同向同行。
———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重點行業、重點區域,著力解決工農業及生活源涉磷污染問題,確保水環境質量穩定、生態環境質量安全、入河污染物可控。
———分區管理、精準管控。川西岷江流域最佳化涉磷產業布局和產業規模,不斷提升精細化管理,川南沱江流域加大生活源管,不斷降低總磷污染負荷,川東北嘉陵江流域規範種養業環境管護,不斷提高綜合利用率。
(三)主要目標。到 2025 年,總磷污染治理成效進一步鞏固,排放總量進一步降低, 長江、金沙江、嘉陵江、涪江、渠江、瓊江出川斷面和雅礱江、大渡河、青衣江、赤水河入河口斷面總磷濃度穩定控制在 0.1mg / L 以下,岷江、沱江、安寧河幹流斷面總磷濃度穩定控制在 0 .2mg / L 以下,釜溪河、體泉河、茫溪河、長灘寺河、東柳河、芝溪河等重點小流域國、省考核斷面 總 磷 濃 度 穩 定 控 制 在0.2 mg / L 以下,瀘沽湖、邛海等重點湖庫總磷濃度保持穩中有降。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涉磷企業污染治理。
1、 科學合理開發利用磷礦資源。加強磷礦資源源頭管控,做到合理規劃、有序開採,不再新建、改擴建開採規模在 50 萬噸 / 年以下的磷礦,不再新建露天磷礦,推動形成以大中型礦山為主的磷礦開發保護格局ꎮ 積極開展綠色礦山創建,督促礦山企業嚴格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的要求實施“ 邊開採、邊修復、邊治理” ꎮ 對未按照批准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開展生態修復工作的在建與生產礦山,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ꎮ 推廣先進選礦技術,提升伴生資源、尾礦綜合利用水平ꎮ 進一步加強礦區揚塵控制,完善礦井水、淋溶水收集處理。強化廢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加強重點排污單位線上監測預警和診斷評估ꎮ 〔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市( 州) 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推動涉磷產業轉型升級。進一步最佳化磷化工產業布局,持續推動涉磷落後產能退出,加快推動磷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在優先保障磷肥生產的同時,推動磷化工產業向精細化、高端化升級ꎮ嚴控磷銨、黃磷等產業違規新增產能,加快退出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不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涉磷企業。 ( 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 提升涉磷行業清潔生產水平。對黃磷、磷肥、有機磷農藥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評價認證。以市( 州) 為單位制定年度涉磷企業清潔生產改造名單,引導企業開展清潔生產改造工作ꎮ鼓勵各地引導農副食品加工、紡織、造紙等重點涉磷企業,針對磷流失重點環節推廣先進清潔生產技術和工藝,在麻紡、棉紡等行業生產工序中推廣無磷助劑ꎮ 推進白酒、屠宰、澱粉、果品加工等行業高濃度有機廢水資源化利用,控制總磷排放強度。 (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經濟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涉磷行業污染治理,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嚴控廢水總磷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ꎮ 研究制定頁岩氣、中藥類製藥工業等涉磷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磷化工企業尾氣淨化水、生產過程廢水、沖洗水全部收集處理後回用或達標排放,加強有毒有害廢氣收集處理,降低無組織排放,減少物料傳輸遺灑和揚塵污染ꎮ 重點推廣黃磷尾氣綜合利用、泥磷連續化回收、濕法磷酸生產與伴生資源(氟等資源)協同利用等技術,提升磷資源回收利用率ꎮ 規範含磷廢渣處置,防止廢渣污染環境。 (生態環境廳、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 提高磷石膏綜合利用水平。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土空間規劃、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等政策要求,加強磷石膏庫準入管理最佳化磷石膏綜合利用結構,多元聯動拓寬綜合利用渠道,推動產業規模化、高值化發展推動綜合利用財政、稅收優惠政策落地落實,鼓勵建設項目優先採用磷石膏建材,積極探索磷石膏在井下充填、路基修築、生態修復等領域的套用到2025年底,磷石膏綜合利用率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推動有條件的磷化工企業以磷石膏消納量( 含安全堆存) 定產量,提升磷石膏庫污染防控水平,規範截洪、防滲及抑塵措施,嚴格滲濾液收集處置和作業面管理,落實水、氣、土等環境要素監測要求,確保污染風險可控、環境質量穩定。(經濟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科技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四川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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