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節能監管事務中心

四川省節能監管事務中心

四川省節能監管事務中心是2002年由原四川省節能監測中心更名而來的省經信委直屬的節能行政執法機構。兩個中心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人員和班子,現法人名稱為“四川省節能技術服務中心(四川省節能監察中心)”,對外統稱”四川省節能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節能監管事務中心
  • 職能:節能行政執法機構
  • 更名時間:2002年
  • 隸屬:四川省經信委
基本情況,機構職責,中心,主任,副主任和總工程師,辦公室,綜合監督科,監察科,技術監測科 能源審計與項目部,培訓部 節能協會秘書處,信息傳播部,內設機構,

基本情況

四川省節能監管事務中心主要職能為:負責全省日常節能監察;協助政府進行節能課題研究,開展宣傳培訓、示範推廣、檢測、審計評估等公益性服務。根據職能和業務發展,設辦公室、綜合監督科、監察一科、監察二科、技術監測科、節能研究與評審科、培訓科和信息傳播科等八個科室。
中心現有35個參公管理編制,在職30人、聘用6人,借調1人,有各類技術人員總計24人(其中教授級高工1人、高級工程師8人),另有外圍專家20餘名。現有辦公和實驗用房800餘平米,車輛6台,檢測用儀器設備近600萬元;有諮詢評估、環境污染治理設計資質、四川省A級能源審計機構資質和覆蓋全部節能領域的法定檢測資質(CMA)。
“十一五”以來, 中心抓住機遇紮實推進能力建設,開展了20餘項前瞻性課題研究,完成590餘戶重點用能企業現場節能監察,組織實施了節能量審核、能耗限額檢查等十多次專項節能監督檢查,協助省經信委做好重點耗能企業節能統計監測考核、淘汰落後等工作,組織開展了多系列50餘期各類培訓,先後完成近100戶企業的能源審計和節能規劃編制、30餘個企業技改項目節能評估報告編制、1000餘個項目節能測試、10餘台鍋爐的示範性改造工作,還結合培訓召開了近20次節能新技術推介會,為全省節能減排順利推進做出了應有貢獻。

機構職責

中心

1、組織和參與具有前瞻性的節能重大課題研究,參與制定節能政策、規劃、相關的標準和技術規範。
2、制定年度節能監察工作目標和計畫,經 省經委 同意後組織實施。依據有關節能法律法規和標準對用能單位(主要對重點用能單位)、生產能源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遵守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合理用能標準的情況實施節能監察,指導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自查;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檔案規定的或由節能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政機關委託本中心實施的節能監察。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舉報。調查和制止、糾正違反節能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依據《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實施辦法》的授權實施行政處罰。
3、承擔對各市節能中心的業務指導和相關糾紛的技術仲裁工作, 接受委託對耗能產品的質量進行仲裁檢驗和質量鑑定,對節能產品進行認定。
4、開展節能宣傳、培訓工作,傳播節能信息,進行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和新機制的開發和推廣套用。
5、對用能單位進行 能源監測和審計,對 主要耗能設備和工藝能源利用率進行檢驗測試。
6、負責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和審查。
7、為企業節能降耗和環境保護提供技術支持,承擔節能環保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設備及原材料採購、施工組織與監理、調試培訓、運行管理等交鑰匙的一條龍技術服務工作。
8、受省經委的指派和委託進行其他工作,負責 四川省節能協會的日常工作。

主任

圍繞中心工作職責和上級要求,做好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分析研究以及總結匯報工作,確保本中心廉潔、高效、公開、公正地執法和高質量地服務,並保證中心各項工作有效、有序地開展。
主要工作:用人、抓大事、協調關係、謀劃全局和中心發展。

副主任和總工程師

圍繞中心工作職責和上級要求,協助主任做好中心的各項工作,保證分管科室工作或主任委託工作有效、有序地開展。

辦公室

1、負責本中心的勞動人事管理。做好中心機構及崗位設定、人員編制、人員調動(招聘、上級調配、辭職、辭退、退休等)及崗位聘任、聘用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考核、獎懲工作;做好工資、社保及各類資金的管理及發放工作。
2、負責本中心的財務管理。做好年度財政預算決算、落實及相關業務管理工作,保證中心運轉資金; 按照會計管理制度做好財務核算與出納工作,加強中心資產、財務管理;配合做好行政執法中的罰繳分離工作。
3、負責本中心的辦公設施、辦公用品、車輛及勞防用品管理。做好辦公設備及監察儀器和設備的購置、建帳、保管、維修、報損等,做到保障使用,節約開支。做好安全、保衛、消防管理。
4、負責中心的檔案管理。做好檔案(組織人事;來文發文;執法、技術、管理、大事記等文書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借閱等工作。
5、負責中心的其他行政事務管理,如外來人員接待;印鑑、介紹信管理;檔案收發,電傳複印等。
6、負責離退休職工服務和工會工作。
7、做好各方面的綜合協調管理和服務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綜合監督科

1、負責節能監察基礎管理工作,完善執法日常工作規範,包括執法工作程式、規範、辦法、文書的標準化。收集、研究與節能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檔案,並對此進行消化、轉換、貫徹實施。
2、根據中心年度監察計畫,制定年度、季度、月份及專項監察執法工作計畫和方案。
3、負責監察和辦案過程文書流程管理,履行辦案程式和案審職責。做好上級交辦、外單位移送、舉報等案件的編號、登記等前期工作;規範製作執法文書,做好執法文書的編號、登記,負責文書初審、報批及流轉等管理;做好執法文書審核;做好文書的送達及歸檔工作。
4、負責對執法行為合法性的監督,查處並糾正行政執法中的違紀行為。
5、負責相關執法部門業務工作的協調。
6、參與現場監察。
7、承擔中心法律顧問工作。接受抱怨和投訴,處理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研究處理節能監察中出現的問題。組織討論案件,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組織聽證,辦理案件移送,向有關部門提出行政建議,並製作相關文書。
8、組織和參與具有前瞻性的節能重大課題研究,參與制定節能政策、規劃、相關的標準和技術規範。
9、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監察科

1、負責全省用能單位、生產能源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和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自查。
2、嚴格按規定程式及有關規範實施監察、行政辦案,確保行政執法工作合法、有效地開展。
3、負責調查上級交辦、舉報及其他行政執法部門移送及本中心日常監察中查獲的違規事實,辦理立案、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執行處罰。
4、宣傳國家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制定和貫徹實施地方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
5、協助其它行政執法部門對省內節能產品、節能技術市場實施監督檢查。
6、提交實施監察項目的分析報告。
7、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技術監測科 能源審計與項目部

1、負責本中心節能監察技術管理。
2、承擔節能監察中對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的節能技術檢測。
3、負責本中心對外工作所需資質的認、復證,確保監察技術手段合法有效。
4、負責全省節能產品、節能技術的推廣套用,高耗能產品、設備、工藝淘汰的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健全登記、備案、發證等檔案。
5、對用能單位進行 能源監測和審計, 固定資產節能篇(章)諮詢與評估。 對 主要耗能設備和工藝能源利用率進行檢驗測試。
6、為企業節能降耗和環境保護提供技術支持,承擔節能環保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設備及原材料採購、施工組織與監理、調試培訓、運行管理等交鑰匙的一條龍技術服務工作。
7、負責實驗室的建設、使用、管理和維護。
8、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培訓部 節能協會秘書處

1、根據全省節能管理、監察和推廣新技術工作的需要制定年度宣傳培訓計畫,並按計畫實施;落實生源、師資,組織培訓資料及教材,做好開班管理和核發有關證書工作。
2、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落實本中心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中心人員的專業進修、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建立人員培訓檔案。
3、節能協會秘書處日常工作。
4、做好節能產品、技術的推廣套用。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信息傳播部

1、收集重點用能單位能耗數據,建設和維護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效率資料庫和四川省能源管理信息系統
2、中心網站的維護和管理。
3、節能信息傳播項目運作、信息平台的維護。
4、中心計算機及辦公自動化等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
5、搞好節能工作的通訊報導,做好節能信息的收集、編輯、發布和諮詢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四川省節能監察中心(四川省節能技術服務中心)中心現設辦公室、綜合監督科、監察科、技術監測科(能源審計與項目部)、培訓部(節能協會秘書處)、信息傳播部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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