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清理整頓工作公告

四川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清理整頓工作公告

2015年9月23日,四川省清理整頓新聞媒體駐地方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四川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清理整頓工作公告》。根據《公告》,保留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48家、撤銷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16家、合併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21家、整改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2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清理整頓工作公告
  • 發布機關:四川清理整頓新聞媒體小組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15年9月23日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2015年9月23日,四川省清理整頓新聞媒體駐地方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四川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清理整頓工作公告》。

檔案內容

四川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清理整頓工作公告
按照《關於清理整頓中央新聞單位駐地方機構的通知》(中宣發〔2014〕38號)和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於清理整頓新聞單位駐地方機構的通知》(川宣[2014]12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現將四川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清理整頓工作結果公告如下:
一、保留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48家四川日報社阿壩記者站、四川日報社甘孜記者站、四川日報社攀枝花記者站、四川日報社德陽記者站、四川日報社遂寧記者站、四川日報社達州記者站、四川日報社巴中記者站、四川日報社綿陽記者站、四川日報社宜賓記者站、四川日報社廣安記者站、四川日報社南充記者站、四川日報社資陽記者站、四川日報社自貢記者站、四川日報社涼山記者站、四川日報社內江記者站、華西都市報達州記者站、華西都市報綿陽記者站、華西都市報廣安記者站、華西都市報樂山記者站、華西都市報遂寧記者站、華西都市報宜賓記者站、華西都市報南充記者站、華西都市報自貢記者站、華西都市報內江記者站、華西都市報雅安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阿壩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涼山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甘孜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廣元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德陽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遂寧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達州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巴中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眉山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雅安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資陽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內江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宜賓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樂山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南充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廣安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綿陽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瀘州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自貢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成都記者站、四川經濟日報攀枝花記者站、四川工人日報德陽記者站、四川工人日報達州記者站。
二、撤銷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16家:四川農村日報達州記者站、金融投資報德陽記者站、四川石油報瀘州記者站、四川石油報南充記者站、四川石油報自貢記者站、四川石油報江油記者站、西南商報達州記者站、西南商報資陽記者站、西南商報宜賓記者站、西南商報南充記者站、西南電力報攀枝花記者站、四川畫報綿陽記者站、教育導報綿陽記者站、四川科技報南充記者站、華西都市報甘孜記者站、華西都市報阿壩記者站。
三、合併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21家:四川法制報涼山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涼山記者站、四川法制報阿壩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阿壩記者站、四川法制報攀枝花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攀枝花記者站、四川法制報德陽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德陽記者站、四川法制報遂寧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遂寧記者站、四川法制報巴中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巴中記者站、四川法制報資陽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資陽記者站、四川法制報綿陽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綿陽記者站、四川法制報內江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內江記者站、四川法制報自貢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自貢記者站、四川法制報宜賓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宜賓記者站、四川法制報廣安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廣安記者站、四川法制報南充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南充記者站、四川法制報達州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達州記者站、消費質量報德陽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德陽記者站、消費質量報達州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達州記者站、消費質量報巴中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巴中記者站、消費質量報南充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南充記者站、消費質量報資陽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資陽記者站、消費質量報綿陽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綿陽記者站、消費質量報內江記者站併入四川日報社內江記者站。
四、整改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2家:四川法制報廣安記者站、消費質量報廣安記者站因聘用人員不合規定,整改後併入四川日報社廣安記者站。
五、相關要求:請省直新聞單位駐市(州)記者站的
保留、撤銷、合併和整改的各單位,在本公告7天后,保留的駐市(州)記者站,請到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領取並填寫《新聞單位駐地方機構登記表》,重新申領《新聞單位駐地方機構登記證》;撤銷的駐市(州)記者站,請做好機構撤銷後的人員分流、國有資產處置等善後工作;合併的駐市(州)記者站,請在3個月內完成合併工作,實現機構、人員、采編業務全部併入接收機構,到期無法完成合併工作的,一律撤銷。整改的駐市(州)記者站,要認真對照存在的問題進行檢查,限期在3個月內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的要將整改情況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可進行重新登記,到期仍未達到要求的予以撤銷。
舉報電話:省委宣傳部新聞處:……,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新聞報刊處:……。
特此公告。
四川省清理整頓新聞媒體駐地方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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