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廳關於遴選中等職業教育專家人才的通知》是四川省教育廳於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教育廳關於遴選中等職業教育專家人才的通知
- 檔案號:川教函〔2010〕126號
- 發文時間: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 發文單位:四川省教育廳
通知內容,專家組成,專家主要職能,基本條件,具體要求,市、州教育局推薦以下人選,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推薦以下人選,材料要求,附屬檔案,
通知內容
川教函〔2010〕126號
各市、州教育局: 2005年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職業教育三年攻堅計畫的決定》,加強了對職業教育工作的領導和支持,職業教育規模迅速擴大,服務經濟和社會的能力明顯增強。但從總體上看,職業教育仍然是我省教育事業的薄弱環節,發展不平衡,投入不足,辦學條件比較差,辦學機制以及人才培養的規模、結構、質量還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與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學習需求還有較大差距。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發展思路,十二.五期間,國家將繼續加強職業教育,把提高質量作為重點。為進一步加強我省職業教育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水平,遴選一批中等職業教育管理、教學、專業、隊伍建設專家人才,經研究,我廳決定建立中等職業教育專家人才庫。現將推薦專家人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專家組成
本次擬推薦中職專家備選人才120名(高職高專院校、行業企業另文通知),其中:職業教育行政及教研部門20名,中職學校校級領導30名、專業負責人(優秀教師)50名、教務管理人員(中層)20名,市(州)推薦名額見附屬檔案1。備選人才由我廳培訓考核後,遴選進入省中等職業教育專家人才庫。
專家主要職能
1、為制訂全省中職教育發展巨觀政策提供智力支持和決策諮詢;
2、參與制定中職教育的學校建設、專業建設、教材建設、教育教學、師資培訓基地等評估標準;
3、參與全省中等職業教育檢查評估工作。
基本條件
推薦的人選應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強,作風嚴謹,為人正派。
2、熱愛職業教育事業,具有職業教育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了解熟悉職業教育發展趨勢、職業教育巨觀政策及職業教育階段性發展特點;在中職學校、專業、教學、課程、隊伍建設以及校企合作等方面,或某一方面有較高水平或獨到見解;視野開闊,勤於學習。
3、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年齡不超過60歲。
具體要求
市、州教育局推薦以下人選
教育行政管理及教研人員。要求:從事職業教育行政管理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正科及以上職務或副高以上職稱。教研人員報送材料時需附主要職教研究成果或相關論文。
中等職業學校管理人員。要求:從事職業學校管理工作3年以上,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含省屬、民辦)的優秀校長、業務副校長。
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推薦以下人選
專業負責人(或優秀教師)。要求:從事職業教育工作3年以上,副高及以上職稱,為本校主要專業負責人(或優秀教師)。
教務管理人員(中層)。要求:從事職業教育工作5年以上,學校優秀中層管理幹部,熟悉中等職業學校教務管理工作。
材料要求
各市(州)教育局應將學校相關推薦名額分配至區域內國家級和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含省屬、民辦學校)。每個推薦人選需認真填寫《四川省中等職業教育專家人才推薦表》(附屬檔案2)。各市(州)教育局匯總推薦表,並填寫《 市(州)推薦專家人才匯總表》(附屬檔案3),以電子版和紙質形式3月24日前一併報送我廳職成教處。聯繫方式:成都市陝西街26號,郵編610041。
附屬檔案
1、各市(州)中職專家人才推薦名額
2、四川省中等職業教育專家人才推薦表
3、市(州)推薦專家人才匯總表
四川省教育廳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