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

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始建於1966年6月,原名渡口市中級人民法院,1987年更為現名,現位於攀枝花市東區炳草崗大道東段750號。全院實有人員102人,其中法官59人,本科以上學歷94人,占92.16%。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
  • 區位:攀枝花市東區
  • 地址:東區炳草崗大道東段750號
  • 郵政編碼:617000
  • 聯繫電話:0812—3332622
  • 成立時間:1966-06
  • 全院人數:102人
  • 院長姓名:李光旭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始建於1966年6月,原名渡口市中級人民法院,1987年更為現名,現位於攀枝花市東區炳草崗大道東段750號。轄區內共有東區人民法院、西區人民法院、仁和區人民法院、鹽邊縣人民法院、米易縣人民法院共5個基層人民法院,共有派出人民法庭17個。

機構設定

院機關內設行政職能部門24個:辦公室、政治部(組織人事處、教育培訓處、綜合處)、審判管理辦公室、告訴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案件綜合協調處、案件執行處)、研究室、法警支隊、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監察室、機關黨委、賠償委員會辦公室、新聞處、技術室、離退休人員工作處。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實有人員102人,其中法官59人,本科以上學歷94人,占92.16%。

法院建設

近年來,攀枝花中院年收案數在2000件左右,並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多年來,攀枝花中院以保障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為己任,以“明責厲行、創新攻堅”為基調,以爭創“兩個一流”為平台,為全市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在強化依法履職意識,提高執法辦案水平方面:有力懲處刑事犯罪,維護“平安攀枝花”, 重視人權保障,用好寬嚴相濟,消除社會對抗,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參與社區矯正,回訪幫教刑釋解教人員。傾力調判民商糾紛,營造“和諧攀枝花”, 倡行“和諧司法”,堅持自願合法原則。推進整體聯動,加強“訴非銜接”,精心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全力妥處行政爭議,助推“法治攀枝花”, 強化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互動,堅持發布《行政審判白皮書》。強力破解“執行難”,建設“誠信攀枝花”。 開展“推公開、轉作風、強執行、樹公信”專項活動,主動協助召開全市執行工作聯席會,與銀行、車管、工商、稅務、國土、房管等部門簽訂“點對點”共建協定,合力攻克“執行難”, 2013年,攀枝花中院獲全省集中清理積案專項活動先進。
在強化宗旨意識,提高司法為民水平方面:開展以“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為主題的“司法為民大拜年”活動,幫農民工兌付工資。建成訴訟服務中心,實現法律諮詢、起訴立案、信訪接待等“一站式”服務,注重發揮人民法庭解決基層民間糾紛的特殊優勢,在全省率先將訴訟服務站建在每個人民法庭之上,著力打造司法為民“升級版”。 全市16個基層法庭在全省率先建成訴訟服務站,採取巡迴立案、簡易程式速裁辦理等便民措施,實現訴訟服務全覆蓋,受到省高院王海萍院長的充分肯定。積極探索小額速裁和簡易程式適用,推進簡案快審,在社區、鄉鎮、企業、學校建立“法官便民工作室”、“便民工作崗”107個,開展巡迴審判,打造服務型法院、陽光型法院、效能型法院。東區法院榮獲“全國模範法院”稱號,仁和區法院大河法庭庭長鬍華元同志榮獲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和全國法院人民法庭先進個人稱號。

所獲榮譽

近年來,攀枝花中院共榮獲多種“先進集體”103次,“先進個人”161人次。獲個人三等功12人次。湧現出“全省法院辦案標兵”、“全省法院十佳辦案標兵”、“全省法院優秀廉政監察員”、“全省法院調解能手”、“全國法院優秀庭審”等先進典型。
2011年攀枝花中院榮獲“四川省法院系統先進集體”、“年度全省法院新聞宣傳工作考評先進單位”、 “年度民眾信訪工作先進集體”、“ 全省法院行政審判年度報告一等獎”等稱號。2012年又獲“四川省五四紅旗團支部”、 “年度審判管理工作先進法院”、 “全省法院在黨的第十八次代表大會期間信訪維穩及安保工作表現突出集體”等稱號。2013年攀枝花中院榮獲“全省法院司法警察體能達標活動先進單位”、 “2013年度全省法院督查聯絡工作先進集體”、 “全省法院爭創‘兩個一流’工作綜合一等獎”等稱號。2014年攀枝花中院獲”四川省文明單位“、“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槍枝使用專項技能培訓考核成績優秀單位”、“全省法院踐行黨的民眾路線主題徵文活動單位組織獎”等稱號。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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