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宗教局

2014年3月,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機構改革、最佳化機構職能,更好地推進省民族宗教工作,省委、省政府日前決定將四川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和四川省宗教局合併組建為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4年3月31日,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召開幹部大會,標誌著該委員會在機構改革中正式組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宗教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四川省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四川省宗教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省有關宗教工作的政策,起草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調查全省宗教現狀,掌握動態,研究發展趨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
(三)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四)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去、違法活動。
(五)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各民族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六)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辦好宗教院校,搞好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七)組織、指導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
(八)指導各地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工作,協助各地政府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重要問題。
(九)支持、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和對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友好交往活動。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省政府宗教事務局內設5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
(一)辦公室(人事監察處)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處、室的工作;擬定機關規章制度,檢查督促重要事項的落實;承辦局機關的文秘、信訪、統計、檔案、保衛、保密等工作;對宗教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承辦局機關及各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幹部教育、機構編制、行政監察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評聘、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管理和黨群組織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掛外事處牌子)
研究全省宗教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起草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各地宗教法制建設工作,推動有關宗教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承辦涉及宗教政策問題的文章、材料、書刊及音像製品的審讀,承辦有關宗教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宗教工作方面重要檔案的彙編、《四川宗教》的編輯發行,負責局內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承辦局機關及各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和直屬單位的對外交往事宜,辦理我省宗教涉外事宜。
(三)業務一處
承辦佛教、道教、伊斯蘭教方面的工作。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有關宗教團體、宗教教職人員;幫助有關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辦好宗教院校,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檢查督促有關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落實;研究、指導處理少數民族地區的有關重大宗教問題;審批在有關宗教團體內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印刷。
(四)業務二處
承辦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工作。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有關宗教團體、宗教教職人員,幫助有關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和“自治、自養、自傳”的方針管理教務、辦好教會,辦好宗教院校,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檢查督促有關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落實;審批在有關宗教團體內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印刷。
(五)業務三處
承辦藏傳佛教、伊斯蘭教及五大宗教以外的民間宗教工作。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有關宗教團體、宗教教職人員;幫助有關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辦好宗教院校,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檢查督促有關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落實;研究、指導處理少數民族地區的有關重大宗教問題;審批在有關宗教團體內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印刷。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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