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自主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自主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意見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發行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自主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意見
  • 發行類別:意見
  • 發行機構四川省人民政府
  • 發行地點:四川省
通知,意見正文,主要任務,扶持政策,保障措施,

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加強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途徑,是提升經濟核心競爭力的最有效手段。當前我省正處於聯動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攻堅時期,必須堅持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方針,充分發揮科教人才資源優勢,大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加速推進科技成果轉化,不斷強化科技對經濟發展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奮力推進創新型四川和西部經濟發展高地建設。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以下意見。

意見正文

主要任務

堅持把自主創新作為創新型四川建設的中心環節,把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轉化作為我省科技支撐發展的中心任務,進一步增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提升知識、技術轉移轉化和規模產業化能力。到2015年,科技進步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力爭達到50%,全省高新技術產業實現總產值15000億元以上。
(一)全面推進自主創新。完善鼓勵自主創新的法制保障、政策體系、激勵機制和市場環境,建立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產業技術創新體系,推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決策、投入、研發和成果套用轉化的主體。實施企業創新能力建設計畫,支持骨幹企業建設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台,加強重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創新能力建設。力爭到2015年末在新能源電池、新型顯示技術、物聯網、雲計算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60項以上的重大突破。
(二)大力構建成果轉化服務體系。按照專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建設四川省技術轉移中心,搭建成果信息、投融資、工程化和孵化器等成果轉化服務平台,建立“發現、篩選、撮合、轉化”的服務體系。推進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汽車、新農村服務等領域構建產業研究院,探索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推動先進技術向產業化轉移,促進創新成果商業化套用,推動一批重大創新科技成果不斷延長產業鏈條。
(三)加快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實施科技成果產業化規模化計畫,運用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改造資金、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等專項資金,採取項目補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注入等多種方式,每年篩選100個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市場容量大、成長性好的重點項目給予支持。大力實施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裝備製造、釩鈦產業、軍民結合和國際科技合作等15個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專項,抓好衛星通信、風力發電機組主控系統等1500項自主創新重點項目,力爭帶動實現產值12000億元以上。
(四)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實施戰略性新興產品培育計畫,重點打造在技術上有重大突破、產業上有重大需求、能迅速形成市場競爭力的重大關鍵產品、重點產品和區域特色產品,力爭培育戰略性新興產品超過1000個,打造銷售收入突破10億元重點產品100個,壯大銷售收入超100億元的龍頭企業10戶。大力實施新興產業重大套用示範工程,重點培育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生物、節能環保等產業,力爭到2015年戰略性新興產業總產值突破10000億元。
(五)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推進成都高新區、綿陽高新區、自貢高新區等國家級高新區建設,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升級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積極推動新設和認定一批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力爭2015年末國家級和省級高新區達到10個以上。健全高新技術產業孵化機制,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基地)、產業集群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建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和科研成果中試研究與開發基地。規劃建設天府新區創新科技園。

扶持政策

細化落實中央支持自主創新和成果轉化的各項政策,用好用足現有的財稅、金融、技術、人才、智慧財產權、分配激勵、要素保障、市場開拓等政策措施,並針對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產業化規模化、市場開拓等不同階段特點,進一步完善支持自主創新和成果轉化的政策體系。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自主創新和成果轉化項目,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戰略性新興產品培育專項資金、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改造資金、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補助資金、專利實施與促進資金和專利申請資助資金等各類專項資金要制定具體辦法,給予重點支持,優先安排。加大對自主轉化、技術轉讓、技術入股、政府推廣等不同科技成果轉化方式的支持。
(二)加強創新人才隊伍建設。企業優秀領軍人才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兼職。對經批准納入引進和培養範圍的高層次領軍型人才,給予每人100萬元的工作生活補助。對經批准確定的符合我省產業發展重點、自主創新能力突出、發展前景廣闊的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給予每個團隊200萬元的科研創新資助。
(三)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轉化組織推進獎勵和專利實施與產業化激勵機制,建立科技成果轉化主要實施者考核晉升、職稱評定、科技獎勵激勵機制。推進企事業單位落實《專利法》、《四川省專利保護條例》等關於職務發明獎酬的規定。對在科技成果轉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組織以及科技人員,納入省科技進步獎給予獎勵。
(四)鼓勵支持高校和院所創新科研體制機制。按照基礎類、公益類、產品研發類科研院所的改革定位和方向,加快建立現代科研院所制度,大力支持高等院校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推進高校和院所科研體制機制創新。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的企業、國有或國有控股的院所轉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其他科技型企業,可對技術人員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實行股權獎勵、股權出售、股票期權等激勵政策。
(五)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鼓勵支持科技創新成果積極獲取智慧財產權,對專利實施與產業化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單位予以獎勵。依法查處侵犯智慧財產權的違法行為,建立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制,鼓勵建立產業智慧財產權保護聯盟和企業專利聯盟。建立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平台,加強行業和重點企業專利資料庫建設,積極開展專利信息分析利用。開展重大經濟活動和科技項目智慧財產權評議。
(六)創新項目管理機制。加強科技計畫等項目設計,建立項目儲備庫。加強信息公開,定期發布申報指南,實行項目驗收公示制度。暢通項目網路申報渠道,簡化項目申報程式。建立課題間接成本補償機制,加強資金撥付和結存結餘經費的管理。進一步加強專家儲備庫建設,建立專家誠信檔案和動態調整機制。
(七)完善科技企業金融服務。建立完善科技金融協調機制、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制和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構建科技投融資體系。引導金融機構最佳化信貸結構,鼓勵商業銀行加強新型融資模式、服務手段、信貸產品及抵質押方式的研發和推廣。探索設立科技型企業融資擔保公司,拓寬科技型企業融資渠道,積極推動科技保險和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業務,制定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植物新品種權等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擔保實施辦法。推進成都高新區、綿陽科技城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
(八)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上市。積極開展高新技術企業上市輔導,探索直接融資渠道和方式,推薦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國內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對列入省級上市後備資源庫的擬上市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創新型企業培養和技術研發機構建設方面給予重點支持。落實企業上市費用補助政策,對已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並通過上市審核程式的高新技術企業按規定給予補助。
(九)推動產業鏈整合與集群配套。加強園區區域布局和產業布局多規銜接,支持重點產業鏈整合發展。大力推進建設標準廠房,集約節約使用土地、能源、資本等資源,鼓勵優勢產業、優勢企業、優勢資源和要素保障向園區集中。制定四川省科研機構認定和管理辦法,支持分析測試、檢驗檢測等實驗基地及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技文獻、自然科技資源等基礎條件平台進一步面向企業開放,共建專業技術平台。支持企業引進技術含量高、投資規模大、帶動輻射力強的主機項目和關鍵集成部件項目。
(十)實施生產要素配置政策。對重點自主創新園區、企業以及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項目,在用電、用氣、土地等指標上給予重點傾斜。將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列入交通運輸重點保障名單。列入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重點技術創新計畫、高技術產業化計畫項目,自立項之日起3年內免徵購置新建生產科研辦公用房的交易手續費和產權登記費,減半徵收購置存量科研辦公用房的交易手續費和產權登記費。
(十一)強化新技術、新產品的套用推廣。強化新技術、新產品的套用推廣。拓寬新技術、新產品的市場渠道,通過非政府採購的首購、訂購、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和示範項目、推廣套用等方式,推進新技術、新產品的廣泛套用,幫助塑造品牌。對列入省級以上的新產品予以公告,加強宣傳。
(十二)支持企業實施開放合作。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投資促進計畫和高技術及產品出口保密規定。支持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工藝和裝備,強化對進口技術和裝備的消化吸收再創新。支持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國外申請專利、註冊商標、取得國際標準認證,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在省外、境外設立技術或產品研發平台。鼓勵企業通過產品出口、工程承包、投資、技術合作,在境外項目中推廣使用中國標準。支持有實力的創新企業收購境外科技企業和研發機構。落戶四川的國內外高新技術企業按當年投資額可以享受扶持政策。
(十三)構建市場信息平台。探索建立企業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常態對接的長效機制,定期舉辦各類科技成果展示對接會。加快推進電子商務套用與發展,大力發展和培育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和公共服務平台,引導和鼓勵企業套用成熟、可信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發布信息、開拓市場。支持中小型生產製造企業創新生產經營模式,開展線上購銷和客戶關係活動。搭建政策信息平台,解讀支持企業創新政策,發布本地產工業品推薦目錄。健全組織體系,探索市場化運作機制,建立企業、機構、社會團體以及公眾信息發布和互動制度,加強部門、區域、行業信息互通,構建開放、協作、信息對稱的成果信息平台。
(十四)加強職業經理人培育與引進。健全人才柔性引進機制,將職業經理人列入省重點人才工程計畫,加快培育懂科技、懂金融、懂經營的複合型人才。加快職業經理人隊伍和市場建設,促進國有企業積極穩妥地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鼓勵發展人才中介機構,建立公開、透明、高效的技術、人才配置機制,促進市場化配置技術、人才資源。

保障措施

高度重視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保障投入,完善機制,積極營造支持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法律政策環境、市場環境、社會文化環境。
(一)強化目標績效考評。把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納入目標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建立完善考核評價體系,落實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加強統計監測。健全科技進步監測指標體系和成果轉化統計指標體系,建立監測評估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向社會發布監測結果。
(三)營造良好環境。建立完善促進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快制定出台具體操作辦法,創新政務服務形式和載體,提高辦事效率,最佳化政務環境。加大對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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