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四川省沿江漂木保護管理辦法》宣布失效的決定在2011.01.18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四川省沿江漂木保護管理辦法》宣布失效的決定
-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1.01.18
- 實施時間:2011.01.18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四川省沿江漂木保護管理辦法〉宣布失效的決定》已經2010年12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要求,省政府決定對《四川省沿江漂木保護管理辦法》宣布失效,現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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