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八條措施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八條措施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八條措施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八條措施的通知
  • 外文名:General office of sichuan province issued by the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s with foreign investment
  • 發文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日期:2014年8月12日
  • 類型:通知
頒布,措施,一、下放核准及備案許可權促進投資便利。,二、加快通關便利化改革。,三、幫扶企業提高市場競爭力。,四、完善引進重大項目要素保障機制。,五、落實稅費扶持政策。,七、進一步落實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八、加強政務服務保障。,

頒布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八條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各市(州)、各相關部門要準確把握當前形勢,深刻認識加強外商投資服務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強化服務意識,提高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服務水平;要明確分工任務,研究出台有針對性的實施辦法和配套措施,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服務管理制度,加強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形成合力,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8月12日

措施

一、下放核准及備案許可權促進投資便利。

認真落實《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4年第12號令)精神,制定發布《四川省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將《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總投資(含增資)1億美元以下鼓勵類項目由市(州)、縣(市、區)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總投資3億美元以下備案類項目,由市(州)、縣(市、區)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根據許可權備案。將投資總額1億美元以下(不含1億美元)鼓勵類、允許類的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的審批及變更事項的審批(有專項規定的除外)下放給縣(市、區)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全面推行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金認繳制,探索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省工商局)

二、加快通關便利化改革。

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推行海關和檢驗檢疫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的監管模式。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推行憑艙單“先入區,後報關”、區內自行運輸、集中申報等通關便利化措施。建立貿易、運輸、加工、倉儲等業務的跨部門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推動口岸監管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加快通關作業改革無紙化進程,全面實現通關作業無紙化,進一步提高外貿便利化水平。(責任部門:省政府口岸辦、成都海關、商務廳、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政府物流辦)

三、幫扶企業提高市場競爭力。

商務部門要切實使用好外經貿發展促進資金,鼓勵和引導外商投資企業參加“萬企出國門”、“川貨全國行”、“惠民購物全川行動”市場拓展三大活動,對參加國(境)外展會的外商投資企業給予展位費支持。對參加國內外知名專業展會、構建境外行銷網路的企業給予支持。對參加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的生產企業和首次獲得品牌展位的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在海外建立國際行銷網點的外商投資企業給予支持。定期組織外商投資企業赴市(州)開展投資及產銷對接,幫扶外商投資企業延伸投資產業鏈,促進本地採購降低產銷成本。(責任部門:商務廳)

四、完善引進重大項目要素保障機制。

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我省公路、鐵路、能源、電信、水利、市政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醫療衛生、養老等領域的示範性重大項目並在土地、能源、用工等要素保障方面重點支持。對列入我省重大推進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的外商投資項目建設用地計畫,列入省重大推進項目的省上配套70%、地方配套30%;列入省重點支持項目的省上配套30%、地方配套70%。鼓勵外商投資工業企業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原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業廠房或增加原廠房層數與容量,提高土地容積率不再徵收土地價款。支持和引導境外資本有序進入土地市場,享受其他投資主體平等待遇。外商投資項目用地符合《劃撥供地目錄》要求的,可採取劃撥方式供地。搭建高效便捷國際物流服務平台,降低外商投資企業物流成本。加強電力保障,將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納入全省直購電試點、留存電量和豐水期富餘電量消納政策實施範圍。進一步最佳化用氣結構,確保天然氣留用,從國家層面積極爭取迎峰度冬天然氣資源量,盡力保障符合產業政策和產業發展規劃的重點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用天然氣需求。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支持類外商投資重大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創新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授信和審貸模式,在風險可控範圍內適當延長授信期限,設定更加靈活的還款方式和法律許可前提下的多種擔保方式。(責任部門:國土資源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能源局、省政府金融辦、省政府物流辦、交通運輸廳、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分局、人行成都分行)

五、落實稅費扶持政策。

對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四川目錄部分項目,投資總額內自用進口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及《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關稅。以上述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申請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此項政策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前新辦的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按規定享受原西部大開發“兩免三減半”稅收優惠的,可以繼續享受至期滿為止。(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成都海關、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六、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轉型發展。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產業升級,確立一批行業龍頭企業給予扶持,推動產業鏈低端走向中高端。支持企業加強技術創新,參與構建產學研創新聯盟。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積極參與國家、省科技計畫項目。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外上市融資,鼓勵企業增資擴股。加強對企業綜合發展的宣傳,對業績優異的優秀企業進行表揚和適當的獎勵。對投資投資性公司、研發中心、採購中心等功能性機構落戶給予支持和鼓勵,推動跨國公司把四川作為中國西部地區區域總部。(責任部門:科技廳、商務廳、省政府新聞辦)

七、進一步落實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

放寬準入條件,消除隱性門檻和附加條件,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加快基礎設施、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領域向外資開放。加大對市場侵權行為的執法查處力度,依法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的各類智慧財產權,鼓勵其技術創新。在稅收減免、財政資金扶持、科技進步、新產品研發、企業技改、政府採購、公共項目招投標等方面,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規定限制或禁止的,內外資企業享有同等條件同等待遇。〔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商務廳、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加強政務服務保障。

推行行政審批目錄管理,推進省、市、縣三級聯網運行,推行外商投資企業年度運營情況聯合申報,推進外商投資企業網上契約、章程格式化審批登記,實現審批登記互聯互通。建立完善外商投訴協調處理機制,發揮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紐帶橋樑作用,及時協調處理企業反映的問題。對落戶的境外世界500強企業和知名跨國公司主動溝通對接,了解發展需求和發展戰略,提供合作信息,推薦企業合作,推動企業增資擴產。強化對外商投資項目落地實施的跟蹤服務,推行重大產業項目各級投資促進部門代辦制和項目專員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外資企業外國專家辦理《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外國專家證》提供高效快捷服務。公安部門對符合鼓勵類項目外商投資企業和有重大貢獻外商投資企業外籍人員及家屬入境、居留許可給予便利。各地應提高涉外醫院醫療及學校水平,積極引進國際醫院及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切實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的後顧之憂。〔責任部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省工商局、省政府外來企業投訴中心、商務廳、省投資促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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