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地方志事業第十三個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地方志事業第十三個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地方志事業第十三個五年發展規劃
  • 類別:地方規劃
  • 發布者:四川省政府辦公廳
印發信息,規劃正文,

印發信息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地方志事業第十三個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川辦發〔2016〕27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四川省地方志事業第十三個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4月21日

規劃正文

四川省地方志事業第十三個五年發展規劃
2016—2020年為推進全省地方志事業未來五年科學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64號)和第五次全國地方志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屆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會部署,按照第五次全國地方志工作會議、第八次全省地方志工作會議要求,圍繞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解放思想,銳意進取,開拓創新,充分發揮“存史、育人、資政”獨特功能,依法推進地方志事業全面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正確方向。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記錄四川發展歷史,充分發揮獨特優勢,為統籌推進“四個全面”提供歷史借鑑和智力支持,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供豐富、優秀的精神文化產品。
2.堅持依法治志。貫徹執行國家、省地方志工作法規規章,增強依法修志、讀志、用志、治志意識;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機構組織實施、各部門(單位)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省、市、縣級地方志工作機構依法履行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本行政區域內地方志工作法定職責。
3.堅持全面推進。以依法修志為前提,全面推進開發利用、信息化建設、方誌館建設、舊志整理、地方史編寫出版、理論研究等工作,實現地方志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4.堅持創新發展。積極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不斷總結經驗、探索規律,與時俱進,推動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方法創新。
5.堅持質量至上。堅持實事求是、存真求實,嚴把政治關、史實關、體例關、保密關、文字關、出版關,編纂出版經得起歷史檢驗、無愧於時代、符合人民民眾需要的具有鮮明時代特徵和地域特色的精品良志。
6.堅持修用並舉。遵循修志為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地方志資源優勢,拓寬用志領域,提升服務水平和能力,形成修用結合的良性互動機制。
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全省地方志工作管理體制機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志工作得到加強,第二輪三級志書編修規劃任務全面完成,地方綜合年鑑編纂出版實現全覆蓋,方誌館建設、信息化建設、方誌資源的搶救保護與開發利用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全面加強,全省地方志編修體系、資源搶救與保護開發利用體系、質量保障體系、信息化工作體系、工作保障體系等全省地方志事業可持續發展體系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完成第二輪三級志書編修和抗震救災志編纂任務。
1.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2020年全面完成《四川省志》1種(93卷)、市(州)志21種、縣(市、區)志181種的第二輪三級志書編修出版任務。
2.完成《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災志》和各重災市(州)、受災縣(市、區)抗震救災志編纂出版。
3.依法有序開展行業、部門、企事業、學校、鄉鎮(街道)、村(社區)地方志工作及志鑒編纂工作,組織開展中國歷史名鎮(名村)志文化工程(四川部分)。完成《川北區志》、《川南區志》編纂出版工作。
(二)做好第三輪三級志書編修工作準備。
4.省、市、縣級地方志工作機構開展第三輪三級志書編修工作規劃編制、組織管理、運作模式、資料收集、編纂方式、編纂體例等調研工作;啟動第三輪三級志書編修試點工作。
5.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依法加強對本級部門志、特色志、年鑑、大事記編纂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
(三)全面開展年鑑工作。
6.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要完善地方綜合年鑑工作管理體制,加強綜合年鑑編纂的組織管理。各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要按時保質完成組稿任務,省、市、縣三級綜合年鑑要實現全覆蓋,一年一鑒、公開出版。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開展年鑑多語種版的編纂出版工作。提高年鑑編纂出版的及時性、針對性、實用性。
7.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要積極推進並指導部門、行業、企事業單位開展部門(行業、專業)年鑑編纂工作,打造一批年鑑精品。
(四)加強地方志資源開發利用。
8.加大研究和開發利用力度。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要圍繞構建“一核四帶”文化產業發展布局,加強對全省地方志資源的深挖掘和深加工,加大四川巴蜀文化、紅色文化、民族文化、科教文化、地震感恩文化等特色文化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加強對各類志書、年鑑的分析研究、綜合加工、深度開發,提供深層次、高質量的地方志產品,不斷挖掘地方志價值,充分發揮地方志作用,更好地為黨委和政府決策管理提供參考,為提高人民民眾文化生活水平服務。要配合國家文化“走出去”戰略,積極開發適合對外交流合作的地方志產品,增強巴蜀文化的影響力。
9.編纂各類圖志、簡志、概覽、史話叢書,編輯重要信息簡報或月報,編寫省情、市情、縣情等地情讀本,開展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方面專題研究,發掘歷史文化精髓,為黨政機關和社會各界服務、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10.深入開展讀志傳志用志。各地、各部門(單位)特別是地方志工作機構要積極整合資源、創新形式,組織編寫適合各級領導幹部、黨員、民眾、大中小學生等不同對象閱讀的地情讀物或鄉土教材,鼓勵編纂富有地方、行業、時代特色的部門志、專業志、專題志、歷史文化名鎮(村)志和鄉鎮(街道)、村(社區)志。鼓勵領導幹部帶頭讀志傳志用志。
11.創新服務手段和方式。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鼓勵地方志工作機構發揮人才和資源優勢,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實現地方志資源的整合共享、遠程利用。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要通過舉辦地方志展覽、製作地情電視節目、發布地情網路視頻、發行地情音像製品和送志書年鑑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等多種形式,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滿足人民民眾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12.推動舊志整理出版工作,2017年完成《四川歷代方誌集成》編輯出版工作。加快舊志數位化建設,2020年建成全省舊志目錄、全文資料庫。
13.加強地情資料書和地方史的研究編纂出版。2020年前,省地方志辦要完成《四川簡史》、《四川當代史(1949—2009)》、《四川抗戰歷史文獻》、《西康通志》、《四川羌族志》、《四川概覽》、《四川改革開放三十五周年大事輯要(1979—2014)》等編纂出版工作。
14.加強對重大事件紀實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編纂工作。
(五)加強質量體系建設。
15.加強地方志質量標準體系建設,完善資料報送、志稿評審、質量評價、審查驗收、批准出版以及志書修訂、重修、再版等制度,為志鑒質量提供制度保障。
16.認真貫徹《地方志書質量規定》、《地方綜合年鑑編纂出版規定》等規定,配合相關部門,落實省、市、縣三級志書三審制度及地方史研究申報審查制度。
(六)加強地方志資源收集和搶救保護。
17.貫徹落實《地方志書和地情文獻徵集辦法》,結合本地實際,開展地方特色文化資料、家譜族譜、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重大歷史事件、重要歷史文化人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獻的文字、圖片、照片、錄音、錄像等地方志資源紙質和電子載體的收集徵集及整理工作。運用社會調查、口述史等方法,拓展各級方誌館館藏及地方文獻資料收(征)集範圍和渠道,建成全方位的地方志資料建設體系。
18.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古籍保護技術,加強對地方志文獻的整理、搶救和保護。已完成修志任務的部門(單位)及時將修志中的資料長編、大事記等資料向同級地方志工作機構或方誌館移交,確保資料妥善保管和有效利用。加強資料安全和保密工作,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推行資料年報制度,逐步建立並完善省、市、縣三級地方志資料年報體系。
(七)加強方誌館建設。
19.加快四川省方誌館庫項目前期工作,儘早開工建設並投入使用。推進市、縣級方誌館建設,形成從省到市、縣三級的文獻編修、徵集、展示、研究、開發利用體系。已建成的方誌館要加強業務建設,依法免費向公眾開放,積極打造成為地方志或地情資料收藏展示、地情研究諮詢、地方文化交流中心和愛國主義宣傳教育基地,充分發揮方誌館服務社會功能。
20.制定《四川省方誌館工作通則》等制度,規範館藏文獻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護和開發利用;加強對各類地情實物載體、家譜族譜、口述歷史、錄音錄像、照片圖冊的收集工作;加大對記錄四川重大事件、人物和突發自然災害資料收集整理力度。
(八)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設。
21.推進地方志信息化建設,構建覆蓋全省的省、市、縣三級地方志信息化網路。
22.套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不同載體的地方文獻收(征)集、保護和開發利用,逐步建立地方志目錄、全文資料庫,優質服務社會。
(九)堅持規範引導,鼓勵社會參與,加強地方志工作交流和理論研究。
23.充分發揮各級地方志學會等社會團體的作用,加強與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檔案機構、圖書館、博物館等單位的合作交流,動員和組織各類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地方志編纂,引入競爭機制,鼓勵通過政府轉移委託、項目課題制等方式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鼓勵單位和個人向方誌館捐贈地方志資料或從事地方志文獻開發研究。
24.發揮方誌期刊、網站、微信、微博作用,通過志稿評議、理論研討、業務培訓、學術交流、考察調研等方式活躍學術研討,加強理論與工作研究。辦好《巴蜀史志》等方誌期刊。做好《四川方誌史》、《志書編纂實用教程》、《地方綜合年鑑編纂實務》等方誌學、年鑑學通用教材編寫出版工作。做好國家和省哲學社會科學成果評獎、地方志優秀成果評獎的組織、推薦、評審等工作。
(十)支持推動少數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地方志工作開展。
25.支持民族地區做好地方志編纂工作,2016年起,有條件的民族自治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鑑要同時運用漢語言文字和當地通用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編纂。支持少數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加入西部欠發達地區志書出版工程、中國名鎮(名村)志文化工程及地方志信息化建設。
四、保障措施
(一)堅持統一領導,實行分級管理。地方志工作必須堅持並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機構組織實施、各部門(單位)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確保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進地方志事業協調發展。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依法加強對地方志工作的領導監督,深入落實“一納入、八到位”要求,將地方志工作納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健全地方志工作機構主導,社會各界有序參與修志編鑒的途徑和方式,加強督促檢查,完善目標考核責任制、督查通報制,強化責任落實。地方志工作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要與其擔負的工作任務相適應,選好配強領導班子,做到認識、領導、機構、編制、經費、設施、規劃、工作到位。
(二)堅持依法履職,健全長效機制。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地方志工作,依法貫徹落實《四川省依法治省綱要》,逐步完善配套地方志工作規範;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規規章的宣傳、執行力度,結合實際制定地方志工作規劃綱要,加大執法監督檢查,依法糾正、查處執行不力和違法行為;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創新地方志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地方志工作長效機制,努力提高地方志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水平,推動地方志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探索基層地方志管理新模式,拓展地方志工作新領域,指導有條件的企業、學校、鄉鎮(街道)、村(社區)等開展地方志工作。各部門(單位)要按照地方志工作規劃,落實專兼職人員負責本部門(單位)地方志工作,修志任務較重的部門(單位),可明確專門機構或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三)加強隊伍建設,強化人才支持。探索地方志工作引才育才機制,完善隊伍結構,提高隊伍素質和工作技能,培育弘揚修志問道、直筆著史的方誌人精神。健全分層分類培訓機制,加強對新任負責人、志鑒主編(總纂)和修志人員培訓。支持高等院校開辦地方志專業碩士生點,完善地方志工作實習基地建設,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員接受專業繼續教育。爭取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支持,為地方志幹部學習培訓、掛職鍛鍊、交流任職等創造條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開展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
(四)加大宣傳力度,擴大社會影響。拓寬宣傳渠道,挖掘宣傳題材,豐富宣傳內容,創新宣傳形式,大力宣傳地方志工作機構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的新舉措、地方志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成績、地方志工作者修志問道的新貢獻。開展《方誌四川》拍攝工作。
各地、各部門地方志工作機構要根據本規劃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地方志事業“十三五”實施方案。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辦公室要對本規劃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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