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我省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資源要素價格問題,結合資源要素價格改革要求和我省實際,進一步加強資源要素價格管理,為穩定全省工業經濟成長、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供要素價格保障,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工作措施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資源要素價格管理穩定工業經濟成長的通知
- 來源:省政府辦公廳
川辦發〔2015〕30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針對當前我省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資源要素價格問題,結合資源要素價格改革要求和我省實際,進一步加強資源要素價格管理,為穩定全省工業經濟成長、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供要素價格保障,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降低省級電網大工業用電價格水平。根據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價調整有關要求,要統籌利用火電上網電價下調和部分取消中小化肥生產用電價格優待等騰出的空間,降低省級電網大工業電量電價水平(中小化肥用電除外),每千瓦時下調2.01分。包括四川省級電網現行大工業電量中的直購電、留存電量、攀枝花釩鈦產業園區等特殊電價的用戶,均在到戶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降低2.01分。(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二、進一步降低躉售電價。根據全省地方電網供區工業經濟發展、電壓等級提升情況,為降低地方電網供電成本,在四川電網躉售電價表中增設110千伏電壓等級電價標準,每千瓦時在35千伏電壓等級電價標準基礎上降低0.015元。同時,抓緊研究出台利用水電上網電價下浮政策,降低躉售電價中的一般工商業電價。(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三、落實留存電量價格政策。充分利用三州藏區留存電量和雅安災後重建留存電量價格政策,做好年度實施方案,創新實施方式,用足用夠政策,支持重點企業、特色優勢企業、招商引資企業和“飛地工業園區”生產用電,促進當地工業經濟穩步增長和民生用電保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監管辦,阿壩、甘孜、涼山州人民政府,雅安市人民政府,國網四川電力)
四、完善直購電和富餘電量消納政策。認真組織實施2015年我省直購電、豐水期富餘電量消納政策,擴大政策實施範圍。今年再增加直購電規模80億千瓦時,總量增至300億千瓦時,將富餘電量消納政策由增量適當擴大到存量,支持重點優勢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重點產業園區生產用電。儘快出台《攀枝花釩鈦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用電價格及直購電實施方案》,支持攀西釩鈦戰略資源開發利用。研究制定1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的直購電輸配電價,未制定出台之前,2015年對1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的直購電用戶暫按購銷平移法實施。(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四川能源監管辦,國網四川電力)
五、落實鋼鐵企業要素價格幫扶政策。按照省政府《研究幫扶鋼鐵企業化解困難專題會議紀要》以及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清理規範鋼材市場秩序積極幫扶鋼鐵企業脫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川辦函〔2015〕25號)有關要求,要優先使用外送電價差收入降低鋼鐵企業電價,落實產量在100萬噸以上的鋼鐵企業的電價幫扶政策。進一步落實鐵路運輸價格幫扶措施。(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網四川電力,成都鐵路局)
六、落實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並軌政策。從今年4月1日起,實施非居民用增量氣存量氣價格並軌,並軌後全省最高門站價每立方米降低0.09元,為每立方米2.35元;放開直供用戶用氣價格;化肥用氣不分存量氣、增量氣,每立方米提高0.20元,同時充分保障化肥生產用氣,對承擔冬季調峰責任的化肥企業實行可中斷氣價政策,用氣價格折讓幅度不低於每立方米0.20元,保持化肥企業用氣價格總體水平基本穩定。(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氣分公司)
七、進一步擴大天然氣直供範圍。將中石油、中石化在川“無管線、無計量、無配氣設施、無人員”的全資天然氣經營公司轉供的非居民用戶,全部納入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氣分公司直供;對日用氣量3萬立方米及以上的園區或新增用戶,要創造管網供氣條件,儘可能由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氣分公司直接供應,以減少中間環節、降低用氣價格。〔責任單位: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氣分公司,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四川能源監管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從嚴核定轉供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各地要強化城鎮燃氣需求側管理,在核定城鎮燃氣公司轉供的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時,要加強成本監審,從嚴從緊核定;對城鎮燃氣公司輸配氣價格(購銷差價)和收益偏高的,要適當降低其輸配氣價格。積極推行季節性差價、可中斷氣價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各地要在全省非居民用天然氣最高門站價下調的基礎上,同步下調銷售價格,下調幅度不得低於每立方米0.09元。〔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加強天然氣等經營企業成本監審。全面開展天然氣管道經營企業和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成本監審,制定和公布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和城鎮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強化對公用公益事業、網路型自然壟斷企業的成本約束和收益控制,推進政府定價規範、透明、公正。〔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開展資源要素價格專項檢查。開展全省性電力、天然氣價格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大工業電價、環保電價、化肥生產用氣價格政策執行情況,依法查處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天然氣門站價格,變相提高居民和化肥生產用氣價格,買空賣空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四川能源監管辦)
十一、加強工作協調聯動。省直相關部門要建立資源要素保障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措施,加強輿論宣傳引導,有針對性地宣傳解釋資源要素價格政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電力企業、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要加強生產組織和供需銜接,保障市場供應,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和協商,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各項資源要素價格政策。各地要因地制宜出台資源要素價格扶持政策,共同促進工業經濟成長。〔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四川能源監管辦,各市(州)人民政府,國網四川電力、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氣分公司〕
針對當前我省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資源要素價格問題,結合資源要素價格改革要求和我省實際,進一步加強資源要素價格管理,為穩定全省工業經濟成長、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供要素價格保障,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降低省級電網大工業用電價格水平。根據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價調整有關要求,要統籌利用火電上網電價下調和部分取消中小化肥生產用電價格優待等騰出的空間,降低省級電網大工業電量電價水平(中小化肥用電除外),每千瓦時下調2.01分。包括四川省級電網現行大工業電量中的直購電、留存電量、攀枝花釩鈦產業園區等特殊電價的用戶,均在到戶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降低2.01分。(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二、進一步降低躉售電價。根據全省地方電網供區工業經濟發展、電壓等級提升情況,為降低地方電網供電成本,在四川電網躉售電價表中增設110千伏電壓等級電價標準,每千瓦時在35千伏電壓等級電價標準基礎上降低0.015元。同時,抓緊研究出台利用水電上網電價下浮政策,降低躉售電價中的一般工商業電價。(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三、落實留存電量價格政策。充分利用三州藏區留存電量和雅安災後重建留存電量價格政策,做好年度實施方案,創新實施方式,用足用夠政策,支持重點企業、特色優勢企業、招商引資企業和“飛地工業園區”生產用電,促進當地工業經濟穩步增長和民生用電保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監管辦,阿壩、甘孜、涼山州人民政府,雅安市人民政府,國網四川電力)
四、完善直購電和富餘電量消納政策。認真組織實施2015年我省直購電、豐水期富餘電量消納政策,擴大政策實施範圍。今年再增加直購電規模80億千瓦時,總量增至300億千瓦時,將富餘電量消納政策由增量適當擴大到存量,支持重點優勢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重點產業園區生產用電。儘快出台《攀枝花釩鈦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用電價格及直購電實施方案》,支持攀西釩鈦戰略資源開發利用。研究制定1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的直購電輸配電價,未制定出台之前,2015年對1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的直購電用戶暫按購銷平移法實施。(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四川能源監管辦,國網四川電力)
五、落實鋼鐵企業要素價格幫扶政策。按照省政府《研究幫扶鋼鐵企業化解困難專題會議紀要》以及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清理規範鋼材市場秩序積極幫扶鋼鐵企業脫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川辦函〔2015〕25號)有關要求,要優先使用外送電價差收入降低鋼鐵企業電價,落實產量在100萬噸以上的鋼鐵企業的電價幫扶政策。進一步落實鐵路運輸價格幫扶措施。(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網四川電力,成都鐵路局)
六、落實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並軌政策。從今年4月1日起,實施非居民用增量氣存量氣價格並軌,並軌後全省最高門站價每立方米降低0.09元,為每立方米2.35元;放開直供用戶用氣價格;化肥用氣不分存量氣、增量氣,每立方米提高0.20元,同時充分保障化肥生產用氣,對承擔冬季調峰責任的化肥企業實行可中斷氣價政策,用氣價格折讓幅度不低於每立方米0.20元,保持化肥企業用氣價格總體水平基本穩定。(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氣分公司)
七、進一步擴大天然氣直供範圍。將中石油、中石化在川“無管線、無計量、無配氣設施、無人員”的全資天然氣經營公司轉供的非居民用戶,全部納入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氣分公司直供;對日用氣量3萬立方米及以上的園區或新增用戶,要創造管網供氣條件,儘可能由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氣分公司直接供應,以減少中間環節、降低用氣價格。〔責任單位: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氣分公司,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四川能源監管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從嚴核定轉供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各地要強化城鎮燃氣需求側管理,在核定城鎮燃氣公司轉供的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時,要加強成本監審,從嚴從緊核定;對城鎮燃氣公司輸配氣價格(購銷差價)和收益偏高的,要適當降低其輸配氣價格。積極推行季節性差價、可中斷氣價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各地要在全省非居民用天然氣最高門站價下調的基礎上,同步下調銷售價格,下調幅度不得低於每立方米0.09元。〔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加強天然氣等經營企業成本監審。全面開展天然氣管道經營企業和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成本監審,制定和公布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和城鎮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強化對公用公益事業、網路型自然壟斷企業的成本約束和收益控制,推進政府定價規範、透明、公正。〔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開展資源要素價格專項檢查。開展全省性電力、天然氣價格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大工業電價、環保電價、化肥生產用氣價格政策執行情況,依法查處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天然氣門站價格,變相提高居民和化肥生產用氣價格,買空賣空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四川能源監管辦)
十一、加強工作協調聯動。省直相關部門要建立資源要素保障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措施,加強輿論宣傳引導,有針對性地宣傳解釋資源要素價格政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電力企業、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要加強生產組織和供需銜接,保障市場供應,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和協商,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各項資源要素價格政策。各地要因地制宜出台資源要素價格扶持政策,共同促進工業經濟成長。〔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四川能源監管辦,各市(州)人民政府,國網四川電力、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氣分公司〕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4月18日
201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