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成都平原耕地保護區耕地保護條例》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成都平原耕地保護區耕地保護條例》的決定

2001年5月25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成都平原耕地保護區耕地保護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1年05月25日
  • 實施時間:2001年05月25日
  •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四川省成都平原耕地保護區耕地保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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