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校團委學生會

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校團委學生會

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校團委、學生會是由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四川城市職業學院委員會領導下成立的一個學生自治性組織,是校內學生中的核心組織,在學校發展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中發揮著主導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校團委學生會
  • 外文名:Urb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Sichuan Student`s Union
  • 簡稱:校學生會
  • 主管單位:共青團四川城市職業學院委員會
  • 性質:學生組織
  • 意義:學生實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途徑
  • 工作宗旨:服務同學,鍛鍊自我
  • 組織原則:民主集中制
  • 成立時間:2008年9月
歷史背景,機構設定,部門職能,歷任主要幹部,第三屆第三任,第三屆第二任,第三屆第一任,

歷史背景

四川城市職業學院(Urb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Sichuan)建校於2008年,在建校之初,在學校領導的共同商議下,決定成立學生工作處學生聯合會,全面負責學生工作,並直接領導院級團總支學生會工作,此為校團委學生會的前身。
2014年9月,由於組織架構不完善、工作內容有一定的局限性,學生聯合會轉型,成立“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校團委學生會”,學生工作處轉型,成立“學務部”。
2019年9月,在眉山校區東坡書院團總支書記的推動下,眉山校區校團委校學生會、東坡書院團委學生會合二為一;成都校區仍為校團委學生會、各分院學生會雙軌制運行,由校團委學生會指導各分院學生會工作。

機構設定

校團委書記團(一級部門):書記(校內教師)1名,副書記(校內教師)1名,學生副書記1名
校團委下設部門(三級部門):秘書處、組織部、新媒體中心
校團委外設部門(三級部門):青年志願者協會、大學生藝術團、社團聯合會、城市之聲廣播台、文明勸導隊
以下是在校團委指導下成立的各級職能機構
團員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一級部門):會長1名,副會長3名
學生代表大會常務代表委員會(二級部門):委員長1名,常委若干
學生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通常由校學生會主席團與院學生會主席兼任)(二級部門):委員長一名,執委若干
校學生會主席團(二級部門):執行主席1名,主席5名
校學生會下設部門(三級部門):綜合事務部、文體部、學習部、宣傳部、心理部、社會實踐部
各三級部門通常設立部長(會長、團長、台長)1名,副職2名
各級部門的幹部及幹事任職期限不得超過1年
三級部門通常稱作“職能部門”

部門職能

以下內容是根據2020年10月“四川城市職業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所修改的《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校團委學生會章程》(2020年10月版)來進行的簡述。
校團委學生副書記
1.根據團委的工作職責,協助校團委書記工作;
2.掌握全校團員的思想、工作、學習等基本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協助書記做好“常規+主題”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協助書記抓好團員發展、教育、培養、推優等基層團組織建設管理工作;
4.主持校團委日常工作,協助組織校團委各部門的工作部署、協調;
5.抓好分管工作,領到校團委各部門工作;
6.協助校團委書記安排、指導、督促院團總支全面開展工作;
7.抓好團學幹部的教育、培養、管理工作;
8.在校團委書記的指導下,組織好團員青年積極開展校園文化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志願者服務活動、創新創業等活動;
9.完成校團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學生代表大會
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學代會)是學生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組織形式,是學生實行自我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它的常設機構為學生代表大會常務代表委員會。學代會是由校團委領導下的校學生會負責召開。
學代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公平、公正、公開。
學代會代表的主要工作職能:
1. 參加一年一屆的學生代表大會;
2. 選舉校級書記團、主席團成員以及學生代表大會常務代表委員會常委;
3. 在學代會上聽取並審議學生會的工作報告和工作計畫,監督學生會的日常工作;
4. 對校團委學生會的工作進行評議;
5. 通過學代會有權修改並重新實施校團委學生會各項規定、策略、要求以及計畫。
學代會代表要接受廣大同學監督,並對全體學生負責。學代會代表在任職期內,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處分後,校團委有權取消其代表資格。
學代會常設機構為學生代表大會常務代表委員會,全面負責常代會工作,主持常代會日常工作,負責召集並召開委員會議。
學生代表大會常務代表委員會
學生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為學生代表大會常務代表委員會(以下簡稱常代會)。常代會是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負責聽取和收集廣大同學對學校的建設與發展,常代會與學生聯合產生有關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負責予以答覆和解決。
常代會委員長、常委均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常代會實行集體負責制。
常代會成員的主要工作職能:
1. 負責增補校團委書記團、校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2. 接受校團委書記團、學代會代表、常代會常委、學生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執委、校(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的辭職;
3. 審議和批准校團委(院團總支)學生會每學期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監督檢查校團委(院團總支)學生會工作;有權對常代會常委、校(院團總支)團委書記團、校(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提出質詢,被質詢者必須予以答覆;
4. 常代會5人以上提案,可形成對學代會會長團、常代會會長團、校(院團總支)團委書記團、校(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的罷免案;
5. 聽取、收集廣大同學對學代會、常代會、校團委(院團總支)學生會工作和學校有關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負責予以答覆;
6. 在學代會召開籌備過程中,負責組建籌備委員會;
7. 向學代會提交年度工作報告;
8. 指導各學院常代會開展工作;
9. 必要時召集臨時學生代表大會;
10. 加強同各兄弟院校學生組織的聯繫和交往,增進了解,加深友誼;
11. 行使學代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常代會有權罷免及增補常代會委員長及常委。
學生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
學生代表大會執行委員(以下簡稱執委會)是由學代會選舉產生的代表學代會行使職能權力的日常工作機構,它負責全面執行學代會、常代會的各項策劃以及措施。
執委會成員由校學生會主席團以及各分院學生會主席組成。
執委會成員的主要工作職能:
1. 審批校團委學生會各部門工作計畫,對未盡事宜進行完善;
2. 執行學代會與常代會制定的檔案、決定;
3. 向常代會提出關於學生會工作的議案;
4. 組織開展校園文娛活動;
5. 組織開展學生維權服務活動;
6. 協助校團委(院團總支)學生會執行機構工作的開展。
校學生會主席團
校學生會主席團代表校學生會主持全面工作,並及時向學校有關負責領導請示和匯報學生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和協調學生會各部門工作,並及時做出總結、整理並提出相關建設性意見;協助校團委開展工作,依照分工管理所轄部門的工作;主席團施行輪值制度,校學生會主席團集體負責學生會重大事項,不再設定主席、副主席,設執行主席,執行主席由主席團成員輪值擔任。
主席團成員的主要工作職能:
1. 主席團負責校學生會全局事務;
2. 執行主席對校學生會工作進行巨觀調控,充分調動各部門的積極性、主動性,組織與指導學生會各部門開展工作;
3. 執行主席主持召開學生會全委會、日常例會,組織、部署、落實校團委開展的各項學生工作及活動;
4. 主席協助執行主席工作。執行主席不在職期間,由其餘主席代行執行主席職權;
5. 主席分管各部,負責分管部門日常工作的監督、落實以及部門的高效運轉;
6. 考核各職能部門常規工作及交辦工作的完成情況。
校團委秘書處(由原校團委學生會兩委辦改組而成)
1. 各類外事訪問的接待和團委活動的協調跟進,負責上級團組織和全國各高校共青團的交流、來訪工作;
2. 全面負責校團委、學生會的各類物品及財產的管理、申請教室、定期收集整理團委年鑑工作;
3. 校團委各類檔案的撰寫、統籌協調重大團委會議並負責會議記錄;
4.負責各項活動的財務申請和資金報銷;
5.負責收集整理多種類型資源信息,並製作《團學周報》等檔案;
6.負責考核並監督各學生組織日常工作並上報書記團;
7.負責優秀班集體、校團委學生會優秀部門的審核工作;
8.完成校團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校團委組織部
1.負責學院“青年大學習”的數據統計與分析,並進行考核;
2.負責學院第二課堂“到夢空間”的管理,對各級學生組織、各班級開展的第二課活動方案進行審核、組織、發布、檢查;
3.負責智慧團建、團員組織關係轉接、團員檔案管理、團員發展等基礎團務工作;
4.負責基層團組織活動建設、包括指導分院組織部對基層支部主題團日活動的指導、組織、考核、匯總考核數據;
5.負責開展學院大學生素質能力拓展工作;
6.負責優秀團幹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團支部等榮譽稱號的審核工作;
7.完成校團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新媒體中心(由原校團委宣傳部改建)
1.在校團委具體指導下開展宣傳工作,主要負責校團委對內對外宣傳和新媒體等工作。
2.負責校內新聞攝像攝影工作,包括校內日常新聞和校內大型活動現場的圖片拍攝,以及視頻圖片的後期製作
3.負責校園內大型活動新聞與校園故事的文案編寫,各新媒體平台內容日常更新;
4.負責各新媒體平台的活動策劃、組織、創新,策劃針對社會與學校的重要事件、熱點話題、新興事物;
5.負責校團委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抖音等新媒體平台的維護、運行以及推廣工作。
6.定期收集各平台所反饋的意見和建議,與用戶進行深度互動。
青年志願者協會
1.培養青年學生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幫助青年學生提高綜合素質,促進青年學生健康成長;
2.組織青年學生開展各項志願服務活動,為校園建設、城區發展 、社會援助、環境保護等提供志願服務;
3.開展與其他志願者組織的交流合作,並儘可能整合資源,強強聯合,與校園學生組織以及社會單位合作,擴大平台,為更多需要幫助的地區和民眾提供援助;
4.招募志願者,建立一支由協會直接管理的多元化的志願者隊伍;
5.負責部門、志願者服務隊的年度評比工作;
6.負責學院志願者註冊、管理、認定、考核工作;
7.負責管理志願者平台:志願四川
大學生藝術團
1.豐富學校藝術素質教育和學生業餘文化生活,活躍校園人文藝術氛圍,推動校園文化建設,創造良好的校園文化環境;
2.在全校範圍內選拔選拔和培養文藝骨幹,為我校文藝特長學生提供藝術空間和展示舞台;
3.在專業教師的指導下創作符合當代大學生審美取向和風格特點的藝術作品,打造校園文化精品,參加校級以上文藝類賽事;
4.參與學院各類大型晚會、特色活動的表演以及校外各類大型活動的舞蹈編排與表演;
5.完成校團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團聯合會(由原校學生會社團部改建)
1.負責社團文書工作,檔案整理工作,各類物資的管理工作;
2.負責對學校各個社團的考核工作,組織學生社團社長大會;
3.負責每年度的“十佳學生社團’評定工作。
4.執行學院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社聯財務工作以及各學生社團財務上的監督審查引導工作。
5.宣傳學生社團、組織學生社團開展優質的品牌活動,使社團形成獨特的文化。
6.完成校團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城市之聲廣播台(兼原廣播站職能)
1.結合校園文化特色,采編健康向上的節目內容及國內外的時事報導;
2.充當溝通學校領導、老師和同學的橋樑,做好學校動態的新聞報導;
3.發揮廣播站的優勢,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提高全校師生的科學文化素質;
4.對學校的重大活動進行及時的宣傳報導,豐富廣大師生課餘生活,提高 校園文化品位;
5.負責學院各種會議、活動的主持工作,以及編排特色朗誦節目;
6.積極配合校團委、學生會其他部門的工作;
7.完成校團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校學生會綜合事務部(由原校學生會生活部、紀檢部改建)
(工作職責待學代會討論修訂後公布)
校學生會文體部
(工作職責待學代會討論修訂後公布)
校學生會社會實踐部(由原校團委創新創業俱樂部改建)
(工作職責待學代會討論修訂後公布)
校學生會宣傳部
(工作職責待學代會討論修訂後公布)
校學生會學習部
1.負責領導各分院學生會學習部工作;
2.以學風建設為龍頭,以拓展素質教育為中心,積極開展各項有利於學生專業課學習的活動,組織學生開展學習交流會及組織學生參與科研活動;
3.及時反映教學當中存在的問題,同時解決學生在學習方面存在的困難;
4.指導和檢查各分院學生會學習部的工作情況等;
5.負責組織學生參與各種與學習相關的各級競賽;
6.全面負責創新科研課題的申報及創新學分的統計匯總工作;
7.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師範生職業技能的訓練及考核工作;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校學生會心理部
1.負責領導各書院學生會心理部工作;
2.結合我校學生心理狀況和心理健康教育諮詢工作實際情況,負責對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進行中、長期規劃,制定每學年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廣泛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建立大學生心理檔案,掌握大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對部分有嚴重心理問題學生進行重點監控,定期追蹤;
4.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專題講座和心理健康教育網頁,全方位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和心理調適的方法;
5.開展個別心理諮詢和團體心理輔導,幫助大學生解決心理困惑、心理障礙和進行危機干預,引導大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
6.構建學校、學院、班級三級心理健康教育體系,從不同層次、不同側面及時解決學生可能遇到的心理困惑或問題;
7.不斷規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程式,完善管理方法,強化日常管理與服務,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學性與規範性;
8.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課題研究;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歷任主要幹部

第三屆第三任

(任期:2020年10月-2021年10月)
校團委學生副書記:劉聰(成都校區) 周毅(駐眉山校區)
常務代表委員會委員長:(無)
常務代表委員會常委:(無)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許鵬程(成都校區)
校學生會主席:習子淵 劉坤 蔣子豪 田鑫 宋鵬宇(駐眉山校區)

第三屆第二任

(任期:2019年10月-2020年10月)
校團委學生副書記:王永琪
常務代表委員會委員長:(無)
常務代表委員會常委:(無)
校學生會常務副主席:袁華
校學生會副主席:劉佳 李婷玉

第三屆第一任

(任期:2018年9月-2019年9月)
校團委教師:郭銳
學代會委員長:寧飛
學代會常委員會常委:周家璇 龔玥
校團委副書記、校學生會主席:郭鵬程校學生會副主席:張權劉小三 潘俊峰 楊帥 程之森暉(駐眉山校區) 吳苛儀(駐眉山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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