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運輸職業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宿管會”)於2012年3月20日在學生科宋世波科長的指導下以邢自峰為主席成立首屆宿管會,是代表和維護住宿學生正當權益,配合學校各職能部門維持學生宿舍秩序、管理學生宿舍內務、加強文明宿舍建設的學生自治組織,是學生科領導下的一隻校級學生幹部隊伍。宿管會的宗旨:“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創建安全、文明、溫馨家園”。主要任務是組織和發動同學積極投入校園的精神文明建設,參與宿舍民主管理,創造文明、舒適的住宿環境。堅持“團結、求真、務實、創新”的工作作風和原則,各類評先、評優工作堅持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工作方針為:“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交通運輸職業學校
- 簡稱:川交校
- 校訓:團結、求真、務實、創新
- 創辦時間:1972
- 類別:隸屬於四川省交通運輸廳
- 現任校長:李青
- 所屬地區:四川省成都市
- 主要院系:汽車運用與維修、公路與橋樑、工程機械、物流管理
- 主要獎項:社會及企業獎學金
學校獎學金
國家助學金 - 重點專業:省級、交通部重點專業2個 。
- 創會時間:2012年3月20日
- 指導老師:周劍
- 第一屆主席:邢自峰
- 第二屆主席:唐琴華
- 現任主席:苟俊成
- 優秀代表:劉芸、龍昭富、何俊曼、劉佳
總章:宿管會的簡介,第一章:宿管會的職能,第二章: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第三章:權利與義務,第四章:宿管會正式檔案的字型格式,第五章:經費來源和使用,第六章:任職條件和產生程式,第七章:工作制度和紀律,第八章:考核辦法,附屬檔案一:《宿管會幹部個人考核條例》,附屬檔案二:《宿管會部門樓舍考核條例》,
總章:宿管會的簡介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宿管會”)於2012年3月20日在學生科宋世波科長的指導下以邢自峰為主席成立首屆宿管會,是代表和維護住宿學生正當權益,配合學校各職能部門維持學生宿舍秩序、管理學生宿舍內務、加強文明宿舍建設的學生自治組織,是學生科領導下的一隻校級學生幹部隊伍。宿管會的宗旨:“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創建安全、文明、溫馨家園”。主要任務是組織和發動同學積極投入校園的精神文明建設,參與宿舍民主管理,創造文明、舒適的住宿環境。堅持“團結、求真、務實、創新”的工作作風和工作原則,各類評先、評優工作堅持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工作方針為:“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
第一章:宿管會的職能
第一條在學校和學生科的領導下,聽從指揮,嚴格執行管理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宿管會組員查寢時注意個人儀表整潔,不得穿拖鞋,穿背心值班。
第三條制止學生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和私拉亂接電線,做好各宿舍轄區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第四條熟悉各棟宿舍各樓層、各寢室學生人數,所屬院系專業、年級等基本情況。
第五條關心同學,說話和氣,使用文明言語,樹立為同學服務的思想,工作中堅持以理服人,教育為主,努力為同學提供方便,同時要敢於對同學中的不良現象提出批評,對違紀行為進行制止。
第六條對不遵守《四川交通運輸職業學校宿管會——寢室制度》的同學有權進行批評與教育,情節嚴重者上報學生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並督促同學們按時熄燈就寢,夜晚查寢對夜不歸寢的同學嚴格按照學校制度登記上報。
第九條接受並完成領導臨時分配的各項任務,及時傳達收集和反饋同學動態,主動為學生宿舍管理獻計獻策。
一、經考核轉正的成員務必加群(註:實習成員不允許加群,加群時寫好說明:入會時間+姓名+部門)。
二、凡是被組織開除的一律踢出群。
三、私自退群的一律銷毀宿管會個人檔案。
第十一條認真完成領導交予的其他各項任務。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職位:
宿管會設有指導老師、主席團、策劃部(策劃組、宣傳組)、考核部、紀檢部、女生部。其中設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主任1人;各部均設部長1人,副部長1人、幹事若干人;策劃部設部長1人、組長2人、幹事若干人。宿管會在每棟宿舍樓設有樓長1人、層長若干。宿管會幹部均屬於學生幹部,按學生幹部對待。
部門編制:
主席團: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主任(1人)文書(1人)。共:4人。
策劃部:部長(1人)、策劃組長(1人)、宣傳組長(1人)共:7人。
考核部:部長(1人)、副部(1人)、幹事(1人)共:6人。
紀檢部:部長(1人)、副部(1人)、幹事(4人)共:15人。
女生部:部長(1人)、副部(1人)、幹事(1)共:7人。
註:嚴格按照部門編制配備人員,嚴禁超員。
一、主席職責
1、主席為宿管會最高權力機構,積極認真落實好學生科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以宿舍文明建設方向討論決定學生自我管理委員會重大事項,圍繞學生科工作制訂宿管會活動的整體計畫。
2、指導、幫助、檢查、督促宿管會各職能部門和樓舍開展工作,協調各部門關係;
3、組織宿管會內部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全體成員思想動態,並及時與學生科溝通,反饋意見。
4、監督、檢查各項工作和制度的落實情況;
5、參與各部建設工作,對各部工作計畫、管理方式等方面提出意見;
6、對主要幹部工作狀況提出質疑,經主席團討論後對樓長、部長有罷免的權力,對主席團成員討論後,報告學生科做最終審批。
7、由宿管會主要幹部(主席團、正副部長、所有樓長)組成應急小組及時做好寢室不安全事故的處理(突然停電、聚眾鬥毆和自然災害等)。
8、積極處理好宿管會與宿管老師、學院其他組織之間的關係。
二、宿管會副主席職責
1、全面負責宿管會日常內務管理工作,參與學生宿舍民主管理,加強與學校各級領導的聯繫,接受建議和指導;
2、負責對各部門、樓舍的監督、統籌協調各部門日常工作。
3、對各部門進行評估和考核,並定期向主席匯報情況。
4、協調各方面關係,傳達上級指令,及時反饋信息。
5、籌劃宿管會的經費開支、記錄、監督、管理院宿管會的活動經費。
6、負責起草重大事項的通知;
7、及時統計宿管會成員的組成和變動情況,定期向主席匯報日常工作;
8、對各部門工作和各成員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記錄、收集整理匯總,及時作報表向全院公布,以便於學院掌握情況。
三、宿管會主任職責:
1、統籌安排宿管會的各項事情,以寢室文明建設為指導,圍繞宿管中心工作制訂宿管會活動的整體計畫。
2、組織宿管會內部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全體成員思想動態,並及時與主席團溝通,反饋意見。
3、參與各部建設工作,對各部工作計畫、管理方式等方面提出意見;
4、指導、幫助、檢查、督促宿管會各職能部門和樓舍開展工作,協調各部門關係;
5、參加各樓舍和部門工作例會並做好會議記錄。
6、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以及修改宿管會章程,報學生科批准,並監督執行;
7、對主要幹部工作狀況提出質疑,並由主席團討論後,報告學生科做最終審批。
8、帶領宿管會全體成員積極主動地完成所擔負的各項工作,並每月向主席團提交《月工作總結表》。
9、負責個人所分管部門、樓舍的日常工作的開展,宿舍文化建設的組織策劃工作。
10、認真作好宿管會正式會議的會前和會後工作;
11、負責宿管會幹部的培養、選拔及推薦工作。
12、負責協調個人所分管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13、督促各部門和樓舍工作,協調各部門關係;參加各部門工作例會。
14、對所管部門和樓舍的主要幹部工作狀況提出質疑,並由主席團討論後,報告學生科做最終審批。
15、接受宿管會所有成員及全體師生的監督。
四、宿管會樓長職責
1、配合宿管老師對宿舍進行安全管理。
2、每天晚上9:30組織宿管會成員對寢室晚歸、夜不歸寢、等不安全事項進行檢查;
3、每天晚上做好複查工作,做好寢室文明就寢;
4、及時做好上報寢室不安全事故的處理(突然停電、聚眾鬥毆和自然災害等);
5、積極組織符合樓舍發展的文化活動,一學期不少於一次,打造符合本樓舍的文化符號。
6、每兩周定期召開本棟樓宿管會成員例會(樓長組織),總結工作。
7、協調處理和其他樓舍和部門的活動
8、做好本棟樓幹部的監督、協調、推優等工作。
9、定期向主席團做工作匯報。
10、完成宿管會交辦的其他事情。
五、宿管會策劃部職責
1、負責《宿管會工作簡報》製作和發放。
2、做好《寢室文化節》和個各樓舍和部門文化活動的及時報導。
3、負責收集關於寢室文化建設的優秀標語,優秀圖案。
4、負責與團委宣傳部的聯繫與合作。
5、結合宿舍文化建設方向,確定《宿管會工作簡報》辦刊宗旨、編輯方針和欄目設定。
6、積極向各種刊物投稿,提高部門工作能力。
7、協調處理好和其他部門之間的合作。
8、完成宿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9、負責活動現場的各項布置;
10、負責書寫宿管會活動的各項策劃書;
11、積極與其他樓舍、部門組織活動,發揮、培養骨幹作用。
12、負責對部門幹事的培養、考察、監督。
13、定期向主任匯報當月工作和安排下月工作
14、負責宿管會相關檔案的管理工作;
15、負責收發和整理檔案資料,制定學期工作計畫,分析其計畫的可行性,按計畫安排到各個部門工作;
16、負責院宿管會重要會議的記錄和各次活動的文字圖片資料的收集工作;
17、負責起草宿管會各項工作匯報;會議的記錄工作;
18、協調各部門之間的日常工作,使各部門的工、作以順利進行.及時向各部傳達主席團的有關工作部署,及時向主席團匯報各部反映、匯報上來的有關工作情況;
19、協助主席團健全宿管會各部門、樓舍各項規章制度;並協助其它各部搞好宿管會工作,定期向主席團匯報工作。
20、負責對宿管會各項大小型活動和傳統節日的文字宣傳報導工作;
20、負責對宿管會各項大小型活動和傳統節日的文字宣傳報導工作;
21、宿舍樓內宣傳板面的製作工作,協助其它各部門和樓舍的海報宣傳工作,做好宣傳用品的回收工作(每次活動結束後3天之內將展板等收回)並定期向所管部門主任匯報工作。
22、保質保量完成及時完成對重大活動的宣傳工作。
23、積極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他事情。
六、宿管會考核部職責
1、及時收取宿管會其他部門、以及其他校級學生幹部組織關於全校的考核情況。
2、負責將各班頭天寢室衛生、紀律情況進行評比和公布。
3、負責監督宿管會其他部門轉交資料的準確性和規範性,對出現的問題應及時通報並要求成員進行糾正,對於無明顯改善的問題應及時向上反映。
4、做好各班周考勤評比表,做好每月平均名次的排名表、做好每學期平均名次的排名表。
5、負責每周到各樓生活老師那裡徵集意見。
七、宿管會女生部職責
1、全校宿舍衛生的考核以及工作流程,負責對全校各寢室的衛生問題進行記錄,並轉交考核部,負責對全體宿管會成員的衛生問題進行管理和監督。
2、負責全校各寢室衛生檢查的安排工作,負責檢查監督宿管會成員在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對出現的問題應及時通報,並要求成員進行糾正,對於無明顯改善的問題應及時向上反映。
3、及時準確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學生生活中所遇到的問題。
八、宿管會紀檢部職責
1、全校宿舍衛生的考核以及工作流程,負責對全校各寢室的衛生問題進行記錄,並轉交考核部,負責對全體宿管會成員的衛生問題進行管理和監督。
2、每周星期五到星期天晚上檢查各樓舍紀律及安全工作,如實記錄檢查結果,並每周由部長填寫《宿舍違規統計表》星期五交主席團。
3、每學期不定期安排全院宿舍安全大檢查,做好防火、防盜、違規用電等各項安全工作。
4、完成每學年部門幹事招聘工作和宿管會所有成員規範使用滅火器。
5、監督各樓舍樓層長晚上查寢工作。
6、負責全校各寢室衛生檢查的安排工作,負責檢查監督宿管會成員在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對出現的問題應及時通報,並要求成員進行糾正,對於無明顯改善的問題應及時向上反映。
7、及時制止各種違紀事件的發生,並對違紀學生進行說服教育,幫助他們提高認識,教育他們改正;對情節嚴重或態度惡劣者,向學院領導反映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章: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宿管會成員的權利
1、宿管會內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宿管會內討論、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3、參加宿管會各種活動的權利;
4、處理職責範圍內各項事務的權利;
5、參與宿管會評優的權利;
6、向上級部門投訴的權利;
7、參加宿管會有關會議的權利和在會上表決的權利;
8、監督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指導和協調學院學生活動的權利。
第二條宿管會成員的義務:
1、遵守學校、學院各項規章制度和宿管會章程、各職能部門規章制度的義務;
2、遵守執行宿管會各項決議,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的義務;
3、參加例會及其他會議的義務;
4、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和提出建議的義務;
5、按時參加宿管會組織的統一和臨時性檢查行動的義務;
6、如實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的義務;
7、妥善保護、保管宿管會公用設施、物品、工作證的義務;
8、團結同學,維護學校和宿管會名譽和利益的義務;
9、熱心為同學服務,積極維護同學正當權益的義務。
第四章:宿管會正式檔案的字型格式
1、正式工作匯報封面學校名稱字型設為:楷體加粗20號字型分散對齊
2、正式工作匯報主題字型設為:楷體加粗48號字型居中
3、正文標題字型設為:楷體加粗20號字型兩端對齊
4、一級標題字型設為:楷體加粗16號字型左對齊
5、二級標題字型設為:楷體加粗12號字型左對齊
6、正文字型設為:楷體12號字型兩端對齊
第五章:經費來源和使用
第一條:經費來源:宿管會經費主要來源於學生科撥款。
第二條:經費使用:宿管會經費使用要嚴格按照財物制度和紀律執行,由宿管中心具體指導和計畫使用。
1、經費用途:購置必要的辦公用品、各項工作和活動開支、各類獎勵;
2、主任負責統籌計畫使用經費,各部門和樓舍要將經費使用計畫交主席團討論,學生科批准後執行;
3、經費使用程式為:預算→報批→預支→使用→報銷;
4、要嚴格遵循合理使用、節約為本的原則;
5、經費使用人員必須在申請開支前做出具體、詳細、準確的預算,以書面形式上報主席團,經主席團審閱後,由主席上報學生科批准,學生科提出建議和意見並簽字後方可預支和使用經費;
6、經費使用的每一個環節都應有憑據,報銷時要求經手人在正式發票(必須由收款單位加蓋公章)寫上收款事由、收款金額大小寫,並簽上經手人姓名和寫上活動內容及日期。必須做到:如實填寫,由部長和主任簽字,才可報銷;
7、學生科和主席團會負責監督經費的開支使用,要隨時抽查開支記錄,發現有違紀問題,要嚴肅處理。
第六章:任職條件和產生程式
第一條:任職條件如下:
1、宿管會所有幹部都是本學校學生幹部,其選拔和任用嚴格遵循任職條件。
2、政治立場堅定,思想素質好,責任心強,積極上進,熱心為全體學生服務,
3、學習成績合格(各科考試成績及格,學習成績名次居班前50%以內者);
4、以身作則、嚴以律己、作風正派、公正無私,模範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宿管會章程。
4、校宿管會的所有成員寢室星級必須在8分以上。
5、宿管會主要幹部原則上不得兼任宿管會以外的其它社會工作。
第二條:幹部產生程式如下
1、個人自願報名→公開競聘或招聘→組織考察→確定人選→公布名單。
2、新當選幹部(幹事)一律實行試用期制度,一般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結束後由學生科決定是否正式任用;
3、每學年進行一次改選,每學期作一次局部人員調整;
4、確定幹部人選時要盡力做到各樓舍、各部門男女生比例相對合理分布。
第七章:工作制度和紀律
第一條:宿管會所有成員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工作制度和紀律,積極主動,盡職盡責地完成工作,認真優質地為同學服務,解決同學的實際困難,充分保證工作效率與質量。
第二條:工作制度如下:
1、宿管會的工作要接受學生科的指導。學院按照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統一標準,嚴格要求,對宿管會的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監督、評比、公布。
2、宿管會內部管理實行幹部問責制:宿管會工作由主席團負責,主任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各部工作由部長負責,各負責人應及時將工作情況報告學生科;
3、宿管會各部門之間要做到職責分明、各司其職,又相互配合、團結協作,服從組織。遇到重大事項或不能解決的問題,必須及時請示學生科,不得擅自作主、拖延時間或者馬虎對待;
4、組織開展的各項工作和活動,須有計畫、有總結,並及時將相關材料報送學生科;
5、遵循有理、有禮、有節、有利、有序的工作原則;
6、實行層層負責管理制度。幹事向副部長和部長負責。主任向學院負責,各部門以及各成員之間應相互協調、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卸責任;
7、每周、每月進行各類情況通報,未經學生科同意,各成員不得自行隨意對外發布各種信息;
8、宿管會成員應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敢於提出批評意見和合理建議,在工作中應富有創新精神,盡力改進宿管會工作中的不足之處;
9、宿管會成員若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或工作、活動,應當按規定程式請假,由主任或部長負責批准,所有請假情況記錄及時歸檔。未經請假缺勤三次以上者,按考評不及格處理,予以勸退出宿管會組織;
10、所有主要幹部可以辭職或退出,但須具備正當理由,形成書面申請,經主席團討論,報學生科批准執行,並通報全體會員。
第三條工作紀律如下:
1、宿管會成員要堅持黨的教育方針,自覺接受上級領導和負責老師的指導,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2、要做到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實事求是、嚴格要求,按時上崗,按時參加會議,不遲到、早退、缺席;
3、所有成員不得製造內部矛盾,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4、任何個人不得自行向外泄露工作安排、檢查計畫、評選情況等不應公開的事項,以確保檢查、評比的公證性;
5、認真、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推脫責任,嚴禁營私舞弊,要避免同鄉同班同學等熟人關係影響工作開展。在處理違紀事件時,當事人是同班同學關係時,應主動迴避;
6、各部門、各樓舍必須嚴格遵守財經制度,經費不得違規使用(鋪張浪費或挪作它用等);
第四條:幾項具體工作制度:
(一)工作證、檢查證管理制度:
1、新成員進入宿管會工作後,由辦公室辦理工作證,如有損壞、丟失必須向辦公室寫書面檢查,並申請自費補辦;
2、工作證、檢查證必須由學院編號簽發,貼上本人2寸免冠照片,並加蓋學院宿管會印章,無照片或無公章均視為無效證件;
3、工作證、是工作人員的身份證明和重要標誌,所有成員須妥善保管,值勤或執行任務時必須按規定佩帶工作證、要作到文明值勤;
4、工作證佩帶在胸前。
5、工作證不準轉借他人或作抵押物品,不得用於工作以外用途以謀取私利;
6、凡退會的成員應立即交回工作證,宿管會成員若內部工作調動需要及時更換;
7、凡違反以上工作證使用管理制度者,由主任進行處罰,同時上報學生科。
(二)會議制度:
1、宿管會會議均實行例會制度和臨時性會議制度,例會每周定期(周天晚上)召開例會,臨時性會議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召開;
2、會議內容:總結前階段工作、通報相關情況、討論重大事項、交流工作經驗、聽取各方建議、協調各部關係、表揚好人好事、布置近期工作等,並對不足之處以及不良行為進行批評和處理;
3、所有應出席會議的人員都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和早退,因特殊原因經核實確實無法出席者,事前必須提交書面請假申請,待負責人在假條上籤字批准方為準假,否則將視為無故缺席;
4、每次會議都要作好會議內容和出勤情況記錄。出勤情況將作為幹部考評條件之一,無故缺席、遲到和早退者將視其情節予以相應處分(考評不及格、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撤消職務等)。
(三)例會制度:
1、參加人員為主席、副主席、主任、副主任、各部部長、副部長、各樓舍樓長。
2、會議由主席主持,主任負責考勤、記錄及歸檔;各職能部門會議:
3、參加人員為部門正、副部長(樓長、副樓長)、幹事(層長);
4、會議由部長主持(樓長、副樓長),副部長(層長)負責考勤、記錄及歸檔;
5、實行臨時性會議制度,總結本部工作,討論和布置近期工作任務,或針對某項工作任務進行布置和分配等;
(四)全體成員會議:
1、參加人員為宿管會全體成員;
2、實行臨時性會議制度,每學期開學和期末或者學期內不定期召開;
3、會議由主任負責考勤、記錄和歸檔。所有應出席會議的人員都必須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和早退,因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出席者,會前必須提交書面請假申請,待負責人在假條上寫出書面批准意見後方為準假;
(五)檔案管理制度
1、宿管會檔案材料包括各類檔案、資料、報刊、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會議記錄、考勤記錄、考評記錄、各部門工作和活動資料和圖片、幹部幹事成員個人材料等內容。
2、將所有材料分類妥善保管,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隨意外借,要查閱、複印時,需經主任同意後,由副主任辦理查閱或外藉手續方可查閱和複印。因任何個人原因導致檔案材料損壞或遺失的,要嚴肅處理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主任、副主任向各部門及個人收集相關材料時,各部門及個人有義務及時提供相關材料;
4、以宿管會集體名義獲得的證書、獎狀、紀念品,由主任統一保存;
5、建立健全電子檔案庫,將各部門工作活動材料進入電子檔案庫,以便於保管;
6、各部門平時應將各類情況作記錄,包括宿管會成員情況,各項工作及活動情況,會議記錄,考評情況,學校各種檔案等,進行分類整理,以便歸檔。
第八章:考核辦法
註:具體考核辦法見附屬檔案
說明:1、每周日各部門部長將考核結果交主任處,主任對各部門的考核成績,形成周最終成績,總分優秀(90分以上),良好(71-89分)、合格(60-70)不合格(60以下)四檔。考核不合格者,根據具體情況做勸其辭退或直接免職處理;符合淘汰項條件者,根據具體情況予以淘汰。考核不合格或被淘汰者在綜合素質測評時不予加分。
2、各部門考核結果每月評出優勝部門、優勝樓舍,給予通報表揚和物質獎勵;對表現差的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學期和年終綜合每月的評定成績評選出先進集體給予榮譽證書和物質獎勵。
3、每周民主選舉2名優秀部長(包含:部長、副部長、主任、文書),各部門視情選舉1到2名工作之星。(務必民主投票選舉,嚴禁搞個人壟斷主義)。
4、每月考核完畢,公示各幹部的考核成績,無異議即為最終成績。
5、年終考核結果為兩學期考核平均成績,其將直接決定學生幹部的綜合測評,對成績優異的學生幹部(前五名)將給予年終“工作先進個人”、“優秀學生幹部”等獎勵稱號,並進行宿管會內部通報表揚,對特別優異的學生幹部將考慮其晉級等。
備註:
第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四川交通運輸職業學校紅牌樓校區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所屬。
第二條如沒特殊情況嚴禁私自修改章程。
第三條本章程自通過之日生效。
校宿管會
附屬檔案一:《宿管會幹部個人考核條例》
附屬檔案二:《宿管會部門樓舍考核條例》
附屬檔案一:《宿管會幹部個人考核條例》
為了加強對學生幹部的管理和監督,加強學生幹部的組織紀律性,充分發揮廣大學生幹部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模範帶頭作用,群策群力,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範圍:
宿管會的全體學生幹部
二、考核原則:
1、實事求是原則:制定考核辦法,開展考核工作都必須從被考核者的實際出發,不能違背事實。
2、民主公開原則:在考核中要認真聽取廣泛意見,確保考核結果全面準確。考核的結果要在全體會議上公布。
三、考核目標:
1、全體學生幹部應當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努力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繼承和發展,是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和發展的強大理論武器。自覺地遵守憲法、法律,嚴格遵守校規校紀,增強法律紀律觀念,立志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優秀人才。
2、全體學生幹部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嚴謹的工作作風,嚴格遵守例會制度,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創新,提高宿管會的工作效率,保持各部門之間的協調與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項工作,同時注意積累和交流工作經驗,總結教訓。
3、全體學生幹部應該勤奮學習,協調好學習與工作的關係,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注重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保證優異的學習成績。
4、全體學生幹部必須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擁有良好的民眾基礎,生活中不怕困難,遵守各項校規校紀,做新世紀文明大學生的典範。
5、全體學生幹部都應發揮自己的個性與特長,爭當先進,同時幫助其他同學共同進步,為校爭榮譽。
四、考核內容及細則
一、部門內考核評分項:(總分60分)
以下各項由部門內部考核,部長審定簽字,交主席團考核,最後將考核結果交由主任處備案。
A、工作能力分:(20分)
1、熟悉本職工作。善於打開本職工作新局面。
2、組織管理能力突出,講究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3、針對同學們的需要和學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積極負責地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可行性建議。
4、能把握全局,理論政策水平高,有一定的思想政治覺悟,具備學生幹部基本要求(公文寫作能力等)
5、工作有全面詳細的計畫並及時、認真地總結。
6、具有團隊精神,關心他人,重視與同事的交流,經常與內部成員磋商,決策時充分考慮他人意見。
B、現實表現鑑定分:(10分)
1、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謙虛踏實,任勞任怨。
2、模範地執行校宿管會各項規章制度和會議精神。
3、能積極配合宿管會開展各項工作。
4、按時召開、參加例會,並記錄整理會議內容。
5、重視上級布置的工作,按時按質完成。
6、準時認真地參加各種會議和活動,經常向上級匯報心得體會和工作總結。
以上六條中有記錄的以記錄為考核依據。
C、工作成績:(20分)
1、本職工作開展良好,出色地完成布置的工作和交辦的任務。
2、同事、同學們反映、評價良好,工作得到廣泛的認可和好評。
3、工作有創新,為組織留下可行的先進經驗。
4、對學生工作有認真地思考,經常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可行性建議並被採納執行。
5、對工作有較高的熱情,勇於接受批評,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有超前意識,努力採取多樣化手段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務。
D、部內成員相互評分:(10分)
1、部門內部所有成員相互評分、依據現實表現給予加分(不可全為滿分)。
2、人數比例分別占部門成員比例:優秀20%,良好20%,合格50%,不合格10%。
特別備註:
一、優秀比例:
一般部門內部考核結果中,60-50分占15%,50-40分占30%,40-30分占40%,30分以下占15%。
優秀部門內部考核結果中,60-50分占20%,50-40分占35%,40-30分占30%,30分以下占15%。(宿管會在學期末將評選出優秀部門)
二、加分項:
以下各項由秘書處初考核,本著公平、公正原則,並由秘書長監督。
A|思想品行分:(10分)
1、堅定的政治方向,與黨團組織保持高度一致。
2、能認真自覺貫徹執行學校的工作方針、精神,顧全大局,服從統一的領導和安排。
3、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具有敬業精神和奉獻精神,熱心地為同學們服務。
4、品德優良,作風正派,堅持原則。
5、模範地遵守校規校紀及各項規章制度。
6、具有奉獻精神,熱心於公益事業,取得突出成績。
B、學習成績:(5分)
(1)各科成績平均分在85分以上記5分。
(2)各科成績平均分在75分以上記4分。
(3)各科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記3分。
(4)各科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記1分。
部門的個人學習成績以各部門為單位,在考核時交至秘書處。
C、獎勵分項:(總分25分)
1、本人受到校級表彰者加5分/次,受到系級表彰者加3分/次,此項最高不超過10分。
2、本人被評為工作先進個人加3分/次,並對每次的工作先進個人進行校級表彰,此項最高不超過9分。
3、部門承辦一項大型活動部長加3分/次,副部長加2分/次,幹事加1分/次,此項最高不超過9分。
4、部門每被通報表揚部長加3分/次,副部長加2分/次,幹事加1分/次,此項最高不超過9分。
5、通過自身努力為宿管會爭得榮譽者加5分。
6、在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成績優秀者加2分。
7、敢於見義勇為,與不良傾向作鬥爭,成績突出者加3分/次,此項最高不超過6分。
8、所在宿管舍為文明宿舍加3分。
9、工作積極進取,主動分擔部內以及宿管會工作,經常參加宿管會的各種活動的,能為宿管會其他部門服務,為宿管會的發展做長遠計畫並被採納的,視情況給以加分。(此項最高可至10分)
10、在學期末,根據學生幹部參加活動的記錄進行評定、總結,對活動簽到率和日常簽到率綜合達到80%者給予一定加分獎勵並進行通報表揚。
三、減分項:(主任處考核)(減分不封頂)
1、例會遲到者減1分/次,無故不到者減2分/次。
2、因個人原因嚴重影響工作(病、休假除外)減1分。
3、不能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減2分/次。
4、有違反校規、校紀行為,不聽勸阻者,視情節輕重減2-5分。
5、受校通報批評者減3分/次、系通報批評者減2分/次。
6、學生幹部坐在宿舍受校通報批評者減2分/次,系通報批評者減2分/次。
7、部門例檢不合格的,部長減5分/次,副部長2分/次,幹事減1分/次。
8、部門受通報批評,部長減5分/次,副部長4分/次,幹事減2分/次。
四、淘汰項:
對出現下列事例的幹部取消評優資格,視為不合格幹部並建議學院取消評優資格。
1、受到任務黨團行政處分者。
2、考試作弊者。
3、學習成績三門及三門以上不及格者。
4、行為自由散漫屢教不改者的幹部規勸不聽者。
5、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確的態度工作者。
6、以權謀私,不以集體利益為重者。
7、嚴重違反學校和學院有關部門規章制度者。
8、考勤曠到累計3次者。
9、有緊急情況時,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10、有虛報假報宿管會賬目。
11、有鋪張浪費、損壞公物者。
若還有其他原因,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理。
附屬檔案二:《宿管會部門樓舍考核條例》
為了加強對學生幹部的管理和監督,加強學生幹部的組織紀律性,充分發揮廣大學生幹部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模範帶頭作用,群策群力,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範圍:
院宿管會各部門、各樓舍
二、考核原則:
1、實事求是原則:制定考核辦法,開展考核工作都必須從被考核者的實際出發,不能違背事實。
2、民主公開原則:在考核中要認真聽取廣泛意見,確保考核結果全面準確。考核的結果要在全體會議上公布。
三、考核目標:
1、各部門應當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擁護的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地遵守憲法、法律,嚴格遵守校規校紀,增強法律紀律觀念,立志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優秀人才。
2、各部門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嚴謹的工作作風,嚴格遵守例會制度,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創新,提高宿管會的工作效率,保持各部門之間的協調與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項工作,同時注意積累和交流工作經驗,總結教訓。
3、各部門應該勤奮學習,協調好學習與工作的關係,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注重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保證優異的學習成績。
四、考核內容及細則
1、考核內容
(1)會議考勤(10分)
各種大型會議或大型活動會議以及部內、樓舍內部會議中需全體宿管會部門或個別部門參加的會議中的出勤情況。
(2)活動考勤(10分)
每次宿管會集體活動(如運動會、迎新生、元旦晚會等)需全體宿管會部門或個別部門參加的出勤情況。
(3)工作表現(40分)
包括在各部門活動、其他部門活動以及院上的大型活動中的表現,平時部內的常規工作表現等。
(4)簽到情況(10分)
(3)工作表現(40分)
包括在各部門活動、其他部門活動以及院上的大型活動中的表現,平時部內的常規工作表現等。
(4)簽到情況(10分)
每周天所有副部長以上人員於6:40-6:50辦公室簽到。
每周一、二、三、四生活、女生部於下午4:00-4:10簽到。
每周一、二、三、四生活、女生部於下午4:00-4:10簽到。
每周一、二、三、四(晚自習)副主席、主任、文書、策劃部成員、考核部成員6:50-7:00簽到。
(5)部門自評(10分)
本部門評價自己部門的綜合表現。
(6)突出貢獻(10分)
部門有特殊貢獻、突出表現的或在主席團受到好評的部門予以的嘉獎。
(7)主席團評(10分)
月末綜合考評中主席團成員給各部打分。
2、考核標準及細則
(1)會議考勤標準
院召開的各類相關會議或部內、樓舍內部會議參會人員都應準時到達會場併到指定位置簽到。部門中有遲到(5分鐘內)一次者扣1分,無故曠到者扣2分(遲到5分鐘以上作曠到處理),病假事假須本人或本部門負責人提前向秘書處說明,否則按曠到處理)。
(2)活動考勤標準
a)各部門或樓舍組織活動,該部門或樓舍的策劃人員和執行人員必須到場,一次不到者扣2分。
b)其它部門或樓舍組織活動,相關負責人及主席團調派的到場人員必須到場,一次不到者扣2分。
c)宿管會及院上組織的大型活動,所涉及的宿管會部門、樓舍必須提前到場,服從安排,一次遲到或不到者扣2分。
本部門評價自己部門的綜合表現。
(6)突出貢獻(10分)
部門有特殊貢獻、突出表現的或在主席團受到好評的部門予以的嘉獎。
(7)主席團評(10分)
月末綜合考評中主席團成員給各部打分。
2、考核標準及細則
(1)會議考勤標準
院召開的各類相關會議或部內、樓舍內部會議參會人員都應準時到達會場併到指定位置簽到。部門中有遲到(5分鐘內)一次者扣1分,無故曠到者扣2分(遲到5分鐘以上作曠到處理),病假事假須本人或本部門負責人提前向秘書處說明,否則按曠到處理)。
(2)活動考勤標準
a)各部門或樓舍組織活動,該部門或樓舍的策劃人員和執行人員必須到場,一次不到者扣2分。
b)其它部門或樓舍組織活動,相關負責人及主席團調派的到場人員必須到場,一次不到者扣2分。
c)宿管會及院上組織的大型活動,所涉及的宿管會部門、樓舍必須提前到場,服從安排,一次遲到或不到者扣2分。
(3)工作表現標準
工作表現評分是由部門互評的方式進行的,既根據除本部之外的其他部門對該部門的工作表現滿意程度來打分,實現部門間的互相監督。
互評標準如下:
a)全局觀念:工作中注重整體利益,有團結協作意識,部門之間、人員之間積極地互相支持和配合。(12分)
b)組織協調能力:在組織每一項活動時,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斷決策,搞好團結,善於協作,帶領同學高效率地完成各項任務。(16分)
c)自主能力:在工作中能夠充分發揮本部職能,出色完成本職工作,並能夠在工作中發現問題並獨立解決問題。(12分)
(4)簽到情況
各部門、樓舍務必要按時到主任處做好籤到工作,一次未到扣2分
(5)部門自評標準
本部必須本著公正、公平的原則,為本部門當月的綜合表現進行評分,以10分為滿分,評價本部門的工作表現。
(6)突出貢獻標準
對宿管會工作有特殊貢獻、表現突出、提出對宿管會有創造性的建議或者因工作突出在主席團會議上受到過好評的部門,每次加5分,最高10分。
(7)主席團評分
每次評比最後都要由主席團給各部一個綜合評分,主席團根據各部在當月的表現打分。
3、備註
1、宿管會考核工作於每月末進行,每月統計一次,月初公示各部門及樓舍成績,考核分數以各內容的比例計入總分,每學年綜合統計一次。
2、考核內容中會議考勤、活動考勤及簽到情況均由秘書處評分,其餘各部門監督秘書處的評分。
3、考核過程中,考核資料不對各部門或各樓舍公開,未經主席團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況,凡違反者,受到內部通告批評處分並在考核相關條文予以記錄並在本部門或樓舍工作表現評分中扣除10分。
4、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工作表現評分是由部門互評的方式進行的,既根據除本部之外的其他部門對該部門的工作表現滿意程度來打分,實現部門間的互相監督。
互評標準如下:
a)全局觀念:工作中注重整體利益,有團結協作意識,部門之間、人員之間積極地互相支持和配合。(12分)
b)組織協調能力:在組織每一項活動時,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斷決策,搞好團結,善於協作,帶領同學高效率地完成各項任務。(16分)
c)自主能力:在工作中能夠充分發揮本部職能,出色完成本職工作,並能夠在工作中發現問題並獨立解決問題。(12分)
(4)簽到情況
各部門、樓舍務必要按時到主任處做好籤到工作,一次未到扣2分
(5)部門自評標準
本部必須本著公正、公平的原則,為本部門當月的綜合表現進行評分,以10分為滿分,評價本部門的工作表現。
(6)突出貢獻標準
對宿管會工作有特殊貢獻、表現突出、提出對宿管會有創造性的建議或者因工作突出在主席團會議上受到過好評的部門,每次加5分,最高10分。
(7)主席團評分
每次評比最後都要由主席團給各部一個綜合評分,主席團根據各部在當月的表現打分。
3、備註
1、宿管會考核工作於每月末進行,每月統計一次,月初公示各部門及樓舍成績,考核分數以各內容的比例計入總分,每學年綜合統計一次。
2、考核內容中會議考勤、活動考勤及簽到情況均由秘書處評分,其餘各部門監督秘書處的評分。
3、考核過程中,考核資料不對各部門或各樓舍公開,未經主席團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況,凡違反者,受到內部通告批評處分並在考核相關條文予以記錄並在本部門或樓舍工作表現評分中扣除10分。
4、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