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失青少年

“失學”、“失管”、“失控”、“失教”被人們稱為“四失”青少年,“四失”青少年中犯罪比例居高不下。一份調查資料顯示,青少年犯罪占治安案件15%左右,占刑事案件總數30%。光靠警方監管是肯定不夠的,家庭、學校等部門都應聯起手來,將‘四失’青少年犯罪率降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失青少年
  • 外文名:Four lost youth
  • 釋義:失學、失管、失控、失教
  • 性質:社會名詞
簡介,專家解讀,檔案,相關法規,

簡介

流動人口的青少年失學、失管子女的違法犯罪問題也相當突出。近期曾發生過三名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都是15歲,其中兩人還有前科),多次攔劫中小學生,強索錢財的案件。他們要是遇到沒有錢的學生就脅迫其下跪,造成有些學生怕被打被搶不敢上學,三少年兩人被判實刑,一人被判緩刑。
不少娛樂場所留容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甚至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溜冰”賣淫。有的竟打著“學生妹”的招牌來招攬嫖客。青少年便於哄騙教唆,也是不法之徒首選的原因之一。從有關部門的統計來看,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總數的30%以上。其中,14歲到18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總數的70%以上。有70%的未成年嫌疑人因為受網際網路負面影響而犯罪。這幾個數據讓人觸目驚心,在網際網路飛速發展的今天,“四失”青少年監管、幫教已經成為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
“80後”網逃犯罪嫌疑人被警方緝拿“80後”網逃犯罪嫌疑人被警方緝拿

專家解讀

唐福才、劉兆宏、王銳等多位多年調查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專業人士表示,類似網咖、電游場所、KTV、迪吧、洗浴中心、洗頭按摩等場所管理不到位,某些社會醜陋現象長期存在對青少年影響危害越來越大。
唐福才曾多次到某些網咖、電游場所尋找有違法行為的青少年。他發現電游場所涉賭很普遍。網咖容留未成年人上網,24小時開業是常態。“我們從一些尾隨搶劫下夜班女青年、搶劫24小時營業的便利店、半夜盜竊街邊小食品店的案件看,多半犯罪嫌疑人是半夜從網咖玩完出來的青少年。 ”
王銳表示,中國法律規定有空白,對容留未成年人賣淫吸毒的業主處罰過輕,處罰起不到高壓線的作用。“掙錢快是大多數女性青少年選擇賣淫的誘因。吸毒-賣淫-再吸毒-再賣淫已牢牢控制了涉世不深的青少年。該現象對青少年影響危害越來越大。 ”
王銳認為,“四失”青少年中,最應該追責的就是家長和學校、老師。“某些孩子上了國中後,首先個別家長就放鬆了監管,認為孩子大了,可以做主了,殊不知在反叛期的青少年們這時已有了厭學、逃學的心理,再加上學校和老師的放任自流,使得這些學生更沉迷網咖、電游消磨時光。 ”
唐福才介紹,在個別職業中專,技校、民辦高中等學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唐福才、劉兆宏、王銳等表示,立法滯後,相關部門的權利義務規定得不明確,沒有主管部門,缺乏監督等也是“四失”青少年違法犯罪高發的主要原因。 從相關部門獲悉,未來團市委、青教辦將成為今後“四失”青少年幫教的主管機關。

檔案

張某,男,1994年4月生,父親服刑,與母親一起生活。多次強行索要低年級學生錢財,打架鬥毆被警方查處;
張某,女,1996年12月生,父母離婚,與母親一起生活。常在某迪吧陪酒“溜冰”賣淫;
姬某,女,1994年7月生,父母離婚,與父親一起生活。多次夥同女同學到某迪吧陪酒“溜冰”賣淫;
倆中學生因為無錢上網竟把通訊設備箱偷了當鐵皮箱賣,鐵皮箱價值20萬,賣了150元,被判刑8年……

相關法規

中國《刑法》中規定,犯罪年齡是已滿十六周歲的自然人犯罪,必須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自然人,僅對故意殺人等八種嚴重故意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同時規定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治安處罰管理法》中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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