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兩直”即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一句話概括,“四不兩直”就是上級為了解掌握基層的真實情況、真實想法、發現真實問題而形成的一種工作方式。
四不兩直最初是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建立的安全生產暗查暗訪制度,2014 年 9 月建立並實施,分別為“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
作為一種工作方法,如今已經普遍推開。對於基層單位在上級監督檢查前“層層準備”、監督檢查中“層層陪同”、監督檢查後“層層過問”的問題,可謂是破解良方。
“四不兩直”讓檢查由明轉暗,大大減輕了基層的壓力。尤其是現在,基層哪還有精力來陪同接待,從上到下大家都在爭分奪秒。“四不兩直”讓基層從迎“檢”中脫出身來,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真抓實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不兩直
- 外文名:Field Investigation without Notice and Report
- 性質:暗查暗訪制度
- 建立時間:2014年9月
由來,作用,制度要求,工作對象,方式方法,主要內容,工作程式,有關要求,具體案例,
由來
一般認為,它最早誕生於安全生產領域,是一種暗查方式。據2013年10月28日的一則新華社報導,當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面推行“四不兩直”暗訪抽查方式,並出台《轉變作風開展安全生產暗查抽查工作制度》等制度規範,明確暗查抽查工作要採取“四不兩直”方式。
2014年9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建立並實施的一項安全生產暗查暗訪制度,也是一種工作方法,即: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
2023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在全黨大興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在嚴明工作紀律方面強調,調查研究要採取“四不兩直”方式。
作用
“四不兩直”的出現,破解了以往“暗訪不暗”、檢查走形式等諸多問題,甚至以制度形式明確了“不用陪同接待”。“四不兩直”讓檢查由明轉暗,大大減輕了基層的壓力,讓基層從迎“檢”中脫出身來,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真抓實幹。
制度要求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四不兩直”暗查暗訪工作制度的通知
安監總廳〔2014〕96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轉變作風開展安全生產暗查抽查工作制度》(安監總辦〔2013〕111號)以來,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廣泛開展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四不兩直”暗查暗訪(以下簡稱暗查暗訪)活動,深查問題、深挖隱患,取得了良好效果。為進一步反“四風”、轉作風,創新方式、推動工作,抓預防、重治本,抓落實、求實效,現就建立健全暗查暗訪工作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工作對象
方式方法
暗查暗訪採取“四不兩直”的方式,主要以突擊檢查、隨機抽查、回頭看複查等方式進行。特殊情況下,可在不告知具體事宜的情況下,臨時通知相關部門陪同。
主要內容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策、工作部署情況;
(二)生產經營單位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依法從事生產經營建設活動情況;
(四)生產作業現場用工組織、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五)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
(六)行政執法指令、重大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七)事故調查處理和吸取教訓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各單位可根據工作實際,明確暗查暗訪具體內容。
工作程式
(一)制定方案。堅持問題導向,開展暗查暗訪前要制定嚴密細緻的工作方案,確定暗查目標,突出檢查重點,明確任務分工,保證暗查暗訪工作的嚴肅性、實效性。方案實施前,必須嚴格保密。
(二)現場檢查。要深入相關單位進行突擊檢查,對有關工作措施落實和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進行錄音、攝影、攝像記錄,認真填寫檢查記錄表。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現場作出處理決定,必要時下達相應的執法文書,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三)通報反饋。暗查暗訪結束後,要及時向被檢查單位和相關部門反饋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對發現的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進行通報;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要立即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監管、行業管理部門進行通報。
(四)督辦整改。要健全暗訪暗查工作台賬,加強跟蹤督辦,確保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到位,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對不符合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提請地方政府依法取締關閉;對帶有普遍性的重大問題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約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企業所在地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人,舉一反三,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並抓好落實。
有關要求
(一)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高度重視,把暗查暗訪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計畫,建立暗查暗訪工作保障機制,落實工作經費,配備必要的通訊、錄音、攝像等工具設備和個人防護裝備,保障暗查暗訪工作順利開展。要緊密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時段、重大活動、重點工作和重點地區及單位,制定暗查暗訪工作計畫,增強針對性和時效性。
(三)要充分發揮安全生產專家作用,加大現場隱患和問題排查力度,並利用現代化影像設備,提高現場抓拍能力,真正找準問題、查實隱患。
(四)暗訪暗查人員要規範言行,注意形象,進入危險作業地點、環節檢查時,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制度、規定,並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維護被檢查單位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各省級安全監管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監局要加強信息收集和統計分析工作,按附表要求分別填寫月度暗查暗訪工作情況,於每月5日前報送到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電話:010-64463673、64463623〈傳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定期匯總並向全國通報暗查暗訪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