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主義指1926年吳鼎昌、胡政之、張季鸞三人合作重新組辦的《大公報》的辦報方針,即“不黨、不賣、不私、不盲”,言出於新記《大公報》9月1日創刊號上張季鸞的文章《本社同人之志趣》。“不黨”與一般的不偏不倚略有區別,該文說:“不黨非中立之意,亦非敵視黨系之謂。”“不賣”,指不接受政府、政黨津貼,即不出賣自己之意。1926年在開辦新記《大公報》時,吳鼎昌曾說:“我計畫拿出五萬元開辦一個報館,準備賠光完事,不拉政治關係,不收外股。”(王芸生、曹谷冰《1926—1949年的舊大公報》)這便是不黨、不賣的初步構想。“不私”即聲明報紙代表全民利益,沒有辦報人的私利。“不盲”,張氏文章解釋為不盲從,不盲信,不盲動,不盲爭,或曰“不阿民眾”。
1943年9月6日,胡政之在紀念張季鸞逝世兩周年時,宣布了《大公報同人公約》五條,第一條是:“本社以不私不盲為社訓。”他解釋說,不黨可以歸納入不私;不賣可以歸納於不盲。於是“四不”變成了“二不”。關於《大公報》四不主義的辦報方針,後世評價主要有三種。一種認為,它“為中國報界辟了一條新路徑”。一種認為,“實踐證明都是虛偽的;但在時間上和事實上卻起了相當久和相當大的迷惑作用。”(引文同上)第三種認為:“四不主義作為資產階級的辦報方針,不可避免地帶有階級的局限性和虛偽性。……同時我們也應看到社會歷史條件的限制,這種局限性和虛偽性,可以說是‘其原於環境者半,原於己身者亦半’。《大公報》主持人確實認真貫徹過四不主義原則,並在中國資產階級報業發展史上取得了前所罕見的成功,對中國現代社會政治產生過重大影響(包括積極的和消極的兩個方面)。認真總結和科學分析這一歷史文化遺產,對於我們研究舊中國的新聞業史是很有啟發意義的。”(謝國明《論新記〈大公報〉的四不主義》,《中國新聞年鑑》1988年版第5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