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續

嚴續(912—1006),南唐中主、後主兩朝同平章事。字興宗,同州(今陝西大荔)人。吳相嚴可求之子。性恭恪持正,以父蔭仕吳為秘書郎,李昪以女妻之。南唐李璟時累官司空、同平章事,然學識寡陋,不能稱職。罷為鎮海軍節度使。卒年五十七,謚懿。

基本介紹

  • 本名:嚴續
  • 字號:字興宗
  • 所處時代:後五代
  • 民族族群:南唐
  • 出生地:馮翊人
嚴續,字興宗,馮翊人,祖寶,仕故唐為江淮水陸轉運判官,徙家廣陵,父可求,為吳武王謀臣,及景王宣王嗣立,又皆有功,宣王建國,可求為尚書左僕射同平章事,大和二年,續十餘歲,以父蔭補千牛備身,遷秘書郎,尚烈祖女,生長富貴,而性恭謹,歷兵部侍郎尚書左丞。元宗即位,進禮部尚書中書侍郎,出牧池州。復拜中書侍郎,兼三司使,又出為江州節度使,數年,復入知尚書省,遂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初續之未出池州也,宋齊丘專國,公卿多附之,惟續持正不為屈,翰林學士常夢錫,嘗指言齊丘過咎,元宗語之曰:大臣惟嚴續能自立,然才短恐不能勝其黨,卿宜助之,夢錫退,諭指於續,續因與夢錫親厚,然不能盡用其言也,卒為黨人所排,與夢錫俱補外,及焉相,雖自以肺附盡忠不貳,然寡學識,聽用多非其人,不能稱職,或作螃蟹賦以跡切之,是時以軍興,百司政事,往往歸樞密院,續言多不見用,求罷,拜鎮海軍節度使,屬疾還都,已革猶不亂,與客言論如平時,後主使內夫人問之,歷陳群臣邪正,某當進,某當退,辭氣慷慨,不及其私。翼日卒,年五十七,官至宰相,謚曰懿,初續以不學見輕同列,遂力教子弟,諸子及孫。舉進士者十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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