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嚴志斌,1975年生,浙江金華人。1993年9月進入吉林大學考古學系考古專業,1997年7月本科畢業,獲學士學位。1997年9月進入吉林大學研究生院考古學系,師從林沄先生學習考古學(古文字學方向),2000年7月以論文《四版〈金文編〉校補》獲碩士學位。2003年9月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考古系,師從劉一曼先生學習商周考古,2006年7月以論文為《商代青銅器銘文研究》獲博士學位。2009年,其博士論文被評為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2000年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工作,現為副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商周考古與古文字學。參與課題多項,目前獨立承擔中國社會科學院重點課題1項(2010-2011年)。主要著作有《四版<金文編>校補》(2001年)、《殷墟青銅器-青銅時代的中國文明》(2008年,合著)、《近出殷周金文集錄二編》(2010年,合著),另有論文《試析長治小神遺址的二里頭時期遺存》、《複合氏名探析》、《陶寺文化石製品研究》、《商代中期有銘青銅器探討》等30多篇 。
博士論文摘要
商代青銅器銘文是鑄於青銅禮器上的正規書面語言,是商代青銅禮器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所以它是研究商代青銅器、商代文字、商代禮制以及禮制背後所反映的政治制度、社會結構等歷史方面的重要資料。
本文首先系統收集整理了商代的青銅器銘文,回顧了歷年來學界對商代青銅器銘文的研究概況,並運用考古學方法對商代有銘文青銅器進行斷代與分期,先以考古類型學的方法對食器、酒器、水器、樂器、兵器、雜器等2千多件青銅器進行分析排比,參照考古出土的年代明確的青銅器,討論這些有銘青銅器的時代,基本建立起商代有銘文青銅器的年代框架。另外著重探討了商代武丁以前有銘文的青銅器,新增多件武丁以前的青銅器,並對學界以前的一些認識進行辨析,糾正一起誤斷為中商的晚商銅器。
在銅器斷代與分期的基礎上,本文對商代青銅器銘文單字的字型字形進行對比分析,繼之分期,歸納了商代青銅器銘文字型分期特點,並將商代青銅器銘文總體分為三期:金文一期,相當於商代中期與殷墟一期。這是金文的肇始階段。金文二期,相當於殷墟二期、三期。這是商代金文的發展階段。金文三期,相當於殷墟四期。是商代金文的轉型階段,西周金文直接繼承了這一期銘文的風格特點本文分別從詞法、短語、句法等方面對商代青銅器銘文的語法進行了探討,與甲骨文的語法進行對比分析,探討兩者的異同。經過分析比較,青銅器銘文與甲骨文大部分詞法與句法的構造都相同,有些句法只見於青銅器銘文,有些則只見於甲骨文。本文對商代青銅器銘文語法的分析,對青銅器銘文的語法規律進行探究,可以有助於讀解這批商代文字資料,確切理解句意。本文對商代青銅器銘文語法的分析,庶幾能對漢語語法史的上溯工作提供直接的論據。
關於商代青銅器銘文中的職官,本文對青銅器銘文中的140個亞某與甲骨文中的子某名與地名進行對比分析,著重了討論了銘文中最常出現的亞形問題。以及援引甲骨文等材料對師、宰、寢、作冊、尹、小臣、卿事、史、牧、戍、侯、射、箙、田、犬、衛、馬、旅、寧、等職官的性質、職能等進行討論。將其區分為內、外兩服制的職官系統,商代青銅器銘文中的職官似沒有十分明確的司掌,即多數職官的職司都有重合之處,如牧、戍、射、犬、馬、亞、田、衛的職司就很接近,而且還常見其相互之間配合行動。幾乎所有職官都有從事戰事之責。當時的職司只有相對性,而無專一性。而同一職官的內部的級別也是不一致的,如“亞”,有的是權勢近於商王,有的則又是只是相當於普通的貴族。而且同一職官同一時期往往設定多位,如多射、多亞、多犬、多馬、多田、多衛等,這一類職官,在某種程度上也可說是一種身份。商代職官的世官制也是十分明顯的。青銅器銘文中的有些職官名其實已經轉變成其族氏名的組成部分,可充分說明這一點。但是因為一些大族始終占居統治權,並非一族就僅任一種職官,同一族氏的也可能擔任不同的職官。
本文對商代青銅器銘文中常見的諸子與諸婦進行整理,據筆者統計,商代青銅器銘文中見子某共78位,綜合甲骨文與青銅器銘文,商代的子某共208位。子某銅器出土地點多在商文化分布範圍之內,以河南為多,尤安陽為最密集之地。其時代分屬二、三、四期。以山東為次,以三、四期為多。陝西、河北、四川也有子某器出土,處代皆為三、四期。其分布還是以殷墟王畿為中心的,空間由殷都愈向外推移,時代也愈晚。銘文中的諸子有的是兄弟行,他們之間存在共同作器的現象;商代的子某可以劃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者如子漁、子商等,可能是時王之子,而受王特別垂青者;第二層次如子衛、子龏、子妥、子步等,可能也是時王之子,與王關係密切者;這兩者是諸子某中的高層。第三層次為其它子某,有時王之子,也可有非時王之子,是為一般的貴族。對43例金文中出現的婦某及與甲骨文相關材料的對比,認為某些婦名的稱謂反映了當時方國之間的婚姻關係。
商代青銅器銘文中的族氏,是青銅器銘文的重點內容,對商代史的研究有重要作用。本文對族徽文字的表現形式作了初步的歸納,其特點有以下數方面:時代性。即族徽文字多出現在商代與西周早期。復現性。族徽文字會在多件器中出現,或一件器的蓋、器上都出現。藝術性。一方面,作為族徽使用的一些動物形文字有極強的象形性。另方面,這些族徽文字常採取重複對稱等方法對文字進行繁化或改變原字的結構進行重組;或者同期甲骨刻辭中已用該文的簡化了的書寫形體,而族徽文字的字型卻更加注意細節的體現。獨立性。族徽文字常單獨出現;或以其形體上的藝術性特徵而與其它銘文有別;有的族徽文字在銘文中也以稍大的形體或框以亞形來分別。並結合青銅器銘文、器物本身的年代與成組銅器的相互關係和甲骨刻辭的相關材料進行分析,與甲骨刻辭中的地名、方國名、職官(或爵稱)名以及部分人名相互對照來確定一族氏。
這一部分的研究首先對族氏銘文的研究情況進行回顧,並對學界聚訟的複合族氏問題進行分析,認為複合氏名的研究當從族氏內部與族氏之間兩方面入手,族氏之間的關係有分宗立氏的分衍,也有基於婚姻等關係的聯合。而後對主要的族氏按其出現的地域方位,並結合甲骨文等資料進行探討,重點討論了北方族氏啟、龍、其、丙、矢、竹、井、髟;西方族氏倗、庚、戈、舟、壴、光、甫、失、埶、馬、犬、羞、唐、盾;南方族氏息、古、麇、虎、魚、虣、我;東方族氏史、齊、告、戎、攸、並、向、丮、爻等族群,構架商代地理與政治的格局框架。這些族氏,與商王朝的關係往往是又戰又和,但商王朝在大多數時期內對大多數的族氏方國都具有控制力,體現出商王朝的獨尊地位。商王朝當是商文化被及範圍內的宗主國。各方國族氏之間,也是有戰有和(聯姻),相互之間當是一種較為平等的關係。如果說有聯合,也是一種基於短期目的的暫時的聯合行動,尚看不出有某種形式的聯盟的存在。甲金文中的商代方國族氏,以西(北)方與東方數量為多,按諸甲骨刻辭,殷墟早期的商王朝因邊患主要關注西北一帶,而晚期經略重點似轉向了東方。
商末時期新出現了一種長篇記事銘文,本文分析認為記事銘文的中心是賞賜,並嘗試與賞賜內容盛行的西周金文進行對比分析,分析賞賜的人、物、地等關係。在最後的餘論中提出一些尚待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