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蔭縣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是2011年嘉蔭縣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報告,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間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蔭縣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 所屬類別:工作報告
- 發布單位:嘉蔭縣政府
- 發布年份:2011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及伊春市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編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
一、概述
2011年,我縣堅持以貫徹落實《條例》為主線,緊緊圍繞《2011年全縣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不斷完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積極開展政務公開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構。根據人事變動,及時對縣政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進行了調整,對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進行了補充,領導小組仍下設縣直部門政務公開工作小組、鄉鎮政務村務公開小組、農村財務公開小組和政務公開監督小組四個工作組。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機制。為了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民眾獲得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審核備案、保密審查和依申請公開等多項制度,制定下發了《嘉蔭縣政務工作目標考核辦法(試行)》,並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到“鄉鎮主要責任指標考核”和“縣直單位工作實績考核”體系,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三)加強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按照伊春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進一步完善了《嘉蔭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嘉蔭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並按照統一要求,由縣政府信息中心組織錄入信息並上網發布。
(四)加大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力度。在“中國·嘉蔭”政府入口網站設定了公共企事業單位公開欄,公開範圍不僅僅局限於教育、醫療、交通、供水、供熱等行業,還增設了建設、計生、環保、通信、旅遊等部門。重點公開各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項目、收費標準、依據、條件、程式、時限、結果及服務承諾、崗位規範、紀律規定、監督渠道等。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嚴格執行《條例》和《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凡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運用行政權力辦理的與人民民眾利益相關的各類事項,除涉密事項外,及時發布公開和更新,切實做到了全面、及時、準確。
(一)充分利用網路載體進行公開。中國嘉蔭政府入口網站全年共發布政府主動公開信息6123條。其中,“縣政府檔案”17個,“縣政府辦公室檔案”10個;“政策法規”類公開369條,“公告公示”類公開61條,“人事工作”類公開1條;“人事信息”類公開1條;“公共服務”類公開1386條;“財政預算、統計公報”類公開了2011年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報告及執行情況;縣政府重大活動,非涉密的縣政府領導活動、講話,非涉密的常務會議、專題會議內容及政府採購、項目招投標、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等政務信息共191條,其他類信息共4087條。“縣長信箱”欄目2011年全年共受理網民來信4封,按時辦結率達100%。
(二)利用電視媒體公開。利用嘉蔭縣電視台公開我縣重要政府信息60條,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喉舌作用,實現了貼近民眾、貼近生活、貼近實際“三貼近”。
(三)利用公開欄、服務大廳和服務熱線公開。在城區醒目位置設立了獨立的公開專欄,發布社會性、全民性相關信息150條。縣建設局、財政局、公安局、廣電局、國稅局、地稅局、各鄉鎮民生服務中心等部門都設立了服務大廳,實行了“一站式”服務,方便了民眾辦事。同時,相關部門還設立了服務熱線,以備諮詢。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情況
2011年,我縣依申請公開信息1條,沒有公開任何不應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1年,我縣未出現因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情況
2011年,由於我縣沒有針對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因此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和減免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1年,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與《條例》和省、市政務公開辦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認識有待提高,特別是個別單位的領導幹部認識上存在誤區,公開的觀念不到位,視政務公開為軟任務,怕政務公開制約自身權力。二是在公開內容方面不夠全面,受公開形式的限制,公開範圍還不夠廣。三是各鄉鎮、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開展的不平衡,個別單位沒有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制定出相應的工作細則,事務性、程式性、結論性內容公開多,辦事過程、決策過程內容公開少,工作仍然不夠規範。
針對上述問題,我縣擬在2012年度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加強對政務公開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導,逐步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堅持在深化完善和鞏固提高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長效管理機制。特別是在全面推進的基礎上,把與民眾聯繫密切的領域、行政執法領域和涉及“權、錢、人”的管理領域作為推行政務公開的主要內容,努力做到政務決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公開,切實保障幹部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保證公開的真實性,防止公開的隨意性,注重公開的實效性,堅持公開載體的創新性,不搞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確保政務公開取得實效。同時,對縣政府及部門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限、責任單位等進一步作出明確規定,並繼續最佳化審批辦事服務,對各項辦事指南的公開進行進一步細化。此外,進一步加大公開目錄梳理力度,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總體要求,切實做好公開和免於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決定草案公開制度,充分徵求公眾意見,推動科學、民主決策。
二是以延伸鄉鎮便民服務為抓手,進一步規範村務公開工作。堅持把實行村務公開作為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作為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負起責任,抓好落實。堅持有計畫、有針對性地向廣大民眾宣傳實行村務公開的重要意義,激發廣大民眾的主人翁意識,提高參與民主管理的積極性。同時,按照內容規範、時間規範、程式規範、陣地規範、管理規範和民眾滿意“五規範、一滿意”的原則,及時調整和拓展公開內容和方式,進一步規範公開程式,切實提高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保障民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促進農村和諧發展。
三是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加大對政務公開的考核和督查力度。繼續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責任制,作為考核重要內容,同幹部的政績掛鈎,開展經常性檢查與考核,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同時,採取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看工作是否落實,責任是否到位,並加大對舉報、投訴的查處力度,及時向民眾反饋情況,確保政務公開規範、有序、真實、高效,全面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