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蔭縣財政局,辦公室地址位於伊春市嘉蔭縣朝陽鎮繁榮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蔭縣財政局
- 辦公地點:嘉蔭縣朝陽鎮繁榮路
- 單位性質:政府機構
機構設定,行政職能,辦公地點,辦事紀律,
機構設定
縣財政局設17個內設機構:
(一)人秘科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訪信息、秘書事務、檔案管理和辦公自動化等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財政文告工作,起草領導講話、報告和重要檔案;負責綜合調研、財政宣傳報導工作;參與財政政策研究;負責落實督辦、檢查,反饋領導交辦工作;協調各科室間有關事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和人事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教育培訓規劃。
(二)辦公室
負責協助領導組織、協調、落實局內有關重大活動的安排及服務工作;負責局內辦公物品及資產的管理、維護、更新及安全工作;負責開展對外聯絡,落實上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來我局參觀、考察、調研的相關接待和服務工作;負責局內日常辦公用品的採購和行政後勤服務工作。
(三)預算科
負責全縣財政預算工作,制定年度縣本級預算和匯總縣鄉預(決)算;參與全縣巨觀經濟決策和財稅政策的制定;負責全縣及縣本級預算收支管理,組織制定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及定額;審核和批覆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制定縣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統一辦理預算追加追減事宜;提出農業稅政策性和災害性稅收減免補助指標分解的建議;制定縣對鄉鎮財政體制和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指導預算工作;代縣政府起草全縣及縣本級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報告,監督、分析、匯總預算執行情況,並接受人大的諮詢監督;承擔與縣人大財經辦有關聯絡事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四)國庫科
貫徹執行國家金庫管理條例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擬定全縣國庫方面的有關規定和辦法;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監督部門預算執行;負責全縣財政資金的調度和預算內外收支會計結算;審核、匯總、批覆縣本級部門決算,以及全縣財政總決算;統一管理縣級財政在各銀行開設的帳戶;配合上級協調國債發行、兌付工作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五)非稅收入管理科(按照省財政廳機構設定將原罰沒收支管理辦公室更名為非稅收入管理科)
貫徹國家並擬訂我縣罰沒規定、辦法;提出國有資產罰沒物資的變價處理意見;負責罰沒收入、辦案經費支出管理;組織對執罰部門的罰沒收支、罰沒依據、罰沒票據使用和基金專戶存儲進行稽查;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治理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工作。
(六)行政政法科(按照省財政廳機構設定,將原行政政法和教科文科單獨設定)
負責行政、政法、軍隊、武警部隊(消防)等方面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執行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七)教科文科(按照省財政廳機構設定,將原行政政法和教科文科單獨設定)
負責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實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承擔文化企業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
(八)農業科
擬訂農業財務制度,負責農業企業事業財務;負責國有農業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辦法的制定和資產管理,負責審批地方森林主管部門管理費的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農業特大災害、防汛抗旱等補助費和支農專資(基)金的管理和分配;負責財政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的管理和分配;負責縣直農口部門事業經費管理,會同分管部門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提出財政支持建議;審核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農口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管理;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使用情況,參與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九)綜合科
負責與縣經濟計畫局等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負責自籌基本建設資金來源審核;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預算,參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制定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支出指標管理;對資金使用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會計管理科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會計管理法規、制度;負責全縣會計工作和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工作;參與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並負責考試的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負責管理全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基礎工作;負責全縣會計賬簿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會計學會工作;指導社會審計工作。
(十一)經濟建設科
貫徹執行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全縣財政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審核基本建設支出項目預算;參與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安排及審核批覆工作,對財政性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管;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負責財政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的概、預、決算評審工作。
(十二)經貿科
負責管理糧食、食糖、豬肉、化肥等專項儲備資金,糧食、副食品風險基金、糧油價差補貼、軍糧價差補貼和糧食簡易建築費、糧食轉向經營資金等政策性補貼和專項支出;提出事業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並監督預算執行;負責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管理;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三)企業科(對應省財政廳機構設定,新增加機構)
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及相關政策;制定縣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負責支持企業改革與發展的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負責國有企業的財務管理管理,指導國有企業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的內控制度;負責企業決算的編制和快報的編報及分析工作。
(十四)社會保障科
參與縣直衛生(含衛生、中醫、藥品監管、公費醫療)、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並監督預算執行;負責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管理;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五)財政監督檢查局
貫徹執行財政檢查的政策制度,監督財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監督檢查財政預算的編制與執行,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以及全縣財政決算情況;負責對企業國有資本金管理和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財政政策、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行為進行檢查處理;受理有關財政違法行為的舉報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教育;配合開展局機關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檢查科室、單位執行財政財務法律、法規、政策及財政預算編制、執行、調整等情況,對違法違紀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十六)縣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制定全縣政府採購和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政策、制度和辦法。制定政府採購計畫,負責政府採購資金管理;審核供應商準入政府採購市場資格和中介機構政府採購業務代理資格;監督政府採購活動;處理政府採購投訴,組織政府採購人員培訓;負責小汽車定編和審批上報工作。
(十七)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產權登記、產權變動審批、財產清查登記、資產占有統計及轉做經營資產的收益使用的監督;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占用、使用、處置、權益及行政事業資產運營收益和資產占用費管理的監督和執行。
行政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政、稅收、會計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擬定全縣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縣、鄉級政府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縣與鄉(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全縣年度預決算草案;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預(決)算及其執行情況,並組織預算執行分析及其各類報表;承擔縣級各項財政收入、縣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資金、以及有關政府性基金監管責任。實行預算內外收支統一管理,綜合運用地方財力;承擔收費罰沒票據監管責任。
(四)提出地方稅收政策建議,與縣地方稅務局共同審議上報;根據全縣預算安排,牽頭確定年度地方稅收計畫。
(五)負責全縣財政公共支出;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擬訂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六)辦理和監督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負責科技三項費並參與項目的審議評定;監督和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七)執行國家頒布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制定縣級年度國有資產經營預決算,擬訂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負責企業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國有股權管理、產權糾紛調處和資產流失查處等工作;負責指導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和財產評估業務。
(八)負責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九)執行政府外債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監督縣政府的內外債務情況。
(十)貫徹執行《會計法》,擬訂和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全縣會計工作,培訓財會人員;參與全縣會計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工作,負責考試的培訓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
(十一)監督地方稅收法規執行情況 ,監督全縣財政收支和縣直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政策、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財政收支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進行稽查,開展治理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的工作。
(十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教育規劃;制定財政幹部培訓計畫;負責財政調研、財政信息、財政文告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點
嘉蔭縣朝陽鎮繁榮路
辦事紀律
一、牢固樹立“為民理財”的理念。認真解決人民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確保財政供養人員工資按時發放,確保企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為嘉蔭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和完善內外監督相結合的制約機制,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高效運行。
三、強化財政管理。推行和深化政務公開,增強辦事透明度,實行陽光作業。
五、推進財政改革。完善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財政投資評審機制,抓好“收支兩條線”工作,積極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六、加強廉政建設。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堅決制止用公款吃喝、旅遊、消費娛樂以及收受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禮物等以權謀私行為。
七、依法理財,依法行政。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式,提高工作效率,按時限要求批覆符合條件、手續齊全的行政審批事項,保證財政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八、做好信訪、建議、提案的答覆和落實工作。認真及時處理好民眾來信來訪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答覆工作,並按職責範圍儘量給予落實。
九、努力轉變工作作風。堅持文明辦事,堅決克服“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辦事不推諉,不拖拉,熱情接待服務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