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部門,位於嘉蔭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嘉蔭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其他事項,辦公地點,
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發展規劃、開發工作、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和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縣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組織執行國家、省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執行我省職業技能鑑定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制定全縣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規劃;擬訂創業促就業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四)根據省、市統籌建立全縣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城鄉社會保障相關政策和標準,擬訂全縣社會保障政策,編制全縣社會保障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代表縣政府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監督檢查職權。
(五)組織實施我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辦法和執行基本標準;制定全縣的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具體辦法;審核、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對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障事業費、就業經費進行管理並實施行政監督;制定並組織實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體系建設規劃。負責全縣醫保定點藥店、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與離退休政策,研究制定我縣相關的政策法規。擬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政策法規,協調、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離休、退休人員工作,編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
(七)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擬定人事管理政策,建立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行政複議制度,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公務員》法的實施、國家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歸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擬定事業單位職責、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制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研究擬定政策獎勵表彰制度,審核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指導和協調政府各部門全縣性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
(十)組織實施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劃;負責全縣勞動監察工作;制定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規範;指導全縣各類企業勞動管理,推行勞動契約制度,勞動契約鑑證;組織協調企業富餘職工安置政策性調配工作。
(十一)負責人事、勞動爭議處理和信訪仲裁工作,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負責有關檔案起草,審核及會議的組織、記錄、信息綜合工作;負責檔案收發、列印、催辦、歸檔、印信管理;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後勤事務及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各項人事管理工作。研究完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協調、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作。
(二)財務股
組織制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財務會計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各項財務與審計及全局財務統計編報工作;統籌管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其所屬的事業單位和國有資產及帳戶、資金,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保險基金核算、運營、結帳,社保基金的支付,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份報表,記錄反映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狀態。
(三)綜合計畫股
制定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巨觀規劃和巨觀調控措施;編制並調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與工資計畫;負責制定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計畫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審核、驗訖工作;負責全縣人事制度改革的綜合和制訂總體計畫;制訂推行全縣國家公務員制度的總體規劃和實施細則;制訂全縣國家公務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
(四)工資福利股
貫徹執行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制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的工資性津貼、補貼的政策、法規、制度、標準;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的審核、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待遇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和企業軍轉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去世後,優撫待遇的審核、審批工作。
(五) 職稱股
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貫徹國家和省制定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定、考試聘任制度;貫徹國家和省制定的專業技術資格晉升標準;對全縣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定進行巨觀管理;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推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分開制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知識更新工作。負責全縣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批;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六)養老保險股
擬定全縣企業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劃;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執行我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及其有關政策。
組織實施省市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執行我省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和企業職工退休政策;執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執行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以及勞動能力鑑定;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統一管理的規劃和政策。執行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鑑定標準和勞動能力鑑定辦法。
(七)綜合保險股
組織實施省、市失業保險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執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方法、規則;擬定我縣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擬定失業保險工作建設規劃。
組織實施省、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基本政策和相關的配套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制定我縣醫療、生育保險費用社會統籌規定,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辦法;制定我縣醫療、生育、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定;制定定點醫院、藥店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結算辦法細則;制定我縣新農村(含鄉鎮企業)養老保險的基本辦法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和管理體系,制定新農村養老保險費用籌集辦法、待遇、給付、退保標準。
(八)信訪仲裁辦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擬定全縣人事、勞動爭議處理的地方性法規、政策和具體規則,程式並組織實施;嚴格執行人事、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制定仲裁規則。負責案件受理、仲裁文書送達、檔案管理、仲裁費用收支與管理等日常工作,辦理仲裁委員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其他事項
嘉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縣人才中心、縣就業創業服務指導中心、縣勞動監察大隊、縣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縣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縣人事信息管理中心和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
辦公地點
嘉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位於嘉蔭縣文體廣電局辦公樓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