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1990年9月,設立嘉祥縣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為副局級行政單位,設在縣人事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祥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所在地區:嘉祥縣
  • 內設機構:3個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沿革,工作職責,內設機構,事業單位,

機構沿革

1993年12月,嘉祥縣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更名為嘉祥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由副局級行政單位升格為正科級行政機構,與縣人事局合署辦公。
2001年3月,設立嘉祥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公室,為股級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隸屬縣編辦管理。2004年11月,嘉祥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公室更名為嘉祥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為正科級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隸屬關係不變。2008年6月,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2010年3月,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縣委、縣政府決定不再保留縣人事局,原與縣人事局合署的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單獨設定,列入黨委機構序列。
2011年5月,縣委、縣政府批准《嘉祥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規定嘉祥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嘉祥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既是縣委工作部門,也是縣政府工作部門,列入縣委機構序列。縣編辦內設綜合科(掛監督檢查科牌子)、行政機構編制科、事業機構編制科,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仍為縣編辦下屬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正科級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縣機構編制管理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工商聯、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和人員編制結構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行政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結構控制方案;推進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建立健全編制使用許可報批制度,負責編制使用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管理機制。
(四)擬訂縣級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縣級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負責鄉鎮(街道)機構改革方案的初審和向市機構編制部門的報批工作;負責副科級及以上行政機構設定和調整的初審及向市機構編制部門的報批事項。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核、審批縣級機關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縣級議事協調機構設立或調整的審核工作;協調縣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和縣級機關各部門與鄉鎮(街道)、開發區(園區)之間職責分工。
(六)推進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訂全縣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落實國家、省、市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核、審批全縣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責配置、經費來源、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全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立項計畫的編報工作;負責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設立、撤銷、變更等事項報市機構編制部門備案工作;負責對鄉鎮(街道)事業編制總量調整的報批工作。
(七)監督檢查全縣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制度;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八)制定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全縣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推動建立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擬訂全縣事業單位考核管理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
(九)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信息化管理體系;健全完善機構編制動態管理、定期報告制度;徵集和分析全縣機構編制信息動態,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掛監督檢查科牌子)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保密、安全、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畫生育、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黨群等工作;負責擬訂全縣機構編制管理政策、規劃;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綜合性調研工作,牽頭組織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機構編制信息宣傳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統計工作。
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鄉鎮(街道)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的落實情況;負責監督檢查省、市、縣下達的機構編制總額執行情況、實名制管理情況和編制使用許可報批制度執行情況;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承擔民眾來信來訪和“12310”舉報電話的接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二)行政機構編制科
負責全縣機關機構編制總量和人員編制結構管理工作,擬訂行政編制分配方案;負責擬訂縣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縣級機關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縣級議事協調機構設立或調整的審核工作;負責全縣機關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關編制使用許可工作;負責全縣機關工資統發涉及的人員編制和實有人數審核工作;負責全縣機關機構編制人員台賬管理,辦理人員入出編手續;審核縣級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負責鄉鎮(街道)機構改革方案的初審和向市機構編制部門的報批工作;負責副科級及以上行政機構設定調整的初審和向市機構編制部門的報批事項。
(三)事業機構編制科
負責全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和人員編制結構管理工作,擬訂機構編制總量和結構控制方案;擬訂全縣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審核全縣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責配置、經費來源、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全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和編制使用許可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資統發涉及的人員編制和實有人數審核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員台賬管理,辦理人員入出編手續;負責全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立項計畫的編報工作;負責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設立、撤銷、變更等事項報市機構編制部門備案工作;負責對鄉鎮(街道)事業編制總量調整的報批工作。

事業單位

嘉祥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上級登記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草擬本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依法保護本縣核准登記或備案的事業單位與登記事項有關的合法權益,協助事業單位辦理有關事宜;監督本縣事業單位貫徹落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處理違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事件;負責本縣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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