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居民辦理護照指南

嘉峪關居民辦理護照由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辦證程式,申請材料,發證方式,收費標準,工作時限,

辦證程式

照相館取相→列印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前台受理

申請材料

1.填寫完整且含申請人近照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交驗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證在申領、換領、補領期間的申請人,交驗臨時居民身份證),並提交複印件。未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證。
3.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辦理護照,應由一方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並簽署同意其辦理護照的意見。
4.屬單位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提交人事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5.未實行按需申請護照地區的申請人,應提交單位或者派出所同意辦理護照的意見,並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6.以勞務事由辦理護照應提交經營公司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證書複印件、對外勞務合作項目說明以及甘肅省商務廳出具的勞務人員登記備案表、勞務人員名單等。
7.申請辦理護照時,必須由申請人本人親自遞交申請材料。

發證方式

發證方式分為郵寄、受理機關發證、制證機關發證三種,根據申請人申請時填寫的取證方式發放。申請時已繳特快專遞費用的,按照申請人填寫的郵寄地址郵寄;選擇前往受理機關領取的,申請人到原受理機關領取;選擇到制證機關領取的,持本人(代取人)身份證、發票等到制證機關接待大廳領取。

收費標準

普通護照200元/本;普通護照加注費20元/項。

工作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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