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逆向策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嘉實基金髮行的一個股票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嘉實逆向策略股票
- 基金類型:股票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嘉實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27.04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985
- 成立日期:20150202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將採用逆向投資策略,重點投資於價值低估乃至階段性錯誤定價的個股品種,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依法發行或上市的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具體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貨、權證,債券(國債、金融債、企業(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中小企業私募債、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資產以及現金,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結合逆向投資策略的核心理念以及中國市場的實際情況,本基金著重於精選個股。在逆向投資過程中,本基金堅持從基本面出發,自下而上地尋找階段性錯誤定價的品種,以獲得中期合理回報。目前,市場中常見的是短期有效,即很大程度上是反映了情緒,而中期失效,即實際上未能體現真實價值。經濟轉型期會加劇巨觀以及中觀因素對微觀情緒的影響,階段性錯誤定價的品種較多,足以支撐一個較大的投資組合,從而使本基金獲得長期豐厚的回報。
1、大類資產配置
本基金重點配置股票資產,同時從巨觀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資金面等四個緯度進行綜合分析。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確定或調整投資組合中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和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的投資比例。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將以下四類股票定義為逆向投資策略相關的股票,具體包括:傳統行業中低估值而實際可能持續高增長的股票,可能存在併購重組預期等外延式擴張可能的企業,其它因素導致出現估值修復的企業以及未來可能出現逆向投資機會的企業。
在逆向投資過程中,本基金管理人需要深入研究公司基本面,主要考慮以下幾類價值尚未體現的股票。具體包括:
(1)傳統行業中低估值而實際可能持續高增長的股票。由於市場風格,行業增長等因素影響,部分上市企業即使業績持續較高增長,但市場始終對行業前景悲觀,導致優質個股股價持續低估,從而產生投資機會。另外,市場往往可能高估新興行業的短期高增長,而低估傳統行業3-5年的中期增長前景,其中存在較大投資機會。
(2)可能存在併購重組預期等外延式擴張可能的企業。在經濟轉型以及國企改革的大勢之下,大量傳統行業企業面臨轉型,希望進入更有前景的新興產業。併購重組將成為經濟乃至市場運行的重要方向。在充分考慮估值合理的前提下,積極布局企業轉型乃至併購重組將能夠帶來較大的投資機會。
(3)其它因素導致出現估值修復的企業。行業景氣復甦未能及時傳導、公司重大事件的市場反應度不一致以及市場關注度較低等因素可能導致在一段時期內,股價未能充分反映其內在價值,因此存在較大的投資機會。
(4)未來可能出現逆向投資機會的企業。由於未來巨觀政策、行業更替、證券市場風格轉換、市場運行規律變化或者其他因素的影響,對受益行業與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估值水平造成較大變化,但是短期股價尚未充分反映其基本面的良性變化,從而帶來投資機會。
本基金管理人將實地調研上市公司,深入了解管理團隊、企業經營狀況、重大投資項目進展以及財務數據真實性等基本面信息,根據不同行業特徵和市場特徵,從內在價值、相對價值、收購價值等方面,靈活運用市盈率(P/E)、市淨率(P/B)、市盈增長比率(PEG)、企業價值/息稅前利潤(EV/EBIT)、企業價值/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EV/EBITDA)、自由現金流貼現(DCF)等指標,選擇價值被低估的股票。另外,本基金管理人還將積極了解觀察並分析影響企業運行環境的社會因素變化,研究需求驅動的因素變化以及持續的時間,積極尋找行業主題性投資機會。最後,本基金管理人將按照本基金的投資決策程式,審慎精選,權衡風險收益特徵後,根據二級市場波動情況構建股票組合併對投資組合進行動態調整。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債券投資方面,通過深入分析巨觀經濟數據、貨幣政策和利率變化趨勢以及不同類屬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結構分布策略為主,以收益率曲線策略、利差策略等為輔,構造能夠提供穩定收益的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組合。
4、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中小企業私募債券進行信用評級控制,通過對投資單只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比例限制,嚴格控制風險,對投資單只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而引起組合整體的利率風險敞口和信用風險敞口變化進行風險評估,並充分考慮單只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對基金資產流動性造成的影響,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後,決定投資品種。
基金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審慎原則,制定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和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以防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種風險。
5、衍生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資將嚴格遵守證監會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貨、權證等衍生工具,利用數量方法發掘可能的套利機會。投資原則為有利於基金資產增值,控制下跌風險,實現保值和鎖定收益。
6、風險管理策略
本基金將借鑑國外風險管理的成功經驗如Barra多因子模型、風險預算模型等,並結合公司現有的風險管理流程,在各個投資環節中來識別、度量和控制投資風險,並通過調整投資組合的風險結構,來最佳化基金的風險收益匹配。
1、大類資產配置
本基金重點配置股票資產,同時從巨觀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資金面等四個緯度進行綜合分析。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確定或調整投資組合中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和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的投資比例。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將以下四類股票定義為逆向投資策略相關的股票,具體包括:傳統行業中低估值而實際可能持續高增長的股票,可能存在併購重組預期等外延式擴張可能的企業,其它因素導致出現估值修復的企業以及未來可能出現逆向投資機會的企業。
在逆向投資過程中,本基金管理人需要深入研究公司基本面,主要考慮以下幾類價值尚未體現的股票。具體包括:
(1)傳統行業中低估值而實際可能持續高增長的股票。由於市場風格,行業增長等因素影響,部分上市企業即使業績持續較高增長,但市場始終對行業前景悲觀,導致優質個股股價持續低估,從而產生投資機會。另外,市場往往可能高估新興行業的短期高增長,而低估傳統行業3-5年的中期增長前景,其中存在較大投資機會。
(2)可能存在併購重組預期等外延式擴張可能的企業。在經濟轉型以及國企改革的大勢之下,大量傳統行業企業面臨轉型,希望進入更有前景的新興產業。併購重組將成為經濟乃至市場運行的重要方向。在充分考慮估值合理的前提下,積極布局企業轉型乃至併購重組將能夠帶來較大的投資機會。
(3)其它因素導致出現估值修復的企業。行業景氣復甦未能及時傳導、公司重大事件的市場反應度不一致以及市場關注度較低等因素可能導致在一段時期內,股價未能充分反映其內在價值,因此存在較大的投資機會。
(4)未來可能出現逆向投資機會的企業。由於未來巨觀政策、行業更替、證券市場風格轉換、市場運行規律變化或者其他因素的影響,對受益行業與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估值水平造成較大變化,但是短期股價尚未充分反映其基本面的良性變化,從而帶來投資機會。
本基金管理人將實地調研上市公司,深入了解管理團隊、企業經營狀況、重大投資項目進展以及財務數據真實性等基本面信息,根據不同行業特徵和市場特徵,從內在價值、相對價值、收購價值等方面,靈活運用市盈率(P/E)、市淨率(P/B)、市盈增長比率(PEG)、企業價值/息稅前利潤(EV/EBIT)、企業價值/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EV/EBITDA)、自由現金流貼現(DCF)等指標,選擇價值被低估的股票。另外,本基金管理人還將積極了解觀察並分析影響企業運行環境的社會因素變化,研究需求驅動的因素變化以及持續的時間,積極尋找行業主題性投資機會。最後,本基金管理人將按照本基金的投資決策程式,審慎精選,權衡風險收益特徵後,根據二級市場波動情況構建股票組合併對投資組合進行動態調整。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債券投資方面,通過深入分析巨觀經濟數據、貨幣政策和利率變化趨勢以及不同類屬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結構分布策略為主,以收益率曲線策略、利差策略等為輔,構造能夠提供穩定收益的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組合。
4、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中小企業私募債券進行信用評級控制,通過對投資單只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比例限制,嚴格控制風險,對投資單只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而引起組合整體的利率風險敞口和信用風險敞口變化進行風險評估,並充分考慮單只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對基金資產流動性造成的影響,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後,決定投資品種。
基金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審慎原則,制定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和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以防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種風險。
5、衍生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資將嚴格遵守證監會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貨、權證等衍生工具,利用數量方法發掘可能的套利機會。投資原則為有利於基金資產增值,控制下跌風險,實現保值和鎖定收益。
6、風險管理策略
本基金將借鑑國外風險管理的成功經驗如Barra多因子模型、風險預算模型等,並結合公司現有的風險管理流程,在各個投資環節中來識別、度量和控制投資風險,並通過調整投資組合的風險結構,來最佳化基金的風險收益匹配。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進行收益分配,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