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回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嘉實回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嘉實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嘉實回報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嘉實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101.04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70018
  • 成立日期:20090818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力爭每年獲得較高的絕對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依法發行或上市的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具體包括:股票、衍生工具(權證等)、債券(國債、金融債、企業(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股票指數期貨等金融衍生產品或其它品種,可以根據有關規定將其納入投資範圍,並報證監會備案。
若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對基金投資權證的比例有新的規定,適用新的規定。

投資策略

本基金強調自上而下、從大類資產到個券選擇的配置策略。靈活的大類資產配置、多策略的行業及主題配置以及精選個股個券是獲得持續穩定回報的主要來源,而紀律性的風險管理策略是保證回報的重要手段。因此,本基金將運用大類資產配置模型、行業選擇和個券選擇三個層次的投資策略,並綜合運用風險管理策略實現基金的投資目標。
1. 資產配置策略
在大類資產配置上,依據自主開發的戰術資產配置模型(Tactical Asset Allocation, TAA Model),在遵守有關投資限制規定的前提下,合理分配各類資產投資比例。本基金的大類資產配置TAA模型綜合考慮了以下幾方面因素:
(1)巨觀因素:巨觀面關注基本面的重要經濟數據以及貨幣和財政政策的變化。經濟基本面我們特別關注GDP 增長、工業增加值等各種國民生產統計指標,從而分析對股票市場的影響。而貨幣和財政政策主要分析利率、CPI、信貸等的影響。
(2)市場因素:市場方面我們關注流動性的變化對市場的影響。同時通過反映投資者情緒和信息的技術和統計指標預測未來的市場變化趨勢。
(3)估值因素:估值方面我們不僅關注股票市場的絕對估值因素,同時也比較不同市場之間的相對估值變化,以在大類資產間尋找相對的估值窪地。
在預期股票市場處於高風險區域或預期股票市場趨於下跌時,本基金將大幅減少股票投資比例,而主要投資於債券市場,以迴避股票市場下跌的系統性風險,避免組合損失,從而實現組合的穩健增值。
2. 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秉持自上而下的投資理念,在股票投資策略中,優先進行行業配置,然後在行業內精選個股。同時,本基金也著力發掘有價值的主題性投資機會。
(1)行業及主題選擇策略
基金經理通過分析行業贏利能力、發展前景、周期性,並綜合考慮政策影響和市場認同度等因素,確定各行業以及主題的投資比例,並根據市場情況動態調整。
(2)個股選擇策略
在個股選擇上,採用對基本面的深度研究為主、數量分析為輔的選股策略,並積極尋找各類主題型機會,從多層面多角度發掘有價值的股票。本基金運用數量方法,根據巨觀經濟和市場的最新情況,對全市場股票按照給定條件進行初步篩選,得到初級股票池。在此基礎上,對於初級股票池中的個股從多角度進行深度研究,尋找價值被低估或者有良好成長性的股票形成投資股票池。同時,本基金積極發掘有價值的投資主題,通過細緻的市場調研和分析,尋找相關的優良投資品種。
3. 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債券投資方面,通過深入分析巨觀經濟數據、貨幣政策和利率變化趨勢以及不同類屬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結構分布策略為主,以收益率曲線策略、利差策略等為輔,構造能夠提供穩定收益的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組合。
4. 衍生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資將嚴格遵守證監會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合理利用衍生工具,利用數量方法發掘可能的套利機會,並幫助基金實現保值和鎖定收益的目的。
5. 風險管理策略
風險管理策略是本基金實現穩定增值目標的重要保障。本基金將運用風險預算模型(Risk Budgeting Model, RB Model)技術,根據基金資產的變化和外部市場環境的變化,動態調整本基金的持倉,以鎖定收益、減少虧損,達到穩定升值的目的。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分紅資金將按除息日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基金份額;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收益分配後,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的每份基金份額淨值扣減每份基金份額所派發的紅利後不能低於面值;
4、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下,可進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月度進行收益分配評估,如基金自上次基金收益分配除息日至本次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的份額淨值增長率超過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同期人民幣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稅前)),本基金可進行月度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可供分配利潤的50%;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下,每年分紅次數至少1次,最多15次;基金契約生效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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