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優質企業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嘉實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嘉實優質企業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嘉實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3.20億
- 託管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70099
- 成立日期:20071208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力爭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創造長期超額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資產、衍生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等)、債券資產(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公司)債券、可轉債等)、債券回購、現金資產,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
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大類資產配置上,在具備足夠多預期收益率良好的投資標的時,優先考慮股票類資產的配置,剩餘資產將配置於債券類和現金類等大類資產上。除主要的股票投資策略外,本基金還可通過新股申購策略、債券投資策略、及衍生工具投資策略,如:可轉債投資策略、權證及其他金融工具投資策略等輔助投資策略,進一步為基金組合規避風險、增強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每年至多分配六次。
6、本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和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事先選擇將所獲分配的現金收益按照《基金契約》有關基金份額申購的約定轉為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未事先明確選擇收益分配方式的,則默認為採用現金方式進行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淨收益的20%;
8、《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