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2年07月至1996年08月,先後在四川省阿壩州委教育工委、四川省馬爾康民族師範學校工作;
1996年08月至2002年11月,歷任四川省阿壩州委辦公室副科級幹部、綜合調研科科長;
2002年11月至2021年11月,歷任四川省紅原縣委常委、縣委統戰部部長、縣總工會主席、縣委政法委書記、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縣長、一級調研員、二級巡視員;
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四川省馬爾康市委副書記、代理市長、二級巡視員;
2021年12月,任四川省馬爾康市委副書記、市長、二級巡視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5月,四川省阿壩州馬爾康市委副書記、市長、二級巡視員嘉央羅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2月,經阿壩州委批准,州紀委監委對馬爾康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二級巡視員嘉央羅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嘉央羅薩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背棄初心使命,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企業經營、工作關照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嘉央羅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阿壩州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報省紀委審核、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嘉央羅薩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阿壩州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