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省和國家關於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 保障工作的巨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研究制訂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的方案;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區:嘉善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指導全縣就業服務機構工作
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機構職能

(二)統一管理全縣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工作,指導全縣就業服務機構工作, 制訂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規劃並實施監督,組織實施就業和再就業以及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 序流動政策和措施。
(三)貫徹實施調整勞動關係的法律、法規,實施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勞動爭議仲裁的規 則;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有關職工福利制度以及女工、未成年工 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安置和調動工作,參與評定國家和省市企業勞動模範。
(四)組織實施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工作,綜合管理職業技能 的培訓考核、鑑定發證以及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就業準入制度和勞動預備制度工作,綜合管 理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管理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 工作。
(五)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查職權;
(六)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管理工作,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工效掛鈎 、最低工資標準,指導企業搞好內部分配;制訂實施工資集體協商規則,研究制訂下崗、失 業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勞動力工資指導價位並組織實施。
(七)綜合管理全縣社會保險工作,制訂和指導全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 保險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組織實施社會保 障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制訂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並組 織實施;負責審查認定補充保險承辦機構的資格,研究制訂社會保障基金監督檢查辦法,並 實施監督。
(八)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 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

領導分工

局長 吳暄:
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盧永祥:
協助局長分管財務、後勤保障、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等工作。聯繫科室單位:財務科、就業培訓科、職業技能鑑定中心、職業技能培訓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馮學英:
協助局長分管就業工作。聯繫科室單位:就業管理服務處。
黨組成員、副局長周眾:
協助局長分管社會保障、勞動能力鑑定等工作。聯繫科室單位:社會保障科、勞動能力鑑定科、社會保障管理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永金:
協助局長分管法制建設、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信訪等工作。聯繫科室單位:法制科(勞動保障監察科、行政許可科)、勞動爭議仲裁科、勞動仲裁院、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許燕芳:
協助局黨組書記分管全局紀檢監察、黨務、人事、信息宣傳等工作。
巡視員高忠榮:
協助局長開展中心工作。
巡視員馬錦如:
協助局長開展中心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
領導對全局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綜合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檔案,制訂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信息綜合、秘書事務、檔案、保衛保密工作,綜合辦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工作,研究制訂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信息管理及網路建設規劃,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人事、工資工作,機關事務、後勤和對外接待聯絡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
財務科
負責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以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部門(單位)預算工作。
就業培訓科
綜合管理全縣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城鄉統籌就業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和勞動力有序流動工作;制訂人力資源市場規劃和職業介紹機構管理規劃並監督實施;綜合管理全縣各類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開發、職業技能鑑定和職業技能競賽工作;指導就業管理服務處、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和職業技能培訓中心工作,負責軍轉幹部家屬安置工作。
法制科(勞動保障監察科)
負責對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處理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案件;負責普法工作及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諮詢宣傳工作;負責局信訪(縣長熱線)工作;負責局行政許可;參與工傷認定疑難案件處理,並不定期抽查。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查權;指導和監督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工作,並負責對勞動監察員的日常管理;負責對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實施企業勞動用工書面審查,對勞動違法案件依法予以處罰。
仲裁科
負責仲裁規則和勞動爭議處理政策諮詢;負責對縣仲裁院的指導以及對鄉鎮勞動關係協商委員會的工作指導;負責用人單位的勞動契約鑑證工作及集體契約的審查。
勞動能力鑑定科:
負責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傷殘鑑定;特殊工種及因病退休工作。
社會保障科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擬定全縣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職工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女工生育、農村養老實施辦法,參與制訂被征地農民養老統籌政策,制訂工作規劃;審核企業年金方案;審核國有企業工效掛鈎方案;審批職工正常退休;負責局勞動工資統計,監督管理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及工傷待遇落實工作。

下屬單位

社會保障管理中心
就業管理服務處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勞動仲裁院
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職業技能培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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