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連光,萬載縣羅城鎮藏溪村黨支部原副書記。 2015年4月27日,從江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獲悉,宜春市對近年來查處的民眾身邊腐敗問題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萬載縣羅城鎮藏溪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喻連光違反財經紀律案。喻連光在任黨支部副書記期間,未將村小組集體水田所得的退耕還林款2.04萬元及時移交到組級賬務,未向村民及時公開收支情況。該款一直由喻連光個人保管。2014年2月,經羅城鎮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喻連光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