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縣民政局

單縣民政局是縣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擔負著救災救濟,城鄉低保、社會救助、雙擁優撫、退伍士兵安置、基層政權建設、殯葬改革、婚姻登記、社會福利生產、福利彩票發行、民間組織管理、地名、區劃、勘界等項工作。現設有辦公室、計財股、救災救濟股、低保股、優撫股、雙擁辦公室、退伍安置辦公室,社會事務股、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地名區劃辦公室、社會福利股等十一個股室和湖西革命烈士陵園,殯儀館、永安公墓管理處、民政稽查大隊、婚姻登記處、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優撫醫院、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和老年福利服務中心、慈善總會等十個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單縣民政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地點:單縣
  • 隸屬:單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組織協調全縣救災工作。
二、開展城鄉社會救濟、救助工作;組織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
三、負責全縣福利企業管理。
四、開展全縣社會福利工作。
五、組織、管理和指導扶貧濟困,社會捐贈等社會互助活動。
六、負責全縣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七、主管全縣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承擔縣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全縣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等接收安置管理工作。
九、主管全縣殯葬管理工作。
十、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
十一、負責婚姻登記工作。
十二、負責收養登記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行政區劃有關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勘界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分管工作
時聖才

黨組書記
民政局全面工作
具體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救災救濟、民間組織管理
張存合
副局長
黨組成員
招商引資、低保、社會救助、福利機構及福利企業管理、慈善、福利彩票發行
馬新良
副局長
黨組成員
黨建、計畫生育、殯葬改革、婚姻登記、基層政權建設、收養登記、地名區劃勘界、

副局長
黨組成員
涉軍穩定、信訪、民眾工作、綜合治理、優撫、雙擁、退伍安置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協調各股室和局屬事業單位工作;負責秘書、文書、檔案、督查、信息、保密等工作;負責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黨建、人事和工資報批、管理;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計財股:負責民政事業年度計畫的編制和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負責民政事業經費管理;負責鄉鎮民政會計工作的指導監督工作;負責全縣民政業務綜合統計工作。
三、救災救濟股:貫徹執行有關救災救濟的政策、法規;負責查災、核災、報災工作;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負責救災款物的申請、接收、管理、分配,並對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組織、管理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負責農村特困戶的救濟工作;。
四、低保股、指導、監督、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城鄉低保戶的救助工作。
五、優撫股:貫徹執行撫恤優待法規政策,負責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工作。
六、雙擁辦公室:承擔縣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制定縣“雙擁”工作計畫;溝通軍政聯繫,協調處理軍地關係。
七、退伍安置辦公室:負責全縣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等接收安置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軍地兩用人才培訓、使用工作;指導軍休所工作。
八、社會事務股:貫徹殯葬法規,主管全縣殯葬管理工作;貫徹、宣傳、執行婚姻法規,指導婚姻登記處工作;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指導社區服務工作;負責收養登記工作。
九、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負責宣傳民間組織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負責縣民間組織的核准登記、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檢查、監督民間組織的活動,依法查處民間組織的違法行為。
十、地名區劃辦公室:承辦縣政府審批的地名命名和更名事項,負責轄區內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申報;設定和管理縣區內門牌、街巷牌和新建住宅區的幢(樓)牌、指示牌、住宅區示意牌等各類地名標誌;提供地名諮詢服務;負責區劃、勘界工作。
十一、社會福利股:福利企業、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事業單位

一、湖西革命烈士陵園:貫徹執行《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組織協調社會各界人士瞻仰革命烈士;負責烈士檔案、實物、史料、圖片、骨灰等的保管。
二、殯儀館:負責遺體火化工作;承擔縣區無名屍的暫存、火化工作;負責骨灰盒暫存、保管工作。
三、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貫徹落實福利彩票發行的各項政策和規定;指導、管理本縣福利彩票的發行;負責全縣電腦福利彩票銷售站點的設立、撤消、維護、監控、數據統計上報、兌獎、日常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縣大獎組福利彩票發行的具體組織工作。
四、民政稽查大隊:負責違犯民政法律、法規、政策行為的查處糾正工作。
五、軍休所: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婚姻登記處: 貫徹落實<<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負責結婚、離婚登記工作。
七、永安公墓管理處:負責公墓銷售、管理及日常維護工作。
八、老年福利服務中心:為社會各界老人提供自費養老服務。
九、優撫醫院:負責優撫對象的疾病診斷醫療及健康查體、醫療康復等項工作。
十、慈善總會:慈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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