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世文[sup][1][/sup],民進會員、江蘇省無錫太湖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律師協會會員,無錫市馬山區政協常委。他是多家公司的法律顧問。2004年3月曾任無錫新區和韓國海力士半導體公司超大規模積體電路項目中方的首席法律顧問,2004年8月18日項目成功簽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單世文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山東荷澤
- 畢業院校:內蒙古師範大學
- 主要成就:江蘇省無錫太湖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律師協會會員
- 性別:男
簡介,經歷,
簡介
單世文祖籍山東荷澤,兒時隨父母去了內蒙古包頭,後在烏海一所煤礦中學教了三年書後,考上了內蒙古師範大學,取得了文學學士學位。後改學法律,1987年單世文考取了復旦大學全國首批試點的雙學位國際經濟法專業,成了該校首批20名學生中的一名。
經歷
1989年,他以優異的成績被無錫市司法局選中,畢業後到無錫市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工作,成為全市第一批執業律師。
1992年,他在無錫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創建江蘇無錫太湖律師事務所, 成為全市第一個代表三資企業(三星漁具)出國開展涉外業務的律師。
1997年,他考上了法務部組織的赴英國青年律師培訓班,赴英國進修,成為全國15 個佼佼者中的一個。
2000年,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成為無錫以涉外訴訟和非訴訟業務為鮮明特色的最具影響力的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1年,他作為無錫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的代理律師,起訴南京某期貨公司,在無錫市中院進行的一審中,由於沒有充分考慮期貨方面的法律法規,判決度假區發展總公司要承擔30% 的責任。在省高院進行二審時,他據理力爭,最終法院採納了他的意見,判對方承擔全部責任。
2002—2003年,他作為靈山公司的代理律師與某著名外商投資企業對簿公堂,在省高院一審判賠700多萬元,二審訴至最高法院。單世文奔波於北京無錫之間,收集資料和證據,以翔實的事實和數據闡述自己的觀點,判決結果下來,委託方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