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羅斯

喬治·羅斯

喬治·羅斯(George Ross,1730年5月10日—1779年7月14日),賓夕法尼亞殖民州及美國政治家、律師、軍人,《獨立宣言》簽署人之一,美國開國元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喬治·羅斯
  • 外文名:George Ross
  • 國籍英國美國
  • 出生日期:1730年5月10日
  • 逝世日期:1779年7月14日
  • 出生地:德拉瓦紐卡斯爾
  • 主要成就:《獨立宣言》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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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早期生涯

1730年5月請雅設,喬治·羅斯出生於德拉瓦紐卡斯爾的一個大家庭。他的父親是一位牧師,在愛丁堡受過教育,羅斯家的孩子在家裡接受了良好的古典教育。喬治在他哥哥約翰·羅斯(John Ross)的律師事務所學習法律,這在當時是很普遍漏嘗炒的做法,他被費城的律師事務所錄取了。喬治20歲時在費城獲得律師資格,並在蘭開斯特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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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羅斯

政治生涯

正如當時許多紳士的典型作風一樣,喬治·羅斯的政治主張是保守主義。他在卡萊爾擔任了12年的皇家檢察官(首席檢察官)。從1768年到1776年,他在賓夕法尼亞議會任職,在那裡他經常反對皇家總督。在議會,喬治·羅斯第一次了解到殖民地代表大會和議會之間不斷升級的衝突。他毫不掩飾地支持前者的權力。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喬治·羅斯反對美國獨立,但在1774年,喬治·羅斯改變了主意,開始支持愛國者事業,被選為議員,並在同年被選為出席大陸會議的賓夕法尼亞州代表。從1774年到1777年,喬治·羅斯作為代表參加了第一屆大陸會議第二屆大陸會議,並簽署了《獨立宣言》。他是最後一位在獨立宣言上籤字的賓夕法尼亞代表團成員。同時喬治·羅斯擔任州議員和大陸軍上校。
喬治·羅斯
喬治·羅斯在《獨立宣言》上的簽名
在1775年,喬治·羅斯成為殖民地安全委員會的成員。1776年,喬治·羅斯代表賓夕法尼亞與西北的印第安人進行談判,並擔任賓夕法尼亞州第一屆制憲會議的助理主席。回到賓贈定槳夕法尼亞後,羅斯繼續為他的議會服務。1776年,他幫助起草了賓夕法尼亞州的第一部憲法。1777年,由於健康狀況不佳,他辭去了大陸會議的職務,閥簽並被任命為賓夕法尼亞州海軍部法院的法官。戰爭期間,店凳頸凝羅斯幫助與印第安閥蜜煮人簽訂了幾項條約。
喬治·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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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9年3月,他被任命為賓夕法尼亞海事法庭的法官。

早逝

在簽署《獨立宣言》三年後,1779年7月14日由於嚴重的痛風,喬治·羅斯死在辦公室里。
喬治·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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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生活

喬治·羅斯與他的第一批律師客戶之一安妮·勞勒(Anne Lawler)結婚,育有一個女兒和兩個兒子。
喬治·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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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家族在社會上很顯赫,有受人尊敬的地位:除了喬治·羅斯是《獨立宣言》的簽署人和著名法官,他的哥哥約翰·羅斯(John Ross)曾是首席檢察官,另一個哥哥埃涅阿斯·羅斯(Aeneas Ross)在革命期間因其愛國布道而出名,妹妹格特魯德·羅斯嫁給了喬治·里德(代表德拉瓦州的《獨立宣言》及《美國憲法》簽署人)。
喬治·羅斯侄媳貝琪·羅斯是一位住在費城的優秀裁縫。她被認為是第一面美國國旗(13星)的製造者。1776年,喬治·華盛頓、喬治·羅斯和羅伯特·莫里斯三人見到了她,請她製作一面美國國旗。根據民間傳說,是貝琪決定用五應院協乃角星而不是建議的六角星。許多歷史學家也認為,最初的設計是由新澤西的弗朗西斯·霍普金森提出的,但幾乎所有歷史學家都認為,年輕的貝琪為這個新國家製作了幾面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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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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