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德·拉·圖爾(Georges de La Tour ,1593年3月19日~1652年1月30日),又譯為拉圖爾,法國畫家,以宗教和反映日常生活的風俗畫的作品而聞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喬治·德·拉·圖爾
- 外文名:Georges de La Tour
- 別名:拉圖爾
- 國籍:法國
- 出生地:洛林公國(Lorraine)
- 出生日期:1593年3月19日
- 逝世日期:1652年1月30日
- 職業:畫家
- 代表作品:《約伯和他的妻子》、《牧人來拜》、《玩牌的作弊者》、《油燈前的馬格達麗娜》、《使徒彼得的否認》、《木匠聖約瑟》等
- 主要成就:17世紀美術史上一位擅長描繪光線與陰影的大師
人物經歷,拉圖爾年譜,個人作品,人物評價,
人物經歷
喬治.德.拉圖爾Georges de la Tour(1593--1652) ,法國畫家,1593 年3月19日生於呂內維爾附近,出生地隸屬於洛林公國,父親是淚只促捉麵包師槓符碑傅。1652年1月30日卒於同地。
拉圖爾生於洛林地方的維庫·西塞尤一個麵包工人的家庭,1616年開始了畫家的生涯。1630年移居他妻子的出生地呂內維爾這個當時與南錫齊名的繁華的商業城市。他的作品很快引起人們的注意,不僅洛林公爵高價收藏,而糠戒槳且還深受國王路易十三的賞識。據說路易十三把他臥室所有畫家的作品取走,唯獨留下拉圖爾的。拉圖爾作品的特點就是對珠光效果的表現。人們稱這種畫為“夜間畫”(源自義大利文,意為“夜間的光線”—)。對拉圖爾來說,這種畫既不是為了美化生活,也不是要深化題材,而是探索光在形體上的變化效果。但它卻受到教會的歡迎,因為這種畫能造成一處神秘的宗教效果,因而教會一時把他的畫視為當時油畫上的最高成就。拉圖爾是一個非常神秘的畫家,在世時名利雙收,但是拉圖爾在去世後,由於藝術情境的變化,他的名字也很快被人遺忘,他的一些作品曾被人們誤認為是勒南兄弟或D.委拉斯貴支、F.de蘇爾瓦蘭等人的手筆,直到20世紀末30年代,由於尼科爾和H.沃斯的努力才恢復了歷史本來的面目,重新肯定了他在藝術上的成就。
拉圖爾是一個非射匪遙常神秘的畫家,市贈因為太過神秘,正確的生平和經歷至今仍不明確。只知道他1593年3月19日生於己少催呂內維爾附近,出生地隸屬於洛林公國(Lorraine),父親是麵包師傅。1652年1月30日卒於同地。1617年拉圖爾娶了黛安娜為妻,妻子比他大兩歲,是名門貴族的獨生女,有豐厚的嫁妝陪嫁。拉圖爾跟妻子在岳父死後搬進岳父的豪宅里,生了10個小孩,但只有長子活到成年。 拉圖爾在世期間可謂名利雙收,在他的年代非常成功,但死後卻很快被人遺忘,開始默默無聞。直到二十世紀。現在他被認為是十七世紀最重要的法國畫家之一,被人們尊稱為“燭光畫家”,他是極為特別的,極為個性的畫家。他堅守著自己的繪畫理念,在燭光的方寸之間描繪著自己的天地。造型簡潔、背景井然、用色素雅糠翻雅體而明亮、極富表現力……他的大部分畫作都在刻畫夜晚的場景,採用單獨的蠟燭或火炬作光源產生陰影,營造出強烈的對比。從而形成了自己單純簡潔,一目了然的繪畫風格。避免了許多作品中煩瑣的背景描繪,融會,這其實也是一種非凡的本領,更是畫家於簡單中見真知的卓越洞察力的體現。他不僅用獨特的手法刻畫夜間,而且在他刻畫白天的繪畫上,又可以看出使用了非常精湛的用色技巧。但目前有一部分人認為他的一部分畫作可能並非出自他的手筆。
拉圖爾生活在戰亂的年代,故鄉飽受戰爭摧殘,因此生平鮮為人知。他的作品含蓄、靜謐、無論是探討生死或是宗教畫的主題,都帶著一股神秘感。然而在那個世紀中葉,巴黎的藝術鑑賞品味發生了變化。凡爾賽式的宮廷風格開始吃香,拉圖爾生動的古典含蓄風格不再時髦,因而逐漸被人們遺忘。一直到20世紀,才有人又提起他。
拉圖爾年譜
1593 喬治·德·拉圖爾生於塞依河畔的維克城,屬洛林市,為麥次的主教轄區、法王的統領地帶。拉圖爾可能生在3月13日,這是依其洗禮日在3月14日而推測的。按當時洗禮檔案所記:“喬治,是麵包師瓊·德·拉圖爾和其妻席比爾的婚生子,在3月14日受洗。他的教父為針線商瓊·德波伏,教母為平德科斯特,是細木匠尼科拉之妻。”拉圖爾之父為麵包師,祖父為泥水匠,其母家也為麵包商,在當地都屬殷實的手藝人。喬治有一見名傑科布,1591年誕生;眾多弟妹依次為:瓊,1594年生;法郎沙瓦,1596年生;瑪格莉特,1599年生;莫里斯,1600年生。
1616 23歲。檔案上初次提到拉圖爾之名,是10月20日在維克城當人教父。關於他的成長與教育,可能先在維克城,當地有一原籍瑞士畫家克勞德·多科茲在此城開班授徒。專家推測拉圖爾也可能在南希市一名叫賈克·貝朗傑的畫室學藝此畫家逝於1616年。他也可能遠遊,但缺少證據。當時洛林市人有許多到義大利旅行,只是文獻上未找到拉圖爾也曾翻山到彼處。關於這事,史家們意見分岐。拉圖爾旅行地可能還有烏特席、安貝或巴黎,1613年巴黎的文獻曾提到一次“喬治·德·拉圖爾”名。依年代計,畫家此時20歲,故有專家推測,其成長教育也有相當時間在巴黎完成。
1617 24歲。作為克勞德·德·黎塞拉債務的證人。此人是洛林公爵的公會顯要人物。由此可知畫家這時已交遊廣闊,及至社會上層。此年7月日婚約契約,拉圖爾與維克城的鍬安娜·勒尼弗結婚。對他這是體面的婚事。他的太太年齡比他稍長,屬受封的貴族。妻父瓊·勒尼弗,為洛林公爵的財政官,居住在倫勒城。勒尼弗家族人多而團結,當地名人亞爾封斯·德·韓貝比葉,即他妻狄安娜的表兄。證婚人當中妻子方面的親屬還有狄安娜·德·波賀特,作為她的保護人,並給予五百法郎以及嫁妝,包括三頭牛,還有一些她想要的家具,另也提供她結婚的禮服。拉圖爾父親則供給這對新婚夫婦每年相當於一百法郎的穀子和筵席費用。新婚夫婦定居維克城,可能是拉圖爾父親的家屋。
1618 25歲。不同檔案皆證明拉圖爾活動在維克城。
1619 26歲。8月日,拉圖爾在維克城為其子菲力普行宗教洗禮。
1620 27歲。拉圖爾可能想到無法在洛林地區最大都邑南希市展開畫藝生涯。南希市當時屬公爵領地首府。拉圖遂決定到他太太出生地倫勒城居住。倫勒城僅次於南希市,當時產業發達,鼓勵年輕藝術家前往。拉圖爾向洛林的亨利二世公爵提出請求,想得到稅捐的豁免權與特權的身份。他提出的理由是他娶了一位貴族之女,而繪畫藝術也屬高尚尊貴的工作。公爵的豁免法令在7月10日下達給他。
此年8月19日,拉圖爾收當地裁縫師之子克勞德·巴卡拉(Claude Baccarat)為學徒。他向對方表示“要誠心誠意,勤奮認真,授以畫藝。四年學徒期間,他提供對方必要的顏料”等等條件。勒倫城給他享有“自由民”榮譽。
1621 28歲。8月2日拉圖爾為他的第二個兒子艾提彥行宗教洗禮。艾提彥(Etienne)成長後與拉圖爾一起作畫,繼承其父衣缽,父子關係最深。
1623 30歲。洛林公爵向拉圖爾買進一件作品,畫題為何不得而知。此年10月13日拉圖爾為女兒克勞德行宗教洗禮。12月7日拉圖爾夫婦購買一所房子,此屋似為拉圖爾妻父勒尼弗所有。
1624 31歲。洛林公爵向拉圖爾買一幅關於聖彼得的畫,以作為米尼姆修道院的裝飾。6月日對方付他一百五十法郎(公爵去世的7月31日以前)。有人認為這可能是一張祭壇畫。
1625 32歲。拉圖爾為他的女兒瑪利洗禮。
1626 33歲。有件關於付款鎖匠以“撥開畫家拉圖爾穀倉的鎖,把他家穀子放給窮人”的事,此也表示在缺糧的時刻畫家可能投機積存,但也可能是拉圖爾向倫勒市租來的糧倉,並非個人所有。
拉圖爾在6月12日收查理·荷依奈特為學徒,答應在三年中誠心誠意教育他。
1627 34歲。拉圖爾為女兒克莉絲汀行宗教洗禮。
1628 35歲。拉圖爾和他太太以二百五十法郎的本金,提供給倫勒城的聖·雷米修道院作公益金,並以其住屋為擔保。10月7日,拉圖爾為兒子路易行宗教洗禮。
1630 37歲。8月4日,為兒子尼古拉·喬治行宗教洗禮。
1631 38歲。法國和神聖羅馬帝國開戰,戰爭蹂躪整個洛林地區。4月日,拉圖爾妻姐姐的丈夫去世,他成為其子女的監護人。
1632 39歲。1月,法王路易十三進駐洛林區,併到維克城。6月,強制洛林公爵簽訂利貝頓條約。洛林區受控於法國。拉圖爾為其子安德·喬治行宗教洗禮。
1633 40歲。軍事衝突不斷,倫勒城成為列強爭奪的要地。9、10月法王路易十三進駐南希市。
1634 41歲。拉圖爾女兒瑪德蓮在2月5日舉行宗教洗禮。法國勢力伸進洛林,控制該地區。
11月8日,拉圖爾與所有倫勒城公民一起,宣誓效忠法王路易十三。他是當時簽名的顯貴之一,並被稱為“貴族的喬治·德·拉圖爾”。
1635 42歲。倫勒城償款拉圖爾,因他經營的土地生產燕麥。這為他帶來了一筆可觀收入。
拉圖爾與他太太,在妻家親戚去世之後,參加其私有物拍賣會,他們買進油畫、毯、銅壺、盤子等。
1636 43歲。拉圖爾親筆寫信給東諾依市市長,證明他已償還一筆六十法郎的款項。
拉圖爾監護的妻方姐姐兩個侄兒已成年,他歸還其賬本。拉圖爾並收其一侄兒法朗沙瓦·那多彥(F.Nandoyen)為學徒。依契約在三年七個月中他必須善待他,也要專心誠意的授以畫藝,做一位好老師。3月28日為新生之女瑪利洗禮。這是他們最後一個小孩。其長女生於1625年,姓名瑪利者可能此時去世,故取以同名。幼女之教父為倫勒城總督。這表明拉圖爾已不怕被知他對巴黎王朝政權的效忠。約4月底時倫勒城爆發鼠疫,宣布為災區,拉圖爾居處受嚴重感染。他的侄兒學徒去世。當時看病的醫生記載了此事。8月底拉圖爾在他兄弟去世之後來到維克市。
1637 44歲。沒有文獻記載拉圖爾曾活動於洛林地區。史家推測,他或去旅行,或出現在巴黎,看法不一。
1638 45歲。兒子艾提彥13歲,女兒克勞德國4歲。拉圖爾在倫勒城當人代父與代母。5月19日,拉圖爾與倫勒城的一位寡婦歐布里達成一項買賣。此人是他鄰居,決定離去,拉圖爾買其動產家具,對方則以微不足道的價格把屋子租讓給他。此行為,是畫家想幫鄰居?或是在戰亂時向有困難者取利?令人猜疑。9月30日,倫勒城人反叛法國,法國總督下令焚毀倫勒城。大火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不僅城市被燒光,拉圖爾的畫也被燒掉。10月底法國重新占領倫勒城。這次大火毫無疑問地把畫家工作室中所有物品都付之一炬。他陳展於教堂和修道院的作品也同樣葬身火海。自此,倫勒城沒有了藝術贊助者,拉圖爾只有離去。據推測,他似乎在災難發生前先離城,可能因他與倫勒法國總督的交情(此人是拉圖爾小女兒瑪利受洗的證人)而事先獲得通知。他接著到巴黎發展,或者在南希市住過一些時候?都有可能。
1639 46歲。拉圖爾的妻子狄安娜帶著兒女逃往南希市。3月23日,她在當地任畫家瓊·卡普桑兒子的代母。此畫家作品已不知曉,但與拉圖爾在南希市時很有交往,是一主要關係人。此年拉圖爾根據1949年一位美術學者米契爾·安東(M.Antoiine)的發現,證明此年畫家確曾在巴黎。他找到5月17日國王付費給拉圖爾的單據,當中明載,給一千鎊(法古幣)作為南希到巴黎往返旅費、服侍國王事務費,以及六星期的住宿費等。此一千鎊是一巨款,此時拉圖爾得國王巨款極可能做什麼?史家有一單純的見解假定,可能包括付給他作品《有提燈的聖賽巴斯蒂安》畫款。8月,拉圖爾住南希市。他被課徵一頭母牛的稅。此事說明,他還未得國王的常任畫家的頭銜,故也未得豁免稅權。9月14日的一檔案資料證明,拉圖爾付了一筆他繼承其侄兒法朗沙瓦·那多彥的財產稅捐。12月22日,拉圖爾在南希市當人代父,身份檔案上第一次標示:“喬治·德·拉圖爾,國王常任畫家。”
1640 47歲。學者米契爾·安東發現這年一份學徒檔案的契約書上記明一個叫巴蒂斯特·夸林的從學者,接著是“國王的常任畫家拉圖爾先生居住在羅浮宮的畫廊”,說明拉圖爾分到羅浮宮內的一處住所。這是當時少數畫家才能得到的特權,似乎證明拉圖爾已受巴黎方面王家的信賴。
1641 48歲。2月4日,拉圖爾著手追究一件賣畫事。有位寡婦曾有他所畫的《聖·馬格德連》(St.Magdelaine),但在1638年她丈夫逝世前未付清全款,顯然違約。此畫後被賣,畫家進行干涉。檔案標示畫家此時畫值已頗高,由於其價值特殊,使人想到那作品可能屬今天存在的有關馬德萊娜組畫中的一幅。(按St.Magdelaine,今天的法文是St.Magdelaine。)8月15日,拉圖爾為他太太的侄女當結婚證人,頭銜上標示“喬治·德·拉圖爾先生,國王陛下的常任畫家,位於倫勒城”等語。
1642 49歲。拉圖爾想維持洛林公爵授與他的特權,同時他也行使自己是國王常任畫家的權利。他拒絕服從繳納倫勒城居民應繳的牲畜稅款。1642年該城派執達吏到拉圖爾住家,留下了這樣的案子。據執達吏的指控,大意如下:“我前往畫家喬治·德·拉圖爾住宅。在通向他家的小路上,我親切地向他說話,幾次要他付出十六法郎的稅款,這是按畜養動物頭數比例應納的錢。但拉圖爾拒繳稅款。我向他請求,要他保證能付。逼近他家的前面,拉圖爾踢了我一腳,關起門,並憤怒地說,再前進要用手槍打我,因此我無法完成任務。”按抗訴法院的裁決,認為拉圖爾此舉有錯,同時也有點理由,官方確定他享有特權,但不能用在戰時,但也認知他的特權地位。拉圖爾的兒子艾提彥,年23歲,在倫勒城為人代父,不過還沒有檔案提到他是畫家。(按史家認為拉圖爾晚期作品有的與他合畫)此年,拉圖爾已明確地定居倫勒城,並收當地一富有的中產階級克雷田·喬治(Chretien George)為學徒。契約書上標明他是“國王常任畫家”,內容清楚記著,拉圖爾在學徒跟從他的三年中須提供食住,誠意教學徒畫的技巧和藝術,不能有所隱藏。並列出雙方該守的信條,如學徒幫師傅做事,師傅必須提供合適的衣服,也不能遲缺所需東西供給學徒使用;至於學徒也要跟從師傅進城或到城外,師傅有事要隨叫隨到,或到鄉下田莊幫辦事,排餐桌,晨昏飼餵師傅的馬匹,要忠心耿耿地效勞,盡一個好學徒所該承擔的義務。
1643 50歲。2月6日,拉圖爾租用一騎士圈封地,明顯的是要藉此享有“權利、豁免權、免捐稅”等好處,接著他又歸還土地給當地貴人、市政長官。同年,拉圖爾因供給倫勒城軍糧與木料,得該市之“還款”。
1644 51歲。1643年底,法國馬隆林主教任命亨利·德·拉費得-桑奈特為洛林總督。過去總督一般接受地方政府紅包的禮贈,新總督喜歡藝術,倫勒城乃每年向拉圖爾買畫送新總督,直到畫家去世(除了當中兩年總督例外收錢)。拉圖爾此期有一關於出生主題的作品,城市付他七百法郎的高價,專家推測可能即為今藏羅浮宮的《牧羊人的崇拜》。而拉圖爾在《聖彼得的眼淚》畫上籤有名字和作畫日期,是少有的做法。此畫現藏美國克利夫蘭美術館。此年,在兒子艾提彥為人代父的檔案上,拉圖爾特別被稱為“著銘畫家喬治·德·拉圖爾”。
1645 52歲。拉圖爾提供一件新畫給拉費得總督,專題已不可知。但推測可能是在他被找到的清單上兩件之一,一為已遺失的《用布條蒙住的基督》,另一是《聖安娜》,可能與福利克(Frick)收藏的《聖安娜教育馬利亞》原件相關的一幅。4月7日的一檔案提到“拉圖爾先生父與子,居住倫勒城的畫家”,父子的共同簽名乃此倍增。可作為父子共畫的證明。4月20日,在南希市的洗禮檔案上,艾提彥以拉圖爾之名,為人當代父。父子兩人同被稱為“貴子”(Nobles,按此字不一定指貴族)。
此時期,洛林地區被法國人所管轄,倫勒城居民向公爵查理四世申訴。公爵並不服法國,乃通過設於盧森堡的最高當局,證實該地戰後百姓生活的悲慘。他們強烈抗議某些居民享有特權,不把地方讓給部隊住,拉圖爾就是一個。他也不負擔公共開支……並特別指出畫家拉圖爾所養的牲畜占倫勒城的三分之一,比誰都多;並養有大量的獵狗騷擾人,引起公憤;還把自己視為地方上的大貴族……這些有關拉圖爾的著名文獻資料,證明他是個狂妄自大的人,對別人的不幸無動於衷,也見證了在災難恐怖時刻他與人的敵對和緊張。當然,這也是當時擁護洛林公爵者所策動的申訴,表示不滿法王統治該地,而拉圖爾又是歸順於法王的人。
1647 54歲。拉圖爾的兒子艾提彥和維克一有錢商家的女兒訂婚。男方大部分的婚姻見證者都是貴族,女方則都是商人。拉圖爾為他們治裝,付筵席費,供養他們三年,還贈予新人金銀珠寶。婚約契約上記錄“畫家和領國王年金者”頭銜。
1648 55歲。8月日,拉圖爾女兒瑪利在12歲時去世。
9月10日,拉圖爾收一學徒,名迪德洛(J.N.Didelot)。這是他所收的最後一名學徒,系維克城神父之侄。四年中畫家只收他一百法郎和一枚戒指。但此學徒依約,要照顧師傅的坐騎、送信,餐桌服務;畫事則要研磨顏料、刷塗畫布,凡與繪畫相關的都要做,從當模特兒到幫忙作畫,甚至師傅需要時,隨時得擺姿態。此時他的兒子艾提彥與拉圖爾在畫室一起合繪,並立下對學徒的規矩:畫室在拉圖爾去世後,由艾提彥繼承,學徒期未滿,也要依與拉圖爾訂約之禮對待他的兒子。
拉圖爾兒子艾提彥結婚,女方是富商,也是與畫家有來往的家庭。
拉圖爾為了一未知的理由,嚴懲倫勒城一位叫巴斯田的執達吏,致使對方受傷,被罰十法郎。
1649 56歲。倫勒城給洛林總督拉費得一件拉圖爾作品《聖亞勒斯》(St.Alexis)為禮物,付拉圖爾五百法郎。
拉圖爾兒子艾提彥結婚後,依結婚契約,有兩年時間由拉圖爾夫婦供養。他們先住倫勒城,後艾提彥租了一屋居住六年,請求獲得臨時性的“難民”身份,以便不納稅。
1650 57歲。倫勒城送拉費得總督一件拉圖爾作品《聖賽巴斯蒂安》為大禮,由於此作不凡,拉圖爾得七百法郎的高價。畫框由雕刻家格雷科賀製作,價四十法郎。9月,艾提彥生有一子。
1651 58歲。倫勒城以六百五十法郎購拉圖爾作品《聖彼得矢口否認》贈總督拉費得。此畫與今藏南特美術館那件成畫日期簽在1650年者相似。專家認為原本已失,南特此件可能是副本,但有拉圖爾的手跡,可能是拉圖爾晚年與他兒子艾提彥合繪。此年拉圖爾與其子艾提彥在維克城當結婚證人,是畫家最後一次在檔案上籤字。
1652 59歲。倫勒城記載,以五百法郎向拉圖爾訂畫,以贈拉費得總督,但畫在拉圖爾逝世後三月才交出。推測可能由艾提彥繼續畫完,以獲得法定上的全款給付。此畫可能是《玩牌者》,因在兩年後洛林區總督拉費得的收藏清單上見到記載。此年,倫勒城有傳染病,可能是鼠疫。先是1月15日拉圖爾太太狄安娜去世,接著22日他們一個僕人去世,1月30日喬治·德·拉圖爾本人去世。死亡原因載的是胸膜炎,享年59歲。
個人作品
拉圖爾的一些作品長期被認為出自勒南兄弟、D.委拉斯貴支、de蘇瓦爾蘭之手,20世紀30年代在尼科爾和H.沃斯的努力下才恢復歷史本來面目。他畫世俗題材,也畫宗教題材,都富有日常生活特色,即使聖經傳說中的人物,描繪得也像當地農民,形象質樸,端莊自然,絕無宗教神秘氣氛。拉圖爾一生的作品都在描繪神秘的明暗,畫面出現燭光、油燈或者不可知的發光光源,對象的受光部位明亮,背景深褐,明暗對比強烈,流露出一股神秘動人的氣氛。畫面構圖嚴謹,具有雕刻般的充實感;他對畫中人物的內心世界細膩表達,體現了他敏銳的觀察力。在控制色彩明度上,他成熟運用燃燒著蠟燭的夜光表現,以極端寫實手法描繪光與影的變化;他風格獨特,整個畫面給人以深刻的感覺。令人想起15世紀的藝術(卡拉瓦喬對他在光的處理法有決定性影響)。
也許當初拉圖爾創作的作品不少,然而今天留下來的全世界也不過15幅左右,所以特別珍貴,人們只能根據這少量作品來研究。從這些作品看,拉圖爾追隨(或者至少可以說是借鑑)的是當時流行的卡拉瓦喬主義。這一流派起源於義大利畫家卡拉瓦喬,他的作品中堅實的造型、強烈的光感、不安的起伏具有強烈的視覺效果,畫味很濃,因此在當時形成一個不大不小的國際卡拉瓦喬熱。但拉圖爾作品的獨特性卻是顯而易見的。拉圖爾的題材不多,主要是宗教和風俗方面,在這些畫中無論是人物還是周圍的環境都極其樸素、真實,富有日常生活的特色。他的宗教題材沒有宗教神秘氣氛,筆下的聖母和其他一些聖經傳說中的人物卻像是當地的農民,形象質樸,有一種端莊自然的美。從他的一幅《嬰兒》中我們可以看出 ,作品不但明晰、強烈、極富有生活氣息,而且含蓄、溫和、莊重而神聖,他那既忠實於現實又不奴化於現實的獨特的燭光語言及其微妙的層次處理,不但使人感到親切和耐人尋味,而且過目難忘。
他的代表作品《油燈前的抹大拉·瑪麗亞》(又《抹大拉·瑪利亞的懺悔》)的對人物的處理有也有著獨到之處,創造了一個流露哀怨之情的樸素形象。不像其他畫作看起來充滿世俗的宴樂、華麗的衣飾,只有清醒、沉靜、悲哀的反省。畫作描繪當過妓女的抹大拉瑪麗亞,在為過去的罪惡而閉關苦修。她膝上的一個骷髏頭,提醒自己要正視死亡。拉圖爾創造了一個迥異於一般人印象的妓女瑪麗亞。雖然他也像卡拉瓦喬那樣從生活中吸取靈感,但他的目的卻不在這些作品所表現的內容,而在於他心中嚮往的特定的技術和圖式、風格。這不僅使他最終拋棄了卡拉瓦喬的陽光而選用他風格化的燭光,而且確立了自己的處理方式,這種方式和普桑、洛蘭的藝術一起構成法蘭西古典傳統的基礎。
我們從拉圖爾的代表作《聖伊雷娜哀悼聖塞巴斯蒂安》一畫中可以明顯看到他的這種新的處理方式。燭光構成了畫面的視覺與光源中心,它散落在物體上形成明暗起伏變化。但我們仔細分析後發現,物體上的光線變化卻與我們看到的實際情況不符——無論哀悼的婦女還是躺著的聖塞巴斯蒂安在高挑的燭光下都不可能形成那種簡單的視覺效果,而且幾位婦女的受光處理也不統一。顯然,藝術家是在按照自己的原則處理畫面的。在17世紀初那些最優秀、最獨特的藝術家中,真實性一直是最關心的東西,但是對於真實的不同認識也就造成了不同的處理。拉圖爾時常通過物體上光線的微妙起伏來達到體積變化的逼真感,他利用光線從大面積的暗部背景向人物過渡以造成空間感,不過拉圖爾的旨趣似乎並不在這種逼真感和空間感上,而是在結構上——物體的解構和畫面的結構。他的幾何化處理方法不僅在他神秘的畫面中造成衝突,不同的受光與背光在形體上的變化分割了畫面的結構,造成視覺上的起伏,而且形成雕塑般的力度。這使得法國美術與義大利那種生動優美和北歐那種細膩嚴謹的畫風區別開來。他和普桑、洛蘭等人一起構築起法國美術古典主義的傳統。
人物評價
拉圖爾長期被人遺忘,他的一些作品曾被人們誤認為是勒南兄弟或委拉斯貴支等人的手筆,直到20世紀末30年代,由於尼科爾和沃斯的努力 才恢復了歷史本來的面目。今天,人們普遍認為他是一位非常有特色、有才氣的畫家。他畫世俗題材也畫宗教題材,在這些畫中無論是人物還是周圍的環境都極其樸素、真實,富有日常生活的特色。他的宗教題材沒有宗教神秘氣氛,筆下的聖母和其他一些聖經傳說中的人物 卻像是當地的農民,形象質樸,有一種端莊自然的美。他尤其喜歡畫夜間的場面,對燭光有特殊嗜愛,人物在燭光下忽隱忽現,光線的變幻十分精到細緻。現代也有人認為他對立體派藝術頗有影響,理由是他的畫有一種寧靜的幾何圖形的美。
雖然拉圖爾創作的題材主要是宗教畫和風俗畫,但兩者往往又彼此糅合,作品中無論是人物還是周圍的環境都極其樸素、真實,富有日常生活的特色。他的宗教題材也沒有神秘氣氛,筆下的聖母和聖經傳說中的人物,有如形象質樸的農民,有一種端莊自然的美。他擅長描繪光線與陰影,畫作特色在於利用燭光來創造獨特的效果,人物在燭光下忽隱忽現,光線的變幻細微精緻,氣氛平和的情境,充分顯示其藝術特色。代表作有《約伯和他的妻子》、《牧人來拜》、《玩牌的作弊者》、《油燈前的馬格達麗娜》、《使徒彼得的否認》、《木匠聖約瑟》、《聖愛蓮哀悼聖賽巴斯蒂安》和《懺悔的抹大拉》等。
拉圖爾是17世紀美術史上一位擅長描繪光線與陰影的大師。在藝術史的長河中,他是一位非常神秘的畫家。他在世期間可謂名利雙收,但死後卻默默無聞。他的作品含蓄、靜謐、無論是探討生死或是宗教畫的主題,都帶著一股神秘感。他喜歡錶現燭光,那種樸實無華、集中凝練、簡潔概括的形式在當時人們概念的“古典繪畫”中極其少見。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有:《油燈前的抹大拉.馬麗亞》、《牌場作弊》、《木匠聖約瑟》、《彈四弦琴的人》、《算命者》、《聖約瑟芬之夢》等。
1616 23歲。檔案上初次提到拉圖爾之名,是10月20日在維克城當人教父。關於他的成長與教育,可能先在維克城,當地有一原籍瑞士畫家克勞德·多科茲在此城開班授徒。專家推測拉圖爾也可能在南希市一名叫賈克·貝朗傑的畫室學藝此畫家逝於1616年。他也可能遠遊,但缺少證據。當時洛林市人有許多到義大利旅行,只是文獻上未找到拉圖爾也曾翻山到彼處。關於這事,史家們意見分岐。拉圖爾旅行地可能還有烏特席、安貝或巴黎,1613年巴黎的文獻曾提到一次“喬治·德·拉圖爾”名。依年代計,畫家此時20歲,故有專家推測,其成長教育也有相當時間在巴黎完成。
1617 24歲。作為克勞德·德·黎塞拉債務的證人。此人是洛林公爵的公會顯要人物。由此可知畫家這時已交遊廣闊,及至社會上層。此年7月日婚約契約,拉圖爾與維克城的鍬安娜·勒尼弗結婚。對他這是體面的婚事。他的太太年齡比他稍長,屬受封的貴族。妻父瓊·勒尼弗,為洛林公爵的財政官,居住在倫勒城。勒尼弗家族人多而團結,當地名人亞爾封斯·德·韓貝比葉,即他妻狄安娜的表兄。證婚人當中妻子方面的親屬還有狄安娜·德·波賀特,作為她的保護人,並給予五百法郎以及嫁妝,包括三頭牛,還有一些她想要的家具,另也提供她結婚的禮服。拉圖爾父親則供給這對新婚夫婦每年相當於一百法郎的穀子和筵席費用。新婚夫婦定居維克城,可能是拉圖爾父親的家屋。
1618 25歲。不同檔案皆證明拉圖爾活動在維克城。
1619 26歲。8月日,拉圖爾在維克城為其子菲力普行宗教洗禮。
1620 27歲。拉圖爾可能想到無法在洛林地區最大都邑南希市展開畫藝生涯。南希市當時屬公爵領地首府。拉圖遂決定到他太太出生地倫勒城居住。倫勒城僅次於南希市,當時產業發達,鼓勵年輕藝術家前往。拉圖爾向洛林的亨利二世公爵提出請求,想得到稅捐的豁免權與特權的身份。他提出的理由是他娶了一位貴族之女,而繪畫藝術也屬高尚尊貴的工作。公爵的豁免法令在7月10日下達給他。
此年8月19日,拉圖爾收當地裁縫師之子克勞德·巴卡拉(Claude Baccarat)為學徒。他向對方表示“要誠心誠意,勤奮認真,授以畫藝。四年學徒期間,他提供對方必要的顏料”等等條件。勒倫城給他享有“自由民”榮譽。
1621 28歲。8月2日拉圖爾為他的第二個兒子艾提彥行宗教洗禮。艾提彥(Etienne)成長後與拉圖爾一起作畫,繼承其父衣缽,父子關係最深。
1623 30歲。洛林公爵向拉圖爾買進一件作品,畫題為何不得而知。此年10月13日拉圖爾為女兒克勞德行宗教洗禮。12月7日拉圖爾夫婦購買一所房子,此屋似為拉圖爾妻父勒尼弗所有。
1624 31歲。洛林公爵向拉圖爾買一幅關於聖彼得的畫,以作為米尼姆修道院的裝飾。6月日對方付他一百五十法郎(公爵去世的7月31日以前)。有人認為這可能是一張祭壇畫。
1625 32歲。拉圖爾為他的女兒瑪利洗禮。
1626 33歲。有件關於付款鎖匠以“撥開畫家拉圖爾穀倉的鎖,把他家穀子放給窮人”的事,此也表示在缺糧的時刻畫家可能投機積存,但也可能是拉圖爾向倫勒市租來的糧倉,並非個人所有。
拉圖爾在6月12日收查理·荷依奈特為學徒,答應在三年中誠心誠意教育他。
1627 34歲。拉圖爾為女兒克莉絲汀行宗教洗禮。
1628 35歲。拉圖爾和他太太以二百五十法郎的本金,提供給倫勒城的聖·雷米修道院作公益金,並以其住屋為擔保。10月7日,拉圖爾為兒子路易行宗教洗禮。
1630 37歲。8月4日,為兒子尼古拉·喬治行宗教洗禮。
1631 38歲。法國和神聖羅馬帝國開戰,戰爭蹂躪整個洛林地區。4月日,拉圖爾妻姐姐的丈夫去世,他成為其子女的監護人。
1632 39歲。1月,法王路易十三進駐洛林區,併到維克城。6月,強制洛林公爵簽訂利貝頓條約。洛林區受控於法國。拉圖爾為其子安德·喬治行宗教洗禮。
1633 40歲。軍事衝突不斷,倫勒城成為列強爭奪的要地。9、10月法王路易十三進駐南希市。
1634 41歲。拉圖爾女兒瑪德蓮在2月5日舉行宗教洗禮。法國勢力伸進洛林,控制該地區。
11月8日,拉圖爾與所有倫勒城公民一起,宣誓效忠法王路易十三。他是當時簽名的顯貴之一,並被稱為“貴族的喬治·德·拉圖爾”。
1635 42歲。倫勒城償款拉圖爾,因他經營的土地生產燕麥。這為他帶來了一筆可觀收入。
拉圖爾與他太太,在妻家親戚去世之後,參加其私有物拍賣會,他們買進油畫、毯、銅壺、盤子等。
1636 43歲。拉圖爾親筆寫信給東諾依市市長,證明他已償還一筆六十法郎的款項。
拉圖爾監護的妻方姐姐兩個侄兒已成年,他歸還其賬本。拉圖爾並收其一侄兒法朗沙瓦·那多彥(F.Nandoyen)為學徒。依契約在三年七個月中他必須善待他,也要專心誠意的授以畫藝,做一位好老師。3月28日為新生之女瑪利洗禮。這是他們最後一個小孩。其長女生於1625年,姓名瑪利者可能此時去世,故取以同名。幼女之教父為倫勒城總督。這表明拉圖爾已不怕被知他對巴黎王朝政權的效忠。約4月底時倫勒城爆發鼠疫,宣布為災區,拉圖爾居處受嚴重感染。他的侄兒學徒去世。當時看病的醫生記載了此事。8月底拉圖爾在他兄弟去世之後來到維克市。
1637 44歲。沒有文獻記載拉圖爾曾活動於洛林地區。史家推測,他或去旅行,或出現在巴黎,看法不一。
1638 45歲。兒子艾提彥13歲,女兒克勞德國4歲。拉圖爾在倫勒城當人代父與代母。5月19日,拉圖爾與倫勒城的一位寡婦歐布里達成一項買賣。此人是他鄰居,決定離去,拉圖爾買其動產家具,對方則以微不足道的價格把屋子租讓給他。此行為,是畫家想幫鄰居?或是在戰亂時向有困難者取利?令人猜疑。9月30日,倫勒城人反叛法國,法國總督下令焚毀倫勒城。大火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不僅城市被燒光,拉圖爾的畫也被燒掉。10月底法國重新占領倫勒城。這次大火毫無疑問地把畫家工作室中所有物品都付之一炬。他陳展於教堂和修道院的作品也同樣葬身火海。自此,倫勒城沒有了藝術贊助者,拉圖爾只有離去。據推測,他似乎在災難發生前先離城,可能因他與倫勒法國總督的交情(此人是拉圖爾小女兒瑪利受洗的證人)而事先獲得通知。他接著到巴黎發展,或者在南希市住過一些時候?都有可能。
1639 46歲。拉圖爾的妻子狄安娜帶著兒女逃往南希市。3月23日,她在當地任畫家瓊·卡普桑兒子的代母。此畫家作品已不知曉,但與拉圖爾在南希市時很有交往,是一主要關係人。此年拉圖爾根據1949年一位美術學者米契爾·安東(M.Antoiine)的發現,證明此年畫家確曾在巴黎。他找到5月17日國王付費給拉圖爾的單據,當中明載,給一千鎊(法古幣)作為南希到巴黎往返旅費、服侍國王事務費,以及六星期的住宿費等。此一千鎊是一巨款,此時拉圖爾得國王巨款極可能做什麼?史家有一單純的見解假定,可能包括付給他作品《有提燈的聖賽巴斯蒂安》畫款。8月,拉圖爾住南希市。他被課徵一頭母牛的稅。此事說明,他還未得國王的常任畫家的頭銜,故也未得豁免稅權。9月14日的一檔案資料證明,拉圖爾付了一筆他繼承其侄兒法朗沙瓦·那多彥的財產稅捐。12月22日,拉圖爾在南希市當人代父,身份檔案上第一次標示:“喬治·德·拉圖爾,國王常任畫家。”
1640 47歲。學者米契爾·安東發現這年一份學徒檔案的契約書上記明一個叫巴蒂斯特·夸林的從學者,接著是“國王的常任畫家拉圖爾先生居住在羅浮宮的畫廊”,說明拉圖爾分到羅浮宮內的一處住所。這是當時少數畫家才能得到的特權,似乎證明拉圖爾已受巴黎方面王家的信賴。
1641 48歲。2月4日,拉圖爾著手追究一件賣畫事。有位寡婦曾有他所畫的《聖·馬格德連》(St.Magdelaine),但在1638年她丈夫逝世前未付清全款,顯然違約。此畫後被賣,畫家進行干涉。檔案標示畫家此時畫值已頗高,由於其價值特殊,使人想到那作品可能屬今天存在的有關馬德萊娜組畫中的一幅。(按St.Magdelaine,今天的法文是St.Magdelaine。)8月15日,拉圖爾為他太太的侄女當結婚證人,頭銜上標示“喬治·德·拉圖爾先生,國王陛下的常任畫家,位於倫勒城”等語。
1642 49歲。拉圖爾想維持洛林公爵授與他的特權,同時他也行使自己是國王常任畫家的權利。他拒絕服從繳納倫勒城居民應繳的牲畜稅款。1642年該城派執達吏到拉圖爾住家,留下了這樣的案子。據執達吏的指控,大意如下:“我前往畫家喬治·德·拉圖爾住宅。在通向他家的小路上,我親切地向他說話,幾次要他付出十六法郎的稅款,這是按畜養動物頭數比例應納的錢。但拉圖爾拒繳稅款。我向他請求,要他保證能付。逼近他家的前面,拉圖爾踢了我一腳,關起門,並憤怒地說,再前進要用手槍打我,因此我無法完成任務。”按抗訴法院的裁決,認為拉圖爾此舉有錯,同時也有點理由,官方確定他享有特權,但不能用在戰時,但也認知他的特權地位。拉圖爾的兒子艾提彥,年23歲,在倫勒城為人代父,不過還沒有檔案提到他是畫家。(按史家認為拉圖爾晚期作品有的與他合畫)此年,拉圖爾已明確地定居倫勒城,並收當地一富有的中產階級克雷田·喬治(Chretien George)為學徒。契約書上標明他是“國王常任畫家”,內容清楚記著,拉圖爾在學徒跟從他的三年中須提供食住,誠意教學徒畫的技巧和藝術,不能有所隱藏。並列出雙方該守的信條,如學徒幫師傅做事,師傅必須提供合適的衣服,也不能遲缺所需東西供給學徒使用;至於學徒也要跟從師傅進城或到城外,師傅有事要隨叫隨到,或到鄉下田莊幫辦事,排餐桌,晨昏飼餵師傅的馬匹,要忠心耿耿地效勞,盡一個好學徒所該承擔的義務。
1643 50歲。2月6日,拉圖爾租用一騎士圈封地,明顯的是要藉此享有“權利、豁免權、免捐稅”等好處,接著他又歸還土地給當地貴人、市政長官。同年,拉圖爾因供給倫勒城軍糧與木料,得該市之“還款”。
1644 51歲。1643年底,法國馬隆林主教任命亨利·德·拉費得-桑奈特為洛林總督。過去總督一般接受地方政府紅包的禮贈,新總督喜歡藝術,倫勒城乃每年向拉圖爾買畫送新總督,直到畫家去世(除了當中兩年總督例外收錢)。拉圖爾此期有一關於出生主題的作品,城市付他七百法郎的高價,專家推測可能即為今藏羅浮宮的《牧羊人的崇拜》。而拉圖爾在《聖彼得的眼淚》畫上籤有名字和作畫日期,是少有的做法。此畫現藏美國克利夫蘭美術館。此年,在兒子艾提彥為人代父的檔案上,拉圖爾特別被稱為“著銘畫家喬治·德·拉圖爾”。
1645 52歲。拉圖爾提供一件新畫給拉費得總督,專題已不可知。但推測可能是在他被找到的清單上兩件之一,一為已遺失的《用布條蒙住的基督》,另一是《聖安娜》,可能與福利克(Frick)收藏的《聖安娜教育馬利亞》原件相關的一幅。4月7日的一檔案提到“拉圖爾先生父與子,居住倫勒城的畫家”,父子的共同簽名乃此倍增。可作為父子共畫的證明。4月20日,在南希市的洗禮檔案上,艾提彥以拉圖爾之名,為人當代父。父子兩人同被稱為“貴子”(Nobles,按此字不一定指貴族)。
此時期,洛林地區被法國人所管轄,倫勒城居民向公爵查理四世申訴。公爵並不服法國,乃通過設於盧森堡的最高當局,證實該地戰後百姓生活的悲慘。他們強烈抗議某些居民享有特權,不把地方讓給部隊住,拉圖爾就是一個。他也不負擔公共開支……並特別指出畫家拉圖爾所養的牲畜占倫勒城的三分之一,比誰都多;並養有大量的獵狗騷擾人,引起公憤;還把自己視為地方上的大貴族……這些有關拉圖爾的著名文獻資料,證明他是個狂妄自大的人,對別人的不幸無動於衷,也見證了在災難恐怖時刻他與人的敵對和緊張。當然,這也是當時擁護洛林公爵者所策動的申訴,表示不滿法王統治該地,而拉圖爾又是歸順於法王的人。
1647 54歲。拉圖爾的兒子艾提彥和維克一有錢商家的女兒訂婚。男方大部分的婚姻見證者都是貴族,女方則都是商人。拉圖爾為他們治裝,付筵席費,供養他們三年,還贈予新人金銀珠寶。婚約契約上記錄“畫家和領國王年金者”頭銜。
1648 55歲。8月日,拉圖爾女兒瑪利在12歲時去世。
9月10日,拉圖爾收一學徒,名迪德洛(J.N.Didelot)。這是他所收的最後一名學徒,系維克城神父之侄。四年中畫家只收他一百法郎和一枚戒指。但此學徒依約,要照顧師傅的坐騎、送信,餐桌服務;畫事則要研磨顏料、刷塗畫布,凡與繪畫相關的都要做,從當模特兒到幫忙作畫,甚至師傅需要時,隨時得擺姿態。此時他的兒子艾提彥與拉圖爾在畫室一起合繪,並立下對學徒的規矩:畫室在拉圖爾去世後,由艾提彥繼承,學徒期未滿,也要依與拉圖爾訂約之禮對待他的兒子。
拉圖爾兒子艾提彥結婚,女方是富商,也是與畫家有來往的家庭。
拉圖爾為了一未知的理由,嚴懲倫勒城一位叫巴斯田的執達吏,致使對方受傷,被罰十法郎。
1649 56歲。倫勒城給洛林總督拉費得一件拉圖爾作品《聖亞勒斯》(St.Alexis)為禮物,付拉圖爾五百法郎。
拉圖爾兒子艾提彥結婚後,依結婚契約,有兩年時間由拉圖爾夫婦供養。他們先住倫勒城,後艾提彥租了一屋居住六年,請求獲得臨時性的“難民”身份,以便不納稅。
1650 57歲。倫勒城送拉費得總督一件拉圖爾作品《聖賽巴斯蒂安》為大禮,由於此作不凡,拉圖爾得七百法郎的高價。畫框由雕刻家格雷科賀製作,價四十法郎。9月,艾提彥生有一子。
1651 58歲。倫勒城以六百五十法郎購拉圖爾作品《聖彼得矢口否認》贈總督拉費得。此畫與今藏南特美術館那件成畫日期簽在1650年者相似。專家認為原本已失,南特此件可能是副本,但有拉圖爾的手跡,可能是拉圖爾晚年與他兒子艾提彥合繪。此年拉圖爾與其子艾提彥在維克城當結婚證人,是畫家最後一次在檔案上籤字。
1652 59歲。倫勒城記載,以五百法郎向拉圖爾訂畫,以贈拉費得總督,但畫在拉圖爾逝世後三月才交出。推測可能由艾提彥繼續畫完,以獲得法定上的全款給付。此畫可能是《玩牌者》,因在兩年後洛林區總督拉費得的收藏清單上見到記載。此年,倫勒城有傳染病,可能是鼠疫。先是1月15日拉圖爾太太狄安娜去世,接著22日他們一個僕人去世,1月30日喬治·德·拉圖爾本人去世。死亡原因載的是胸膜炎,享年59歲。
個人作品
拉圖爾的一些作品長期被認為出自勒南兄弟、D.委拉斯貴支、de蘇瓦爾蘭之手,20世紀30年代在尼科爾和H.沃斯的努力下才恢復歷史本來面目。他畫世俗題材,也畫宗教題材,都富有日常生活特色,即使聖經傳說中的人物,描繪得也像當地農民,形象質樸,端莊自然,絕無宗教神秘氣氛。拉圖爾一生的作品都在描繪神秘的明暗,畫面出現燭光、油燈或者不可知的發光光源,對象的受光部位明亮,背景深褐,明暗對比強烈,流露出一股神秘動人的氣氛。畫面構圖嚴謹,具有雕刻般的充實感;他對畫中人物的內心世界細膩表達,體現了他敏銳的觀察力。在控制色彩明度上,他成熟運用燃燒著蠟燭的夜光表現,以極端寫實手法描繪光與影的變化;他風格獨特,整個畫面給人以深刻的感覺。令人想起15世紀的藝術(卡拉瓦喬對他在光的處理法有決定性影響)。
也許當初拉圖爾創作的作品不少,然而今天留下來的全世界也不過15幅左右,所以特別珍貴,人們只能根據這少量作品來研究。從這些作品看,拉圖爾追隨(或者至少可以說是借鑑)的是當時流行的卡拉瓦喬主義。這一流派起源於義大利畫家卡拉瓦喬,他的作品中堅實的造型、強烈的光感、不安的起伏具有強烈的視覺效果,畫味很濃,因此在當時形成一個不大不小的國際卡拉瓦喬熱。但拉圖爾作品的獨特性卻是顯而易見的。拉圖爾的題材不多,主要是宗教和風俗方面,在這些畫中無論是人物還是周圍的環境都極其樸素、真實,富有日常生活的特色。他的宗教題材沒有宗教神秘氣氛,筆下的聖母和其他一些聖經傳說中的人物卻像是當地的農民,形象質樸,有一種端莊自然的美。從他的一幅《嬰兒》中我們可以看出 ,作品不但明晰、強烈、極富有生活氣息,而且含蓄、溫和、莊重而神聖,他那既忠實於現實又不奴化於現實的獨特的燭光語言及其微妙的層次處理,不但使人感到親切和耐人尋味,而且過目難忘。
他的代表作品《油燈前的抹大拉·瑪麗亞》(又《抹大拉·瑪利亞的懺悔》)的對人物的處理有也有著獨到之處,創造了一個流露哀怨之情的樸素形象。不像其他畫作看起來充滿世俗的宴樂、華麗的衣飾,只有清醒、沉靜、悲哀的反省。畫作描繪當過妓女的抹大拉瑪麗亞,在為過去的罪惡而閉關苦修。她膝上的一個骷髏頭,提醒自己要正視死亡。拉圖爾創造了一個迥異於一般人印象的妓女瑪麗亞。雖然他也像卡拉瓦喬那樣從生活中吸取靈感,但他的目的卻不在這些作品所表現的內容,而在於他心中嚮往的特定的技術和圖式、風格。這不僅使他最終拋棄了卡拉瓦喬的陽光而選用他風格化的燭光,而且確立了自己的處理方式,這種方式和普桑、洛蘭的藝術一起構成法蘭西古典傳統的基礎。
我們從拉圖爾的代表作《聖伊雷娜哀悼聖塞巴斯蒂安》一畫中可以明顯看到他的這種新的處理方式。燭光構成了畫面的視覺與光源中心,它散落在物體上形成明暗起伏變化。但我們仔細分析後發現,物體上的光線變化卻與我們看到的實際情況不符——無論哀悼的婦女還是躺著的聖塞巴斯蒂安在高挑的燭光下都不可能形成那種簡單的視覺效果,而且幾位婦女的受光處理也不統一。顯然,藝術家是在按照自己的原則處理畫面的。在17世紀初那些最優秀、最獨特的藝術家中,真實性一直是最關心的東西,但是對於真實的不同認識也就造成了不同的處理。拉圖爾時常通過物體上光線的微妙起伏來達到體積變化的逼真感,他利用光線從大面積的暗部背景向人物過渡以造成空間感,不過拉圖爾的旨趣似乎並不在這種逼真感和空間感上,而是在結構上——物體的解構和畫面的結構。他的幾何化處理方法不僅在他神秘的畫面中造成衝突,不同的受光與背光在形體上的變化分割了畫面的結構,造成視覺上的起伏,而且形成雕塑般的力度。這使得法國美術與義大利那種生動優美和北歐那種細膩嚴謹的畫風區別開來。他和普桑、洛蘭等人一起構築起法國美術古典主義的傳統。
人物評價
拉圖爾長期被人遺忘,他的一些作品曾被人們誤認為是勒南兄弟或委拉斯貴支等人的手筆,直到20世紀末30年代,由於尼科爾和沃斯的努力 才恢復了歷史本來的面目。今天,人們普遍認為他是一位非常有特色、有才氣的畫家。他畫世俗題材也畫宗教題材,在這些畫中無論是人物還是周圍的環境都極其樸素、真實,富有日常生活的特色。他的宗教題材沒有宗教神秘氣氛,筆下的聖母和其他一些聖經傳說中的人物 卻像是當地的農民,形象質樸,有一種端莊自然的美。他尤其喜歡畫夜間的場面,對燭光有特殊嗜愛,人物在燭光下忽隱忽現,光線的變幻十分精到細緻。現代也有人認為他對立體派藝術頗有影響,理由是他的畫有一種寧靜的幾何圖形的美。
雖然拉圖爾創作的題材主要是宗教畫和風俗畫,但兩者往往又彼此糅合,作品中無論是人物還是周圍的環境都極其樸素、真實,富有日常生活的特色。他的宗教題材也沒有神秘氣氛,筆下的聖母和聖經傳說中的人物,有如形象質樸的農民,有一種端莊自然的美。他擅長描繪光線與陰影,畫作特色在於利用燭光來創造獨特的效果,人物在燭光下忽隱忽現,光線的變幻細微精緻,氣氛平和的情境,充分顯示其藝術特色。代表作有《約伯和他的妻子》、《牧人來拜》、《玩牌的作弊者》、《油燈前的馬格達麗娜》、《使徒彼得的否認》、《木匠聖約瑟》、《聖愛蓮哀悼聖賽巴斯蒂安》和《懺悔的抹大拉》等。
拉圖爾是17世紀美術史上一位擅長描繪光線與陰影的大師。在藝術史的長河中,他是一位非常神秘的畫家。他在世期間可謂名利雙收,但死後卻默默無聞。他的作品含蓄、靜謐、無論是探討生死或是宗教畫的主題,都帶著一股神秘感。他喜歡錶現燭光,那種樸實無華、集中凝練、簡潔概括的形式在當時人們概念的“古典繪畫”中極其少見。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有:《油燈前的抹大拉.馬麗亞》、《牌場作弊》、《木匠聖約瑟》、《彈四弦琴的人》、《算命者》、《聖約瑟芬之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