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指稱的10種善行,亦稱“善律十條”。有時以宗教律令的形式出現。佛教所說的“業”,即為事。井認為,人們所想的念頭和所做的事情,無論善惡皆為“業”。善念善事,持爾不犯,即是“善業”。故佛教亦將其稱之為“十善”、“十善道”或“十善業道”等。它們分別是:①不殺生;②不偷盜;③不邪淫;④不妄浯;⑤不兩舌;⑥不惡口;⑦不綺語;⑧不貪慾;⑨不瞠恚;⑩不邪見。前三者為“身業”,中四者為“口業”,後三者為“意業”。佛教還將十善業具體區分為“止”、“行”兩種,認為“止”則但止前惡,不惱於他;“行”則修行勝德,利安一切;“止”則息於重倒之惡,“行”則漸歸勝道之善。故“止”、“行”兩種,皆名為善。它強調善應以順理為義,息倒歸真,故之順理;或加以道名,以能通至樂果。它使人相信行善業者必有善報,進而竭力主張揚善棄惡。它是佛教戒律中以道德要求為主要內容的最基本的戒條。從行為和價值取向特別是輿論導向上看,不乏有其可取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