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功聖庫理論

善功聖庫理論是英國方濟各會修士亞歷山大在十三世紀提出了的“善功聖庫”理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善功聖庫理論
  • 提出者:方濟各會修士亞歷山大
  • 提出時間:十三世紀
  • 適用領域範圍:耶穌有關的聖物都集中到一起
內涵,形成,

內涵

所謂的“善功聖庫”,就是把與耶穌有關的聖物都集中到一起,聲稱只要是耶穌的一滴血,就可以把全人類的罪贖光,其他的基督教聖徒也以自己的殉道業績創造了遠超過救贖他們本人靈魂所需的額外善功。基督剩餘的血和聖徒們超額的善功由教會掌握,每一個有罪的基督教徒都可以用錢向教會購買聖徒剩餘的善功,使靈魂免受地獄或煉獄之苦。
托馬斯·阿奎那進一步完善了這個理論,認為贖罪券的效用不僅限於生前贖罪,而且也可以為那些正在地獄和煉獄中受苦的靈魂代贖罪。
到了1517,路德在維滕貝格教堂門前貼出《關於贖罪券效能的辯論》(即九十五條論綱),主要內容有:贖罪券的虛假性不能赦免上帝施加的懲罰,教皇本人也無力為此,教皇僅能為煉獄中的靈魂禱告而無對其罪施加或免除的權力;“善功聖庫”的理論被人誤解了,真正的善功聖庫是上帝的恩典、神聖的福音;基督要求每個人都要真正的悔悟,不能靠善功和聖物。

形成

在中世紀的歐洲,天主教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介入了一切領域。當時,不但世俗皇權源於教會,而且天主教通過教會、修道院等一系列的組織和制度,對西歐的政治、經濟、文化和人們的日常生活進行了全方位的控制和滲透:羅馬天主教曾經一度扮演了西歐統一的角色,教會占據了社會財富的很大一部分,包攬了其時西歐各國人們從出生到死亡的一系列重大事情,修道院成為貫穿於中世紀最為典型的文化組織。在信仰領域,羅馬的天主教通過攫取對聖經的解釋權,以教皇的權威代替了聖經的權威,聖經主張“義人因信而得生”,但羅馬教會通過神化教皇,抬高教會權力,阻斷了上帝和教徒之間的溝通,羅馬天主教儼然成了上帝的代言人,掌控著人們死後靈魂是否得救的大權。
14世紀開始,羅馬教會便以出售贖罪券的方式推行赦罪制度,並逐漸發展成為善功獲救的重要形式。在基督教歷史上,贖罪券最早出現在十字軍東征時期(1096—1291年)。當時羅馬教廷為了誘惑西歐的基督徒參加十字軍,發動對地中海東部的侵略戰爭,宣布凡參加十字軍的聖戰者,均免除一切罪責,死後靈魂可直接進入天堂,並發書面的贖罪證一張,這就是最初的贖罪券。
後來,教會為了進一步斂財,製造了“善功聖庫”的理論,其內容是,耶穌為世人贖罪而死,功德無量,這無量功德由教會保管在“善功聖庫”中,有罪的基督徒可以通過做善功兌換耶穌的“功德”,償贖自己的罪責,使自己獲救。這就是“善功獲救”理論的基本內容。當時羅馬教會對做善功的要求花樣繁多,有朝聖、施捨、瞻仰聖物和遵守聖禮等。14世紀以後,購買贖罪券成了善功獲救的主要形式。教皇本尼狄克十二世時(1334—1342年),還制定了一個公開的贖罪價目表,對不同的罪行,規定了不同的價格:
罪名
赦免價
殺人罪
8個金幣
謀殺雙親或兄弟姊妹
6個金幣
在教堂犯姦污罪
6個金幣
偽造文書
7個金幣
到了16世紀初,羅馬教廷發售贖罪券不僅在名目上不斷增加,而且次數也日趨頻繁,就在馬丁·路德進行宗教改革前夕的1500、1501、1504、1509年均發售了贖罪券。當時,教會流行著一句響亮的宣傳口號:只要金幣“叮噹”一聲落入贖罪箱,你的靈魂就進入了天堂。贖罪券這種“善功獲救”的典型形式,使“靈魂得救”這種上帝的“神恩”變成了可以交換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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