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斯特景觀

喀斯特景觀

喀斯特(karst landform) 具有溶蝕力的水對可溶性岩石進行溶蝕等作用所形成的地表和地下形態的總稱。又稱岩溶地貌。水對可溶性岩石所進行的作用,統稱為喀斯特作用。它以溶蝕作用為主,還包括流水的沖蝕、潛蝕,以及坍陷等機械侵蝕過程。這種作用及其產生的現象統稱為喀斯特。喀斯特是南斯拉夫西北部伊斯特拉半島碳酸鹽岩高原的地名,當地稱為Kras,意為岩石裸露的地方。近代喀斯特研究發軔於該地而得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喀斯特景觀
  • 外文名:karst landform
  • 形成原因:溶蝕力的水對可溶性岩石進行溶蝕
  • 別名:岩溶地貌
  • 簡稱:Kras
概述,分布,理論,資源開發原則,

概述

喀斯特(karst landform) 具有溶蝕力的水對可溶性岩石進行溶蝕等作用所形成的地表和地下形態的總稱。又稱岩溶地貌。水對可溶性岩石所進行的作用,統稱為喀斯特作用。它以溶蝕作用為主,還包括流水的沖蝕、潛蝕,以及坍陷等機械侵蝕過程。這種作用及其產生的現象統稱為喀斯特。喀斯特是南斯拉夫西北部伊斯特拉半島碳酸鹽岩高原的地名,當地稱為Kras,意為岩石裸露的地方。近代喀斯特研究發軔於該地而得名。

分布

喀斯特景觀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可溶性岩石地區。可溶性岩石有3類:
①碳酸鹽類岩石(石灰岩、白雲岩、泥灰岩等)。
②硫酸鹽類岩石(石膏、硬石膏和芒硝)。
③鹵鹽類岩石(鉀、鈉、鎂鹽岩石等)。喀斯特可劃分許多不同的類型。按出露條件分為:裸露型喀斯特、覆蓋型喀斯特、埋藏型喀斯特。按氣候帶分為:熱帶喀斯特、亞熱帶喀斯特、溫帶喀斯特、寒帶喀斯特、乾旱區喀斯特。按岩性分為:石灰岩喀斯特、白雲岩喀斯特、石膏喀斯特、鹽喀斯特。此外,還有按海拔高度、發育程度、水文特徵、形成時期等不同的劃分等。由其他不同成因而產生形態上類似喀斯特的現象,統稱為假喀斯特,包括碎屑喀斯特、黃土和粘土喀斯特、熱融喀斯特和火山岩區的熔岩喀斯特等。它們不是由可溶性岩石所構成,在本質上不同於喀斯特。
喀斯特地貌在碳酸鹽岩地層分布區最為發育。該區岩石突露、奇峰林立,常見的地表喀斯特地貌有石芽、石林、峰林、喀斯特丘陵等喀斯特正地形,溶溝、落水洞、盲谷、乾谷、喀斯特窪地等喀斯特負地形;地下喀斯特地貌有溶洞、地下河、地下湖等;以及與地表和地下密切相關聯的豎井、芽洞、天生橋等喀斯特地貌。

理論

喀斯特研究在理論和生產實踐上都有重要意義。喀斯特地區有許多不利於生產的因素,需要克服和預防,也有大量有利於生產的因素可以開發利用。喀斯特礦泉、溫泉富含有益元素和氣體,有醫療價值。喀斯特洞穴和古喀斯特面上各種沉積礦產較為豐富,古喀斯特潛山是良好的儲油氣構造。喀斯特地區的奇峰異洞、明暗相間的河流、清澈的喀斯特泉等,是很好的旅遊資源。
喀斯特地貌下流水侵蝕形成的地下河。在地表常見有石芽、溶溝、石林、漏斗、落水洞、溶蝕窪地、坡立谷、盲谷、峰林等地貌形態,而地下則發育溶洞、地下河等各種洞穴系統以及洞中石鐘乳、石筍、石柱、石瀑布等。碳酸岩分布面積約達130萬km2,喀斯特地貌分布十分廣泛,在我國主要分布在廣西、貴州、雲南等省區,如廣西的桂林山水、雲南的路南石林等馳名中外。

資源開發原則

在喀斯特景觀資源開發中應堅持5條原則:一是生態安全原則。景觀資源的開發與利用要嚴格控制在區域生態容量之內。二是重點優先原則。優先開發那些特色突出、知名度較高、交通區位相對優越、市場潛力大的景觀資源,避免盲目建設。三是統籌協調,科學開發原則。喀斯特景觀資源的開發往往涉及到多個部門,關係到當地政府、景區和當地居民等多方利益,開發中應統籌兼顧,積極協調,促進喀斯特旅遊的順利發展。四是寓教(環境教育)于樂原則。五是堅持最大經濟效益和保護生態環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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