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戶口遷出手續辦理指南

戶口遷出手續是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辦理。

1、公民因工作需要調動遷往本省外地區的,需持對方公安部門簽發的戶口準遷證(複印一份糧食關係)及本人戶口簿前往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
2、部隊隨軍家屬憑部隊政治部的隨軍人員通知書前來辦理遷出手續。
3、考入外地學校需遷戶口的,憑錄取通知書複印件及本人戶口簿辦理遷出手續。
4、因變更住址需將戶口遷往本市區其他派出所的軍民先將需遷出人員戶口簿到遷入地派出所簽字同意,再到原戶口所在地註銷戶口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
5、被集征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持入伍通知書及本人戶口簿辦理註銷手續。
6、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機關通知人犯家屬到常住戶口登記機關註銷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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