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質量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指導企業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
2.負責本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督管理,受理對產品質量問題的舉報和投訴,組織協調全市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的執法檢查和打假工作;組織實施提高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產品質量狀況、事故的調查,負責無證生產的查處;
3.負責本市標準化工作的監督管理和組織機構代碼、商品條碼工作,組織推行農業標準化、信息標準化;指導行業、企業標準化工作;
4.負責本市計量工作的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5.負責組織推進全市食品相關產品源頭監管工作,以及日常監管工作;
6.負責本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組織對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7.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業務室
3.法規室
人員編制
在職14人,其中行政人員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