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指南

啟東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指南

啟東機動車駕駛證是由交警大隊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啟東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指南
  • 用途:機動車駕駛證辦理
事項名稱,辦理部門,法律依據,受理條件,申請資料,

事項名稱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辦理部門

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所

法律依據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05號) 第十九條 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進行考試,對考試合格的,在5日核心發機動車駕駛證;對考試不合格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的收費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規定。 【規章】《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令第 123 號) 第二條 本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設區的市或者相當於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負責辦理本行政轄區內機動車駕駛證業務。  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可以辦理本行政轄區內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機車駕駛證業務,以及其他機動車駕駛證換髮、補發、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業務。條件具備的,可以辦理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業務,以及其他機動車駕駛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業務。具體業務範圍和辦理條件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受理條件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詳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11號);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資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增駕的還需提交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及複印件,暫住人員還需提交暫住證明原件及複印件);2、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3、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4、申請業務前6個月內的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6張(不得著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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