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市醫療保障局

啟東市醫療保障局

根據南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啟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通辦〔2019〕8號),組建啟東市醫療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局長為倪凱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啟東市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啟東市匯龍鎮民勝南路1號啟東市公共衛生中心10樓 
  • 所屬部門:啟東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倪凱權(局長)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領導

局長:倪凱權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醫藥價格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推進建立長期護理(照護)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開展醫療保障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二)協同做好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管理,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組織開展打擊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標準,推進建立醫療保障待遇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進實施醫療保障精準扶貧,負責擬訂全市醫療救助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組織實施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並實行動態調整機制。
(五)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推動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成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管理在啟省屬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醫療保障工作,承辦離休幹部、1-6級殘疾軍人醫藥費統籌管理服務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城鄉統籌的醫療救助制度,提高醫療保障統籌層次,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負擔。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承辦中心公務活動,協助中心領導做好內外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秘、接待、宣傳、信訪和提案議案的辦理;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活動,做好黨支部活動、黨員年報、黨費收繳等黨務工作;負責協調中心內部公共事務、固定資產、後勤管理和保密、安全保衛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中心內部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和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政策、法規和財會制度,制定基金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負責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規、制度,制定統計工作管理制度,負責統計工作制度的實施、監督、檢查,扎口管理中心內部統計工作;負責編制、申報基金和行政經費預、決算,按規定經辦管理業務收支、會計核算和會計記錄,加強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債權債務的核算與管理;負責基金會計、統計報表和基金預算、決算的編制、分析、上報工作;定期分析行政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定期組織匯總基金運行分析、預警分析;負責中心各類會計檔案管理,做好檔案的整理、歸檔和移交等工作;負責財務會計和統計人員的業務學習、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各項辦公經費的報銷工作;負責財政性票據管理工作,建立相關票據管理制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基金結算科
參與研究、草擬醫療、生育、照護保險費用結算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負責定點單位醫療費用總量指標的預算、決算工作;負責定點單位醫療、生育、照護保險費用的結算、決算工作;負責南通市內及省內、外異地聯網劃卡醫療費用的結算工作;負責對醫療、生育、照護保險基金支出情況的定期分析工作;負責醫療救助專項資金的結算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稽核審計科
負責對定點單位(含醫保服務醫師)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照護保險、離休及二乙醫療統籌等服務和定點單位協定履行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參保人員(含離休、二乙人員)社保卡使用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定點單位、參保人員等違規行為舉報的受理、稽查、處理、回復;組織做好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綜合考核工作;負責開展大額醫療費用評審工作;負責醫療、生育、照護保險經辦業務的內部審計和內控管理工作;負責參保單位醫療、生育、照護保險參保、繳費稽核工作;負責行政經費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內部審計;負責醫療、生育、照護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監督檢查和日常指導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醫療管理科
參與制定定點單位、參保人員醫療管理的各項規定、管理制度;參與醫保政策待遇調整的調研、檔案修訂等相關工作;負責擬定並與定點單位簽訂服務協定;負責對定點單位的日常監管及綜合考核;對定點單位醫療保險服務行為、參保人員社保卡使用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對違反醫療保險政策行為的處理;負責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庫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庫的維護;負責參保人員對醫療保險服務的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定點單位的申請、變更備案審核;負責定點單位信用等級升級評定工作;負責醫保醫師的登記備案及信息維護工作;協調省、市異地就醫劃卡結算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業務科
負責參保單位在職職工年度工資總額、退休人員年度養老金總額和參保人員資格審核,辦理參保手續;編制醫療、生育、照護保險基金徵集計畫,依據核定的繳費數額和徵集計畫擬定徵收明細交財務部門和代征機構;辦理企業緩繳計畫手續,做好緩繳期滿的清欠催收工作;負責建立個人醫療賬戶,辦理變更、凍結、解凍、註銷手續;負責辦理參保單位人員變更及參保單位分立、合併、破產時參保人員劃轉和保險基金清償處理;負責參保單位、人員有關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數據統計分析;定期向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個人醫療賬戶使用情況;負責參保居民資格審核,核定繳費金額,辦理參保手續;負責辦理參保居民的基本信息變更、轉移、註銷手續;負責為各鄉鎮醫保經辦部門及稅務部門做好服務、銜接工作;負責受理、核准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入、轉出申請,聯繫全國各地醫保經辦機構,傳遞轉移接續相關資料信息,辦理參保人員本統籌區域的轉移接續工作;審核轉出人員繳費記錄,清繳有關欠費;對轉出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分別進行提現或轉賬處理;在規定時限內辦理轉移手續,轉移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審核轉入人員基本信息、繳費記錄和個人賬戶情況,並按規定維護相關信息;負責對醫療、生育、照護保險基金收入情況的定期分析工作;負責醫療救助對象信息錄入、標識維護;負責相關政策諮詢、宣傳服務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醫療服務科
承辦醫療、生育保險零星報銷、重症補充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審核報銷工作;承辦異地就醫、賬戶代繳醫療保險、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具體經辦工作;承辦門診特殊病、大病、居外、轉院、家床備案等具體經辦工作;承辦醫療補助統計發放;承辦視窗業務下沉醫院、鎮(園區)的相關工作;負責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費待遇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省特藥符合使用人員的登記、結報、建檔及統計工作;負責醫療服務材料檔案的管理;做好有關醫保待遇政策解釋工作;協助稽核部門做好醫療保險監督稽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照護保險管理科
主要負責基金籌集、照護經辦業務指導、照護保險協定服務機構確定、業務監督、協定審核與監督、爭議協定處理,提出照護保險實施細則、評定複審標準、待遇支付項目、基金支
付標準,以及照護服務機構準入與管理、照護服務標準與評價考核、費用結算管理等規定製定建議等。
(九)檔案管理科
制定單位檔案工作規章制度,積極推進檔案的有效利用,主要負責接收、整理、分類、鑑定、保管、統計、利用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檔案數位化、網路化等現代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檔案的鑑定銷毀工作;做好庫房安全防護和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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