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律師先:刑事篇》是2010年2月1日海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仲。本書立足於現行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結合作者辦案經歷,展現了實踐中的法律。它更實實在在地講述了生活中的法官、檢察官與律師,讓您認識他們的工作。
基本介紹
- 書名:問個律師先:刑事篇
- 作者:徐仲
- ISBN:9787502775995
- 頁數:391頁
- 出版社:海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年2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 版次:1
- 條形碼:9787502775995
-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作者簡介
徐仲,法制365網站首席律師,刑事案件專家。
內容簡介
《問個律師先:刑事篇》是一本實用性法律書籍。對普通民眾解決生活中遇到的相關刑事法律問題以及如何有效諮詢、聘請律師有重大幫助。這是一本有趣而且實用的法律書籍,全面地講述了刑法學的基本知識。它一改以往法律類書籍的沉悶,用親切的語言講述嚴肅的刑事法律。您可以用輕鬆愉快的心情來閱讀刑法這一嚴肅話題。它讓您感覺到法律就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刑法
本部分說的是刑法,刑法的內容就是規定什麼行為是犯罪,犯罪後會受到什麼處罰,看完本部分內容,你將對一個行為到底是不是犯罪,一個犯罪行為應當怎樣量刑有個大致了解。
第一章 犯罪處罰——刑法
公司規定八點半上班,遲到了就扣錢。把公司放大到國家,遲到扣錢的制度就是法律。什麼樣的法律叫刑法呢?我國最早的刑法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刑法與其他法律的區別在哪裡?刑法有哪些功能?刑法有什麼基本原則?中國人在外國犯罪,回國後還要審判他嗎?中國人在國外判刑後回國,刑法還對他處罰嗎?對刑法生效以前的事按規定怎么處理?
第二章 測量犯罪的尺子——犯罪構成
什麼行為算是犯罪?上公共汽車的時候,有個具體高度的橫線作為標準來界定小孩子買不買票。一個人做了壞事,也有一個像公共汽車上的高度線一樣的標準來認定他做的壞事是否構成犯罪,這個標準就是犯罪構成四要件,分別是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與犯罪的主觀方面。這四項內容又有什麼具體規定呢?
第三章 能將犯罪進行到底嗎——犯罪的停止形態
有一幫人很想把中央銀行金庫的內容剪下下來,貼上到自己家後院,可殺出一孤膽英雄,以萬夫不當之勇打亂了劫匪快速致富計畫——這是好萊塢影片常見情節。沒有完成犯罪任務的行為比起完成任務,社會危害要輕,根據罪責刑相一致原則,刑法上有專門的規定,這就是犯罪中止、犯罪預備、犯罪未遂,這些是如何認定,如何處罰的呢?
第四章 這場是團體表演——共同犯罪有時候犯罪也有點技術在裡面,一個人可能完成不了,根據專業分工的原則,有些技術活也是越分越細,就有幾個小偷在一起來個組合,有人配鑰匙,有人站崗放哨,有人進屋翻箱倒櫃。因為多人實施犯罪的危害性更大,所以刑法就有了共同犯罪這個概念。那么幾個人當中誰是主犯?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態如何規定?共同犯罪人有幾種形式以及如何處罰呢?
第五章 數罪乎?一罪也——一罪與數罪
有時一個或一種行為會涉及幾個罪名,比如為了搶劫而準備槍枝,涉及搶劫罪與買賣槍枝罪;比如說多次用賭博作弊的方式騙人的錢財,判他個詐欺罪還是賭博罪,還是詐欺罪與賭博罪數罪併罰;又比如偷了輛小轎車又賣了,是不是涉及了盜竊罪與銷贓罪兩個罪名?本章就要講述幾種看似數罪卻歸為一罪的行為,以及區分一罪與數罪的標準。
第六章 撞死他,犯法嗎——正當防衛
有些行為看起來傷害了他人,但不是犯罪,這種情況最常見的是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武漢發生一起案件,被搶劫的計程車司機追劫匪的過程中,因劫匪逃跑,司機開車將劫匪撞死。最後法院會認定司機的行為是正當防衛嗎?構成正當防衛有哪些條件?防衛過當如何處罰?什麼是特殊防衛?緊急避險有何規定?
第七章 從打屁股開始算起——刑罰制度
犯罪就是幹了壞到一定程度的壞事,刑罰就是幹了這種壞事後要受到來自國家的處罰。我國刑罰的體系有哪些?對一個犯罪行為如何適用刑罰?什麼是累犯?自首如何認定?自首與坦白的區別是什麼?什麼是立功?如何數罪併罰?怎樣適用緩刑?減刑與假釋如何規定?
第八章 能一跑了之嗎——追訴時效
打傷人,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在監獄裡蹲了五年之後刑罰就結束了;打傷人,在外面躲了五年,是不是避一避風頭就沒事了?什麼是時效?追訴時效從什麼時間起算?追訴時效內又犯罪對前罪會有什麼影響?都對行為人立案偵查了,行為人再跑個十年八年,有意義嗎?偷了別人的東西,逃之天天后非法所得受時效限制嗎?
第二部分 刑事訴訟法
本部分要說的是刑事訴訟法,訴訟法就是程式法,辦事步驟法,《刑法》這部實體法要與程式法相結合,才能完成對犯罪的懲罰。一個完整的公訴案件有五個步驟——立案、偵查、起訴、審判與執行,一個完整的自訴案件有三個步驟——立案、審判與執行,如果有刑事錯案,還會涉及賠償,這都是本部分內容。
第九章 處罰犯罪的步驟——刑事訴訟法
怎么把大象放到冰櫃里?第一步打開冰櫃門,第二步放進大象,第三步關冰櫃門。把大象換成犯罪人,把冰櫃換成監獄,就成了怎么把犯罪人關進監獄,這基本就是刑事訴訟法的內容。那么它都有哪些具體步驟呢?這些步驟是怎么規定的呢?
第十章 想看病,先掛號去——第一步,刑事立案
把刑事案件稱為一段旅途,立案肯定是這段旅途邁出的第一步。刑事案件有的要到公安機關去立案,有的要到檢察院去立案,有的要直接到法院去立案,為什麼有這么複雜的規定?刑事案件第一審在哪一級法院審理?如果公安機關對應該立案的刑事案件不立案怎么辦?在A市的B市人被C市人騙了一百萬,在A市立案,還是在B市立案,還是在C市立案?
第十一章 找得很辛苦——第二步,偵查
畫家天天拿支筆塗來抹去,歌唱家天天拿著麥克風唱來唱去,刑事警察天天就是找來找去,找犯罪人和找證據是他們的基本工作。找犯罪人需要一定的手段,這就是偵查措施。偵查措施有哪些?為了保證訴訟的正常進行,防止阻礙訴訟的行為,就要有一定的強制措施,強制措施有哪幾種?
第十二章 天平的兩端——第三步,起訴與辯護
國家權力容易侵害個人權利。為了用法律來規範國家權力,就有了把控訴權與審判權分離的制度,以保證審判結果的公正。與控訴權相對應的是辯護權,這樣就形成了控辯審三方制衡。由於專業分工,當事人對法律方面的事可能是個外行,讓專業人士去代自己做事,這樣就有刑事代理的制度,起訴、辯護與代理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第十三章 明辨是非之後下結論——第四步,審判
你說我犯罪了,我說我沒有,找一個公平的地方說理去吧!這地方就是法院,由法院對爭議作一個終局的判決。法院明辨是非並最終下結論的過程就是審判。如何保證審判的公正?必須在程式上設立了一系列制度,這些制度規定了什麼?
第十四章 圍棋中的收官——第五步,執行
有些民事案件,官司打到最後只有一份判決書,也就是一張法律白條,因為執行不了。刑事案件會不會也如此?又是偵查又是起訴,辛辛苦苦忙活大半年,到了監獄卻保外就醫了,執行的不好刑事案件也像民事案件一樣把判決書變成法律白條,如何防止白條現象?都有哪些嚴格的制度來制約?
第十五章 大廈的配套工程——相關規定
刑事案件里會有被害人受到侵害,被害人能將民事損失一起解決了嗎?如果說審判員是被告人的哥哥,會不會影響公正審判?法官也有辦錯案的時候,錯誤的生效判決書怎么改正呢?如果把刑事訴訟的基本步驟比作大樓的框架,還要有一些相關規定類似於電梯之類的附屬設施,這些相關規定都有哪些?
第十六章 國家錯了。怎么辦——刑事賠償
張三喝酒過後把李四打了,第二天酒醒後知道自己錯了,拎著慰問品到李四家裡看看,賠些錢把事了結。如果把張三放大到國家,把李四換成刑事案件被錯判的人,這賠錢的事差不多就是刑事賠償。具體到一起刑事賠償案件,什麼情況才能向國家要賠償?賠償多少?誰能提出賠償?由誰來賠償?賠償的步驟怎么走?
第三部分 律師實務
書本上只會告訴你故意殺人罪理論上的犯罪構成,遇到實際案件,你的問題是這人有沒有殺人,你怎么去證明他的罪過心態是過失而不是故意?法律是門實務性很強的專業,對法律的認識不能只停留在書本上,案件需要認識事實真相,還要會用證據證明事實真相。以下實際案例來自於我辦的案件,告訴你刑事案件中律師的工作,法官的工作,找律師應有的心態等。如何處理律師與法官的關係?律師與法官的關係對案件都有哪些影響?
第十七章 正義的天平一由劉永才故意殺人案談檢察官、法官與律師的正義觀
法院的徽章上經常出現天平的圖案,法律讓人很容易聯想到公平、公正,這些都是人們對法院的期望,為什麼對壞人不直接處罰,還要開庭審判,還要找個辯護人來替他們說話?律師為被告人辯護是在維護正義嗎?法官在案件中應當扮演什麼角色?律師的工作是法治進程中不可缺少的嗎?
第十八章 天平的刀鋒
——由張偉窩藏案談法官的工作每年法院都有按再審程式改判無罪的案件,很多錯案並不是貪贓枉法造成的,而是法官業務水平和法院審判制度造成的。法官這種職業成天和法律打交道,他們在工作中怎么審理案件?他們審案件會不會犯錯誤呢?
第十九章 看醫生與找律師
——由王大海故意傷害案談律師的5-作
請了律師還被判進去了,律師費白給了?律師說了半天被告人還是給判了,怎么看律師的工作呢?生了病就到醫院去看醫生吧,可醫生能包治百病嗎?看醫生與找律師之間有聯繫嗎?
第二十章 潤滑油與汽油
——由何誠翰案談律師與法官的關係
“關係”這詞影響中國人的心理有幾千年的歷史,出門在外也要有個同鄉會,都是老鄉關係近點。律師和法官需要有什麼關係啊?律師和法官的關係一定對案件有影響嗎?如果律師和法官是鐵哥們,能不能花點錢把事情擺平呢?
後記 怎樣找個好律師
附錄 光碟中所附現行刑事法律法規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