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商都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商都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商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都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所屬部門:商都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商都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政策法規,擬定貫徹意見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貫徹意見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休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影響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國、全區、全市、全縣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楊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生態環保、維穩信訪、食品安全、脫貧攻堅等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黨建、信息、安全、保密、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統計、政務公開等工作。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使用等工作。
(二)移交安置和就業創業管理股。承擔縣本級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崗前培訓等任務,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休軍人。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三)擁軍優撫褒揚紀念股。協調指導落實全縣擁軍優屬、撫恤、醫療保障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指導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服務保障機構以及軍供服務保障機構落實規劃政策。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和英雄烈士保護等相關工作。擬訂軍人公墓建設計畫並指導做好管理維護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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